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小学的师资基本都是民办教师,他们自身的水平也顶多是中学水平,学校的硬件设施更是完全谈不上。学校是土砖砌墙茅草覆顶的泥房,像任何一户农民家的住宅,板凳需要从自己家里带,而课桌则是用麻秆和黄泥搭建的。黄泥揉匀抹平之后晾干,在儿童的油汗长期浸润之后,变得油光可鉴,一点也不比木质桌子差。

我清楚地记得一年级刚开学的时候,全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班主任的带领下,集体到学校旁边的池塘里挖塘泥糊课桌,因为有几张土桌子在学生打架过程中被踢倒了。对于小孩来说这不啻是一种游戏狂欢,我那时候才六岁,完全没有开智,兴高采烈,丝毫没有辛苦的感觉。我只在这个小学待了一年,是个平庸无奇的孩子,最光华夺目的记忆都凝聚成那个午后秋阳下的欢歌笑语。冬天下雪,表哥背着我走过一段段积雪消融的小道,他上五年级,体壮如牛。我在他的背上,陡然觉得自己高大了不少,却也眺望不远,只有眼前兜兜转转的田埂和夹杂着蒿莱枯茎的小道,恍惚间暮色降临,天狼星已经悄然升起,虽然只是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如果那时候天空有一双眼睛,它会看到七零八落、形状各异的水田与旱地的无边崎岖之间,两个小孩蹒跚的背影。有时候泥烂路滑,我妈妈也会来接,到得早了,站在教室外面的窗户边。她的个子很高,我抬头能看到她冻得红红的鼻子。

第二年我就到新安镇上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七岁,重新开始读一年级。从黄台到新安只有三十多里地,但彼时交通并不方便,需要从黄台村走八里路到郭店小集,坐清早7点钟的唯一一班公交车。爷爷那时候还没有从镇上的农技站退休,回来接我。早上四点多钟起来,人还是迷迷瞪瞪的就上路了,仲夏的小雨还淅淅沥沥的,两个人打着伞一前一后摸黑赶路。泥路的表面被雨水泡软沤烂,又黏又滑,沿着灌溉旱地的引水渠堰,小心翼翼地行走,一会儿就走得背心发热。走了一多半,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影影绰绰的路几乎都看不清了。我撑着伞,有些心虚气喘,恍惚间忽然发现旁边的路变得平坦了,就要往那边走。“哧——”的一声,一束火光亮起来,是爷爷点了一支烟。我才赫然发现,那条平坦的路不过是浑浊的渠水在我惺忪疲倦的眼中形成的幻觉,差点掉了下去。

那个曾经在雪天背过我的表哥,因为家里贫困甚至都没有读完初中。许多年以后,他在上海开了家婚纱厂,我们在昆山夜间喝酒,聊起来我们还同过学,他已经全然记不得了。这也正常,他的日常中充满了各种成本核算、销售与盈利,一定没有我这样有闲工夫。回想起1985年那束黑暗中的火光,熠熠如同过往的星辰,虽然不是那么耀眼,却在瞬间照亮了我的路。像我这样生于1970年代末的乡村少年,从最底层的暗夜泥路中走来,不免磕磕绊绊、一步三滑,真正意义上的两眼一抹黑。所幸,偶然迸发的光亮,让我们免于跌落到冰冷的泥淖浊水之中。

