一天晚上又过了一夜,他找到了鱼,但有一天他只走了几公里,这真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他丢失了背包里勉强得到的一半金子。为了生活,身体以外的东西不如一碗饭重要,反而会加重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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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他越来越虚弱了,什么东西都能将他绊倒。

有一次,他碰巧倒在一窝山鸡旁,有四只刚出生的小山鸡,他抓起这些小山鸡,活生生地往嘴里丢,贪婪地嚼碎然后吃下去。

饥饿让他顾不得该如何吃,只要有吃的,他就想吃下去,至于吃法,已经不重要了。

就像一个掉进湖里的人,怎么游泳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上岸。

这一天上午,他又将背着的金子丢掉一半,到了下午,他全部扔掉了,身上只留下水桶,半张毛毯,还有枪。

更严重的是,他出现了幻觉。

幻觉里出现马,然后马又变成棕熊,死亡的恐惧让他生出巨大的勇气,也焕发出他的生机,他爆发出一声恐怖而野蛮的叫声。

他站得笔直,微微颤抖,跌倒在潮湿的苔藓上。

他继续前进,荒原上飘荡着野狼的叫声,成群结队的穿过他前行的道路,但是都绕开了他,狼群把他当成还能战斗的人。

他看见一堆被狼群啃干净的骨头,骨头还有鲜红的颜色,他捡起骨头,放在嘴里,吮吸着骨头里面的生命气息,他用石头砸碎骨头,吸干里面的骨髓。

他凭着本能在前进,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扎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继续前行,推动着他前进的,只要对活着的渴望。

作为人的他,已经不再挣扎,但他体内的生命,还在驱使他继续前进,他感受不到痛苦,神经迟钝、麻木、脑袋里都是甜蜜的梦。

他凭借着体内强悍的生命,是最艰难的环境搏斗。

可是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头老狼,这是一只生病的狼,不停地咳嗽。

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人,将人的灵魂放在最极端、最充满诱惑的环境中试炼,在坏人的灵魂里炼出洁白,在好人的灵魂里炼出渣滓。

波德莱尔写诗,是让人间的恶开出花来,泰戈尔写作,歌颂着人的神圣。

杰克伦敦讲故事,却让人觉得,生命本身的力量,比什么都大。

04

一个饥饿得连走路都走不稳的人,还有一头生病的老狼,两个苟延残喘的生命,狭路相逢。

这个人身上,枪早就丢了,他身上只有一个桶。

火柴还在,他想升起一团火,可是他发现,连脚也抬不起来,只能在地上爬行,那头病狼,也是虚弱无力。

他们都在等,等其中一个先熬不住,然后剩下的一个就可以借此活命。

喝了一点水后,人可以站起来了,可是走一分钟路,他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那头狼,一直在离他不远处,虎视眈眈地等着他撑不住。

他在路上,发现了一堆死人骨头,从遗物来看,他知道那个死去的人,是他的同伴。

在他前面几英里的地方,就有一条大船,然而此时的他,在这个距离面前,是那么无力,他只能爬行,狼用四只脚走路,男人却用整个身体在地上爬行。

那头狼一直跟着他,一直看着他。

但他连害怕的情绪都失去了。

狼的耐心令人害怕,这人的耐力同样令人汗颜。

终于,狼要出手了,他感觉到舌头贴在他的手上,狼的嘴巴咬着他的手,他突然就有了力气,他用力抓住狼,五分钟后,这个人将全身都压在狼的身上,但他没有足够的力气将狼掐死,他用嘴巴去咬,像最野性的动物一样,用嘴巴去战斗。

狼血流入他的喉咙,流入他的胃,狼死了,这个人睡着了。

05

船上的人发现,海岸上有一个不明物体正在沿着沙滩向大海移动。

然后,船上的人发现了这个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的生物,他已经没有意识,只是凭借本能在地上蠕动,他的动作,大部分都没有效果,速度每小时大约二十英尺(6米)。

他和船上的其他人一起吃饭,看着食物进入其他人的口中,他眼中就流露出惋惜之情,他已经理智多了,但用餐的时候,他痛恨这些人,因为这些人吃了那么多粮食。

他是舍不得那些粮食,他打听食物的储备,亲眼看到了才算放心。

他一天天胖了起来,船上的人们笑话他。

他向水手们讨来压缩饼干,把压缩饼干放在床垫里,每个角落都是压缩饼干。

饥饿的经历,让他将活命的粮食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船回到美国后,这个人彻底恢复正常。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人的生命,和芦苇一样脆弱,风一吹,雨一打,都可能会让他失去生命,但人的生命,还充满着无与伦比的韧性,即便是在最恶劣的环境里,也打不垮他,也压不倒他,只要有一线生机,他就能从这一线生机里爬出来,不到最后,他永远不会放弃。

