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斯18岁时被母亲送到法国读书,李云态度也无力反抗父亲的权威,无力反抗父亲的金钱,最终嫁给了家乡辽宁武顺的一个门伴——富家女。都拉斯和李云泰的初步看法是非常浪漫的气氛。那一幕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南太平洋西角的海风从女人身后吹来。白色底黑色毡帽,脖子前垂着的辫子,旧时代的丝绸裙子,金边皮带凉鞋。靠在船旁边的女孩看着船体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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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泰对杜拉斯一见钟情,并主动用他的黑色大轿车送杜拉斯回学校,这以后,两个人经常在城南的一座单间公寓里私会。

也因此,16岁的杜拉斯,为了帮助家庭度过难关,便把自己的少女初恋献给了中国情人李云泰。

在《情人》中,杜拉斯这样描述两个人在公寓里的情形:

“我”希望他像往常把女人带到他房间里来那样去做,我奉献了我的童贞,尽管我还是个尚未成熟的孩子。在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不断地在这间公寓里幽会。他疯狂地爱着我。而对我来说,我更想要的是他的钱。

或许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杜拉斯无法像现在的女生一样,去接受一个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男人。她只有将这段爱情埋葬,从不在外人面前承认,因为两个种族都是不能融合的。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或许不会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响,直到50多年后,杜拉斯生了一场大病,彻底改变了她的心意。她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15岁,在湄公河的渡船上,再次见到了她的第一位情人——李云泰。

即使几十年的光阴,离她如此遥远,遥远得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但是,她却被那些带走的青春以及懵懂的初爱,映衬得更加真实而强烈。

而事实上,李云泰奉父母之命结婚后,曾携妻子前往法国,他忍不住思念给杜拉斯打过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李云泰对杜拉斯说:“和过去一样,我依然爱你,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我爱你将一直爱到死为止。”

这句话,彻底触动了杜拉斯,过往的一切就此变得如此清晰,她无法忘记这份初恋,如同李云泰无法忘记她。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杜拉斯重拾纸和笔,开始了《情人》这部经典名著的创作。

《情人》的发表,非常成功,创造了法国出版史上的印刷纪录,也给杜拉斯带来了巨大的荣耀和金钱。

这一切荣誉,或许连杜拉斯本人也没有想到,正如杜拉斯说:

“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一个J女。”

杜拉斯从1943年开始写作, 前二十年一直默默无名,直到《情人》的成功,记录的那个自己曾不愿提及的,和钱有关的初恋的故事。

李云泰从未忘记杜拉斯,而杜拉斯也没有忘记过李云泰,不然,她不会在50多年后创作出经典名著《情人》。

人这一生中,所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就是无法去爱。可是,谁又能说它不是美丽的呢?

03

亦舒在《她的二三事》里写:“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这世间,找个人爱很容易,但找一个始终如一爱你的人却很难。

容颜易老,唯爱永恒。

横跨几十年不变的爱情,直至到死,这样的爱情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人们感怀《情人》的伟大,实则是对美好爱情的追求,我们都希望找到一个始终如一爱自己的恋人。

有些爱情,即便不能生出璀璨的花朵,却一样令人一生不忘。人这一生,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你笑得无忧无虑,也让你哭得撕心裂肺,最后,在你脑海中刻下无法磨灭的痕迹。

正如《情人》,当这部作品成功之时,李云泰已去世十几年了,但两个人至死不渝的爱情,却永远留在了历史的长河里。

《情人》整部作品,带有意识流的手法,表面章节松散,实则是作者巧妙构思的呕心之作。

全书情感充沛,洋溢着凄切而又淡漠的色彩,尤其是描写恋爱之间的情节,既有少女的情怀,又不失饱经沧桑之后的恬淡。

喜欢这本书很多年了,对里面的爱情,一直念念不忘,这或许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当人们谈论女性和爱情的时候,我们所能想象到最丰盛的那一个,就是杜拉斯和她的《情人》。年轻时,热烈去爱,年老时,至死不渝。

余杰在《爱是不死的欲望》一文中写道:

“爱之于杜拉斯,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而是一种不死的欲望,一种甜蜜的创伤,一种疲惫的梦想。“

如今的许多爱情,在杜拉斯和李云泰面前,或多或少都有一种黯然失色之感。

尽管它只是一个老人回忆初恋的故事,尽管它不那么动人心魄,但它却是恒久的,有着纯色的质感。

我爱这个故事,爱它的无望和无可奈何。

杜拉斯的懵懂和不谙世事的决绝,李云泰的犹豫温柔和恋恋不舍,都让我为之着迷。

我也爱湄公河上的薄雾,爱中国城市里不曾消散的烟火的味道,以及那间昏暗的房间里,两个人细微的喘息。

我更爱玛格丽特•杜拉斯女士:比起你年轻时的美貌,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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