我比两个弟弟要幸运,因为跟爷爷到了镇上,但他无力再资助更多的孙子。父亲是个志大才疏、时运不济的人,可能因为自身的不如意,所以对孩子毫不用心,简直称得上不负责任。上学的时候他没有给过我和弟弟一毛钱,我都不愿意回想那些无钱交学费的屈辱瞬间。二弟说起他和三弟在马店小学上学时,就十几块钱学费,父亲自己留着买烟抽,让孩子空手到学校硬扛。他们俩无法进校,只好坐在大河边上相对无言。这些心酸的瞬间,多多少少会让一个成长期的孩子心存自卑。性格强硬点的,也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化解掉。在上初中的时候,他们俩是在离家十里地的丁集中学,他们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带上饭,走一个多小时,赶到学校。有时候家里没有菜,中午只能吃白饭。其实,二舅是那个学校的老师,住家离学校也不远,但是他们从来不去他家吃饭。他们太要面子了,上学的事情已经借了二舅家钱,再不愿意去打扰他们。下午上完课再走十里地回来,父亲从来没有想过给他们买自行车,他们就这么走了三年。后来我走路从来都走不过他们,因为我在新安镇读书,没有每天走那么多的路。好在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羞辱、责骂、痛打,还没有变成没有自尊心的无赖。我们都比较好强,讨厌抱怨和悲悲戚戚。事实上,在努力挣扎的生活中,根本就没有闲情逸致和精力去感伤。2004年春节,我回家用第一年工作的工资将家里多年的欠账还清,到这个时候,我和弟弟从心理上才算在回家的路上真正抬起头来。

当我和弟弟在外面读完博士,留学,在北京工作,再次走在童年的路上,已是另外的季节。从水泥村道下来,回家路上的积雪化尽,但还没有干紧绷实,竹林背阴的荆棘旁还有泥洼。过河时才注意到水泥预制板搭的桥上,护栏一个都不剩了,1995年的时候至少还有一根——之所以有这个印象,是因为那一年老家刚刚通上电,而我家则盖了两层的楼房。我当时在新安镇读高中,星期天骑自行车回家运米到学校交给食堂。雨水过后的桥面有一层薄薄的淤泥,非常滑,一个不小心就从那个断栏豁口处连人带车和几十斤的米一起摔到桥下,晕过去,断了一只胳膊。

桥的南边河上修建了大约五十米的葡萄架一样的水泥天棚,盖在河面上,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为了支撑两岸日渐倾圻的土堤。这条汲东干渠是“大跃进”时代的果实,对于两岸农田的灌溉曾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人为地将河两岸分成了“河上人”与“河下人”,河上为东,河下为西,甚至影响到他们的性格。如今种田的农民日少,饮水也以家中自己凿的砖井为多,但是这条水道在每年春夏播耕之时依然很重要,它通往北边寿县的正阳关,所以水利部门才会加以维护。

堤坝至少在我幼年时代还是郁郁葱葱,没有如此严重的水土流失,河道也没有淤积到如此窄小。那时候,河堤高大宽阔,遍布数不清的低矮灌木、洋槐、椑树、梧桐和藤草。在它们中间由于农民的行走自然形成曲折蜿蜒的小路。植物如此蓬勃,以至于那些小径往往只可供一人行走,有些地方,半夏和树莓会蔓生跨过路面,搭成一个凉棚。我小的时候还在河堤西坡的大桐树下捡过桐子,随便扔在屋边的猪圈旁,它后来居然迅速发芽成长为一株亭亭玉立的乔木。但是这些植物在1980年代后期被扫除殆尽,从包产到户中觉醒过来的人们还没有商品经济的意识或者外出谋生的念头,他们只是希望从仅有的土地中发掘最大的可能性。在一阵风似的疯狂开荒中,河埂上的树木藤萝被清扫一空,土地用铁锹翻整过来,再用犁铧钉耙打碎,种上黄麻、棉花或芝麻一类旱地作物。与它们同时被清除的还有成片的松林,它们原本在丘陵地带杂生于略微平坦的水旱田之间,林中野兔出没、松鼠往来,在雨后会发出美味的地衣。松树林被桑树林取代后,那些伴随松树存活的动物都逃走了。这样的开荒热潮并没有持续很久,人们很快就丢弃了新翻的、还泛着新鲜的紫色的泥土,远走他乡,进入了各类工厂与工地。但是留下的却是在春夏的大雨中不再能够自我保持循环的田野,泥土从高岗斜坡随水流汇入河道,土堤也逐渐被腐蚀成了如今的样子。