1952年,史怀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他创立的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就是在告诫人们,要敬畏生命。

他说:“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

史怀泽有一个观点是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其他生物都是凭借本能行事。

人能够意识到生命的神圣和伟大,所以能敬畏生命。

生命伟大和神圣在哪里呢?就像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传达的那样,为了生命,人可以放弃一切身外之物,哪怕是他愿意为之拼命的外物。

只要他不放弃,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对生命的热爱。

06

写出热爱生命的杰克·伦敦,他一生都在沸腾地活着。

按照世俗的看法,杰克伦敦的出生,很不幸运,他的父亲是一个骗子,他一辈子都没见过父亲的面,由母亲和继父养大,八岁的时候,为了生活,他就做了牧场的牧童。

贫穷困苦,让他饱尝生活的艰难,10岁之后,他就不断做着各种工作,13岁之前,做过的工作已经数不胜数。

杰克伦敦喜欢冒险,13岁的时候,他独自乘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在一个18岁了还要父母照顾的社会,几乎很难想象杰克伦敦这种野性。

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为了好玩,他买了一只小船。

他结识混混,做“不要钱的买卖”,偷别人的东西,甚至放火烧别人的船,打架酗酒,仰天大笑,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

更奇葩的是,后来结识了海湾巡警,转身又去做了巡警,专门追捕一些混混。

16岁的时候,杰克伦敦失业了,到处流浪,因为流浪,还被抓进监狱教育了几个月。

17岁时,他成了水手,出海捕鲸。

杰克伦敦这个人,活得火一样,他喜欢叱咤风云,像最野蛮的汉子一样生活,艰难的冒险被他当成享受,苦难的拓荒被他看做欢乐。

他的生命,能量很不一般。

后来有钱了,他买地,办牧场,种树,还给自己修建了豪华居所,一有时间就呼朋唤友,花天酒地。

他写作,在他的作品里,通篇就写着“生命是强悍的”,他不讲什么大道理,生命本身就是讲不完的道理,他也不说什么哲学,活着本身就是哲学,他不说神,但生命就是那么神圣。

有些人活着舒服,可是遇到困难,就怀疑生命,有些人活得痛苦,但遇到一点快乐,就享受生命。

其实生命就是生命,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我们这个人,究竟要如何对待生命。

07

很多年前,说到生命的强悍,并不是很理解。

那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实当时也不是很理解,只是觉得这个人很坚强,并不懂得里面的深意。

后来读了余华的《活着》,福贵用他的活着,说明活着就是意义;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明白了苦难不是打垮生命的理由。

又在生活中听到许多生与死的故事,才知道,为什么列宁在病榻上的时候,还让人朗读这篇《热爱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什么灵魂永恒,那应该是活着时的食粮,不应该是死后的希望,如果连着仅有的一次生命都不热爱,那么就算还有来生来世,又如何呢?

热爱生命,何为热爱生命?

当生命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永不言弃,当生命陷入困境的时候,不要轻易放弃生命。

但是对于活在物质之中的大多数人,还应该防止生命陷入空虚,陷入无意义的状态,所以热爱生命,除了对生命永远保持敬畏,不轻易放弃,还要不断的丰富生命,不是用物质占据生命使之臃肿不堪,而是从灵魂上丰富自己,使人生充满意义。

活着是一种意义,但人生的意义,不仅仅是活着。

08

要热爱生命,我们就应该要知道,上天赋予我们生命,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那么我们需要做什么,才能不辜负这唯一而神圣的生命呢?

难道我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吃饭吗?

答案肯定不是!

那我们来到这世上,难道就是为了和别人争长论短?

答案也不是,因为不争长论短的人,活得更好!

我们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吃的几碗饭,不是为了住的两间房,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完成自己一生的使命,至于这个使命是什么,每个人都会在特定的时间里知道,当然,一些人可能永远也不知道。

《中庸》里面有句话说:君子居易以俟命。君子还要居易以待天命,所以要做什么,不要急,先做好眼前的事情。

但要记得,上天给我们生命,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来这里吃一辈子饭,不可能只是为了让我们一辈子为了吃饭奋斗,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答案,每个人都需要完成自己。

他要完成的,是他独一无二的自己。

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不虚度光阴,那是真正的热爱生命。

如果上帝存在,那么上帝一定不是要人人都变成同一个样子,不是要人人都一样的活法,而是希望每个人都活出真正的自己。

这是上帝的爱。

人间的爱,也是如此,不是对爱的对象要求什么,而是为爱的对象付出什么。

热爱生命,也不是对生命有所要求,而是愿意为生命,无限付出。

文|不有趣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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