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个“what子句”的大致功能。粗略地说,它是在名词前描述其特性或属性,往往意味着这个名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概念,或者与一般认识不同。例如,这篇文章的音乐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以电影场景为例。大家还记得意大利著名导演托纳多雷的三部曲《人类简史》、《人类简史》、《天堂影院》吧。我个人更喜欢前两部,但第三部里有我再看十多次的场景,就是那艘船的《斗琴》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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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刚上映的时候,很多人质疑蒂姆·罗斯(Tim Roth)是否是主角的最佳选择,但如果大家看过《低俗小说》和美剧 Lie To Me,应该对他的演技很放心。至于艺术气质,我们也不能代替导演的判断。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出色地诠释了这位怪异的钢琴天才,并且完美演绎了和“爵士乐之王“的斗琴大戏。

这场戏是电影史上的经典,两人的琴技不断飙升,一路把气氛推向最高潮。有的观众在看完后表示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愉悦和满足,迫不及待地要把这场戏推荐给其他人,并强调一定要听到最后一首曲子,因为“That’s what I call music.”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优越感,潜台词是:“我推荐的这段才能被称为真正的音乐,你们以前听的都是……”

绕了这么远,我们再回来看看《人类简史》的第一句话,你能体会这个what is known as的用意么?

About 13.5 billion years ago, matter, energy, time and space came into being in【what is known as】the Big Bang.

如果没有这个what从句,那么句子的大意是:“约135亿年前,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在宇宙大爆炸中形成。”这句话看起来很和谐,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否经得起推敲和挑刺呢?比如,“宇宙大爆炸”只是一种理论,虽然是科学界的主流共识,但毕竟没有确凿完整的证据链,也有相当多科学家不承认。

如果作者直接写…came into being in the Big Bang. 会让人觉得“宇宙大爆炸”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其实是不严谨的。但是,如果加上what从句就不同了。你可以把 what 看成 the thing that,那么这句话的大意就是:“约135亿年前,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在(被称之为/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宇宙事件)中形成。”这样表述,其实暗示了“大爆炸”是当今学术界的一种称法,至于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以何种形式发生,目前只是人们的推测,还有待进一步证实。你看,这样是不是就非常严谨了?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读懂了what从句,才能读懂这个句子,才算真正读懂了英文,否则只能学到“七分熟”,意义就不大了;

2、《人类简史》的通行中文版,在第一句话的翻译中是存在问题的(后面暂且不论),再次证明了很多老师反复强调的“再好的中文版也不能代替原著”的观点。你能看出这句话的问题在哪儿吗?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我前面说了,“what-描述从句”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有用的工具,到底怎么有用呢?如果一个语法点能帮我们读懂、听懂大量英语句子(输入),就已经相当有用了;如果它还能帮我们解决口语和写作问题(输出),那就真的是非常有用了。

假设你在做一篇关于音乐的演讲,或者写一篇关于音乐发展史的文章,你想表达: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但你又担心这样表达不够严谨,因为他出生的地方现在是奥地利,但当时萨尔茨堡还归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直接说他出生于奥地利会有问题。其实,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表达问题,特别是跟历史有关的时候——“土肥原贤二不得不离开上海,前往当时的北平,也就是现在的北京。”你看,每次都这样说该多麻烦啊,读起来也觉得累。有没有既简洁又严谨的表达方法呢?我们以“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为例,来看看怎样巧用“what从句”四两拨千斤:

Mozart was born in what is now Austria.

大家仔细看看这个句子,一个轻描淡写的what is now,显得自己既懂音乐又懂历史(其实可能啥都不懂)。这就是不动声色装X系列的最高境界吧!

祝大家读书不累,思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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