过了河,抄田塍走近道,小路毁坏得厉害,多年前光洁清晰的“担百田”边的畎道因为行人稀少长满了爬埂草,现在被不知何人砍伐的乌桕与枇树枝桠阻住,许多地方只能下到芝麻田里走。之所以叫“担百田”,是形容其大,大到需要一百担种子才能种满这块田地。现在成了荒草慢坡,人们都已经远离家乡。记得有一次与《十月》杂志的宗永平在飞机上聊天,说到“70后”可能是最后一批有着真正意义上乡土中国经验的人,然后携带着这种经验来到城市,两种经验的叠加也就是中国当代三十年现代性的进程。我们所受到的教育土洋结合,带有一种城乡结合部的转型色彩,这一切与早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准精英式视角不同,也是根植于都市的“青春文学”所无法涵盖的。但是,我们似乎还没有见到有这样的厚重密实的作品出现。

芝麻田的泥土只是表面被风干,虚壳下面是松软的湿泥,我的鞋子很快就沉重起来,在草上踏了半天也没有甩干净那些泥巴。快到家的时候,有些近乡情怯。我到拐弯的野店买了包烟,坐下来歇口气。店主应该是父亲认识的人,不过我从小离家,他只当我是外乡人,也并没有攀谈。店面狭小,门口两边各摆了条板凳,已经坐了对男女,可能是在等人。女人说话特别粗糙,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夹杂着听不出地方的方言味儿,一口一个“操”。话语中尽是拜金的调调,听得我想给她一个嘴巴子让她闭嘴——她可能代表了大部分初中毕业进城的打工妹的状态:穿个黑丝袜,染着恶俗的红头发,高跟鞋的边上还沾着她家门口的黄泥巴。

每个人的鞋上都粘着黄泥巴,只是有的人后来洗掉了鞋上的黄泥巴,但是洗不掉心里的。大部分人终身都走不出他的童年,泥巴像是胎记烙刻在他精神的底色中。

打台球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少年时代打的台球就是斯诺克,那时候我们更多叫它“康乐球”,不知道这个地方性称呼是怎么来的。斯诺克一般被视作一项室内高雅运动,在电视上可以看到球手穿着西装马甲白衬衫一本正经的样子。这种印象一度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斯诺克和台球是两回事。我记忆里的台球是风尘滚滚的街头游乐厅里面或者直接露天摆放的几个球桌,打球的也多是些无所事事的不良少年——这种舶来运动的本土化,颇具有当下中国的时代特色。

爷爷奶奶家原先在新安小镇南头,正对着新安中学的育才路。离学校近,是无数荷尔蒙旺盛少年集聚的地方,所以自然而然除了一些苍蝇馆子之外,还有简陋的游戏机厅和录像厅,供父母够不着的住校孩子们玩乐的场所。奶奶家附近就有个“青苹果乐园”,后面是个烧酒厂,中间放录像,前面便摆了两张台球桌。每天烧酒厂那种热烘烘、温嘟嘟的酒糟味儿,让周围空气都弥漫着一种醉醺醺的气息。小镇上的痞子有时候会有哗众取宠的举止打扮,我记得有一个矮胖子叫“傅红雪”,他这个外号来自古龙的《边城浪子》,因为他总是很冷漠,并且随身扛着一柄长把朴刀。他打台球时候不用台球杆,而是倒持着刀,用刀柄捣球。这些印象,使得台球也带上一种醉生梦死的洒脱不羁,在少年的心中甚至有种浪漫之感。我们都是一样的乡村和小镇少年,所有的精神启蒙和道德教育都来自于说岳说唐、三侠五义以及金庸古龙的通俗小说,有种粗鄙的朴素,但不令人讨厌。

我那时有个初中同学章明,年纪比我大几岁,在青春期的时候大几岁就意味着个子可能会高出一个头。但是他性格倒是很大气,我们一帮人在一起玩,常常是他扮演大哥那种角色。有时候,我们一群个头年纪小点的会合伙打他一个,他再回头一一报复。记得有一次,他就追上我硬塞了个死麻雀到我嘴里,恶心得我恨不得把舌头都吐掉。这位仁兄后来高中没有考上,在母亲的主张下去当了兵——他母亲是个精明能干的村干部,以前每次我们那里发大水,外界有捐赠旧衣服的,他总能分到最新、看上去也最时髦的衣服,比如某件针织衫,就是他母亲作为拥有优先挑选权的村干部带来的福利。他性格中的大气和干练,部分应该来自这位基层干部母亲的遗传和潜移默化。

