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始,清政府允许外国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建教堂,很快,中国土地上到处建造了外国教堂,城乡各地都可以看到外国传教士和皈依洋教的中国教民。

这个新起的事物,一开始便和中国社会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西方教义和中国传统的文化心理大异其趣。统治集团中无论顽固守旧派、洋务派都对之讨厌,咸称为“邪教”。如顽固守旧派首领醇郡王奕譞,公然鼓励乡绅民众焚教堂、掳洋货、杀洋商、沉洋船;洋务派头头李鸿章也说从各省毁堂阻教事件中,可见民心可恃,邪教不能感众。

地方官员与教会也多龌龊,如贵州巡抚何冠英、提督田兴恕曾向全省官员发出公函,号召驱逐外来传教之人;老百姓更是对那些凌虐乡里、欺压平民的不良教民怨怒至极。

这样,随着传教的扩展,反教会的案件也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

比较大的教案有:江西南昌教案,湖南湘潭、衡阳教案,贵州遵义教案,四川酆(fēng)都、彭水、酉阳、大足教案,台湾台南教案,福建延平教案,安徽芜湖教案,江苏丹阳、金匮、无锡、阳湖、江阴、如皋等地的教案,热河东部朝阳、平泉、赤峰教案。

影响最大的则是曾国藩等人办理的天津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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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遍布中国各地的教案,从总体来说,无疑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瓜分灭亡中国的正义斗争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各地教案的发生,有其不同的复杂原因,对这些教案要作具体分析:有的出于义愤,有的则是地方官吏绅士在暗中操纵,有意把事态扩大,有的则纯处于仇教的心理。因此,不能毫无分析地笼统把一切教案都称之为爱国行动。

同治九年入夏以来,天津亢旱异常,人心不定,民间谣言甚多,传说有人用药迷拐幼孩,又义塚内小孩尸体有暴露出来的,而暴露之尸系教堂所丢弃,并有教堂挖眼剖心之说。

五月二十日,有人捉拿用药迷拐幼孩的罪犯武兰珍至官府,审讯时牵涉到已入法国教会的教民王三,于是民情汹汹。二十三日,法国领事丰大业、传教士谢福音面见武兰珍,但武不能指出王三其人,且所供与教堂实际不合。教堂外面,围观津民与教堂之人发生口角、殴打,此时丰大业持枪进入三口通商衙门,并在衙门内放枪。

教堂外已聚民众数千人。丰大业愤而外出,路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向刘开枪未中,而伤到刘之仆人。于是百姓愤怒至极,遂将丰大业打死。这时,群情激愤,扯毁法国国旗,打死法国人九名、俄国人三名、比利时人两名,美国英国人各一名,另有无名尸十具,毁坏法国公馆一处、仁慈堂一处、洋行一处、英国讲书堂四处、美国讲书堂两处,造成了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打死了外国领事、撕毁外国国旗、打死外国人及教民二十多人,这些都是从前历次教案中所没有的。法国为此提出强烈抗议,并有调集兵船的威胁,英俄意比等国亦纷纷抗议。事态严重,清廷焦虑,急速派遣正在保定养病的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天津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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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遣曾国藩处理津案的命令中,以慈禧为首的清朝廷强调:“匪徒迷拐人口,挖眼剖心,实属罪无可逭(huan)。既据供称牵连教堂之人,如查有实据,自应与洋人指证明确,将匪犯按律惩办,以除地方之害。至百姓聚众将该领事殴死,并焚毁教堂,拆毁仁慈堂等处,此风亦不可长。着将为首滋事之人,查拿惩办,俾昭公允。地方官如有办理未协之处,亦应一并查明,毋稍回护。”

在曾国藩未到天津之前,负责处理津案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向朝廷报告了此事情的起因是“愚民无知,莠民趁势为乱”。朝廷在接到崇厚报告后再次令曾国藩前赴天津,并严令他查明案情,缉拿凶手,弹压滋事人员。

五月三十日,朝廷在看到奕䜣“宣布中外”“以安人心”的报告后,谕内阁严惩“影射教民,作奸犯科”的“匪徒”。接着又据崇厚所请,将天津道府官员周家勋、张光藻、刘杰先行交部,分别议处。随后,派崇厚为出使法国钦差大臣,向法国说明真相,赔礼道歉。

这样,在曾国藩未到天津之前,以慈禧为首的清中央政府已为处理津案定下基调,画出框框。

简单地说,即如下几条:

一,如教堂有人迷拐人口,挖眼剖心,则按律惩办;

二,严惩为首滋事人员;

三,处理办事不力的地方官;

四,保护教民;

五,向法国政府认错。

清中央政府处理津案的基调,出于它在外国侵略者面前一贯软弱屈服的路线。在津案发生前一年的四川、贵州教案尚未了,法国公使罗淑亚乘坐兵船,耀武扬威地巡视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等地,威胁当地官员处理积压案件。清廷对此十分害怕。余波未息,津案又起,自然如惊弓之鸟,竭力压抑本国百姓而讨好外国。

很明显,这时不管处理津案的任务交给谁,他都只能在政府划定的框框里办事,是不敢也不能另出一套点子,以破坏所谓“中外相安”的大局的。历史就这样决定了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中,必然成为清廷软弱屈服路线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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