等他从云南当兵回来,我已经上了高三,假期在小镇,夜间无事还会约上一两个以前的老同学玩。他已经在镇上派出所当了警察,每天的事可能就是讹诈一个三轮车司机几块钱,或者吓唬吓唬镇郊来卖自家地里蔬菜的乡民。小镇上总会彼此遇到,他就约我晚上和另外一个刚打工回来的同学去中学路上的澡堂子旁边的台球室打台球。台球室里没有什么人,球桌上方挂着盏昏黄的白炽灯,我们有一杆没一杆地打着,说些废话。他在昆明谈了个女朋友,说,你们知道吗,亲女孩子脖子最香了。我那时候还从来没有拉过女孩子的手,而他其时已经与那个不知名的女孩分手了。

高三考完试,分数还没有下来,自己其实也不在意。暑假就和另外一个读粮食技校的同学孙磊一起去上海打工——在闵行的一个小镇肖塘,技校毕业如果没有过硬的关系也根本找不到工作。厂子就在黄浦江边上,也不忙,对于十八岁精力旺盛的少年来说,简直称得上很轻松。从厂子回到住的地方大约有三四公里,有时候骑自行车,有时候就一路晃回去。那时候的肖塘并不比我长大的小镇繁华多少,马路两边还有水稻田,过江靠的是慢吞吞的轮渡,地铁根本还没有影子。小镇上有录像厅,也有台球室,那种用塑料编织布搭在马路边上的棚子底下摆上两个球案子,旁边或许还有一个冰柜和一堆西瓜。我和孙磊有时候下午也去打个球,慢慢悠悠地打,就是消磨一下无聊的青春。那种情形,具体的细节完全记不得了,它们被时间过滤成了一个场景,像《后会无期》中的袁泉那个小镇台球室或者《最好的时光》里舒淇与张震打台球的场景。漫不经心,又有点忧郁,却又不那么强烈,总之一切都是散淡的,可以挥霍的。

偶然的夜晚,我们在夜路中徘徊,不知该去往何方。水面掠过来的风,鼓动着我们宽大的白衬衫扑打着身体。恍惚中似乎看见漫天的繁星像烟火般绽放,冰凉无声的热闹,距离很遥远,感受不到热量,隔着黄浦江的上海也是一样。它们构成了两个乡下少年在迷离都市的自我感受和自我教育。

十年以后,孙磊在苏州成了一个小康的油料商,我到北京工作了,大家的路渐行渐远,我们和章明已经再无联系。只是,听说他中间曾经跟着我们一个发达了的同学也到了北京。那个同学的公司已经开到了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公司总部在建外SOHO。他可能是去做保安或者司机。我们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小镇少年,在剧烈的阶级流动中其实已经分化。章明成了发小的打工仔,也没有做多久又回到家乡小镇了。我猜想,也许是当年的大哥成了小弟,大家都不自在吧。他回到小镇开了个游戏机厅,据说也不顺利,就慢慢变得愤世嫉俗了。

这些都是我后来听说的,我也没有再同那个大老板同学联系过,只是在网上看到他去哈佛商学院讲学的新闻。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在我们这些近乎最底层出来的乡镇青年身上体现地最为明显。有人能一下子跃升为富豪,大多数人则只能永远沉在那里,沤泡在生活的黏稠汁液中辗转不得。偶尔还会想到很早时候打台球的那些夜晚。那黄色的灯光下,一切都晦暗未明,前途未知,大家依然生机勃勃。那些离开了的人,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他们如同青春本身融进了我的内部。

中午去理发,走过铁路桥底下,忽然想起张枣的诗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南山”。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来,可能初夏北方干燥的空气让我有些心烦意乱,也可能是这半年来工作上各种有意无意的龃龉,让我有些悒郁不乐吧。自然而然生起的一些近似于感伤却又不那么迅猛的情绪,在无意识中找到了现成的语言。我接着往前走,这是北京昌平县下属的一个小镇,G6高速与一条县公路交叉的地方,交通堵塞是常态,运送附近工地渣土的大卡车,各种颜色的私家车,还有在跑私活过程中的黑色低档轿车,攒集到路口,有的司机不耐烦地摁着喇叭,更多的人踩着刹车,让汽油缓慢地燃烧,它们交织起来的嗡嗡噪音足以让人心浮气躁。

过了马路是一个接一个的店面,大多数不知道是做什么营生的,门口则联缀着各种各样的路边摊,卖烤玉米、卤鸡蛋,还有水果和劣质儿童玩具。他们的主人绝大部分是和我一样从四面八方来到北京的街头,每个人背后应该都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张枣的诗在这个时候是最不应景的,却又最合适。这就是一种日常中的悲伤——年少时候无数激动人心的梦想、一些多年后想起来还心绪难平的时刻,终归像铁砂被磁石吸附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制度、习俗和惯性归束起来,聚集成当下的平凡生活。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朴树的这首歌最初听到很不以为然,听了几次反倒成了一个萦绕不去的旋律。它本身的旋律就是那种向下沉的、连绵不绝的坠落感,无休无止又毫无办法的感觉。打台球的感觉,撞来撞去,有的跳杆,还有可能打错了对方的球,大部分最终落袋,极少数也有被击出球筐之外。

1990年代前中期,很多青少年通过录像厅接触香港影视。

卑贱的街头

关于决定一个人日后成就的因素有两种广为流传的说法,一种认为基因最为重要,另一种则倾向于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各有看上去确凿无疑的论证,却终究是个无法证伪的命题。因为具体到个体,先天的个性与禀赋与后来因缘际会的偶然性太过千差万别,无法一言以蔽之。我从情感上倾向于基因论,因为对于大多数活着本身就已经筋疲力尽的人来说,他两手空空,无所依傍,只有赤条条的自己,如果能够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那一定靠的是天赋的敏感与坚忍。

一般而言,小镇出来的“成功人士”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容易变得咬牙切齿,张爱玲笔下的佟振保那种咬牙切齿——那个过程确实辛苦,吃过太多苦的人,一般来说心会硬一些,也更容易自恋。就像我那位已经跻身真正意义上富人阶层的同学,虽然都在北京,但我从来没有见过,阶级已经不一样了,最主要的是我不喜欢他的咄咄逼人和盛气凌人。章明在他的公司待不下去,多少有这方面的原因。小学时候他就那样,小孩之间嬉戏打闹,他都憋着劲地回击。他很小就失去游戏的天性,一直努着劲活着。这可能跟他的家境有关系——他的父亲不成器,母亲丢下他和弟弟跟别的男人跑了,所以自尊心特别脆弱,反向激发的性格也一直好强。上中学的时候,他一直是理科班的优等生,参加各种竞赛,大学考上了北理工。毕业后娶了税务局长的女儿,放弃自己的物理专业,到一家猎头公司做助理。当2008年我博士毕业的时候,他已经创业成功,参加了当年的博鳌论坛。我后来断续从同学那里听到了一些其他的新闻,比如在镇上给他爷爷立了个等身铜像,在我们中学捐了二百万元奖学金。这个白手起家、衣锦还乡的故事,听上去就像我们时代其他那些成功人士的励志故事,但是我知道背后一定有我所不知道的内容。比如,捐款这种事情,除了竭力塑造自身形象的举动之外,其实某种求得认同的自卑感依然存在,甚至还有着潜在的商业意图,因为他是做劳务输出的,绝大多数考不上大学的学弟学妹将会是他潜在的客户。

我们那个中学坐落在小镇街头,说起来是一座不错的市重点,但其实大学录取率主要靠二本三本。1996年我考大学的时候,所在的文科班四十多人,录取了十四个,一本的也就三四个,能够考到北京理工大学的已经是凤毛麟角。老师大多数不过是鄙俗的小市民,自身能力与见识有限,即便想不敷衍了事,其实也并不能提供教科书和参考书之外更多的教益。我们这些学生很多都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能考上大学的都是自我约束力比较强的。我后来走遍中国所有的省份,观察到这样的情形是遍布中国的成千上万小镇的常态。他们身处卑贱的街头,绝大多数浑浑噩噩,当然,那种浑浑噩噩中也蕴藏着某种混沌未开的能量,只是没有用在主流的社会流动模式(比如考大学)之上。

大部分同学住校,那种二三十人住一间的上下床的平房宿舍。院子里尿骚逼人,在夏日的烈阳下结着白白一层尿碱。有些同学租住学校周边的民房,为了有个清净的学习环境,其实更多时候不过是方便了玩耍。整个镇子民风彪悍,闲散青年也常常与学校里的强横同学勾三搭四,一起玩游戏,看录像,打架滋事。现在回想起来,小镇上的文娱活动实在是迹近于无。那么多无处释放的精力一定要找到出口,所以即便学校夜里十一点锁了门,也常常有同学攀着梧桐树从墙头翻出来去抽烟喝酒,满大街鬼哭狼嚎。有时候晚上九点半下自习,镇上的同学纷纷往家走,远远就能听到嗵嗵嗵有人跑过来的声音,回头看时,一个人影已经掠过,后面追过来几个手持钢管和西瓜刀的同学。我亲眼见到一个哥们跑得慢,背后被砍了斜长一道大口子,白衬衫迅速就被血染红。路灯下,那个被划开的衬衫里绽放出奇异的色彩,仿佛带着光,然后那人就扑倒在地。碰到这种事情,不认识的人也不敢管,就匆匆避开,也不知道后来结果如何。

残酷青春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母题,当时惊心动魄,再回首时也不过云淡风轻。人们在习惯性的自我浪漫化中往往夸大其辞,但真正的苦楚是无法虚张声势的,它们只会在厚实的生活底部沉积下来,或者成为养料,或者发酵为毒素。我那时寄居在爷爷奶奶家里,不敢惹是生非,学习还不错,因为从小在镇上长大,多少也认识一些辍学的社会青年,也喝鸡血酒结拜过几个兄弟。这套模仿江湖的套路,主要来自于港台武侠的影响,底色里也是本地民风使然。这些兄弟说起来比较够义气,但是那种平淡生活中又能有多少恩怨是非,不过平时吃吃喝喝,找个地方兜风闲逛。我曾经和一个外镇的同学发生冲突,打架时候头被那家伙抱住往墙角撞破流血。后来被我一个结拜弟兄知道,找了几个人在他回家的渡口堵住一顿打,逼着他大声高唱《水手》,因为那里面有两句词:“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这个黑色幽默的桥段,我毕业之后才知道,在酒桌上说起这段往事的主谋咯咯咯地笑着,乐不可支。不过,他们也算有原则,我高一时候上课看武侠小说被语文老师没收了,当时找他们替我出头揍老师,反倒被一顿骂,说再怎么也不能打老师,就算他是个无能的混蛋。这件事情其实给我一个类似于底线的教育,它体现了一种底层的伦理,对于知识和文化哪怕仅仅是个象征性符号的信仰,这种信仰内在地安置着对于现状的不满和对于美好的渴望。

我在新安那个城乡结合的小镇从七岁长到十八岁,这里是曾是我少年时代的乐园,老单位的后院,长满蒲草的荒地,中学后面的池塘,粮站的大院子,麻厂,小鬼塘,一起长大的那些失散了的朋友……计划经济时代的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的过去。回首二三十年的变化,其实也是中国城乡变革最为急剧的段落,它极大地改变了一个原本可能比较封闭地方的外在风貌、社会组织、人口构成乃至情感与精神结构。2007年当我回到新安时,到处都在拆迁,断壁残垣,有种兵荒马乱的表象,让人不由得凄惶。爷爷奶奶就是在这一次大拆迁中,要搬走了。老单位的大院子就是剩下两户人家的房子没有拆,院中搭了个大帐篷,是拆迁的工人临时的居所。他们养了一个丑陋的大狗,见到我就狂吠,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抱了个饭碗出来打狗,我瞥见里面杯盏狼藉。爷爷奶奶都八十多了,不过身体还挺好,这是让人欣慰的。我和弟弟就去澡堂子洗澡,刚泡好,起来冲水的时候,雾气朦胧中听见爷爷喊我名字,赶紧跑过去——原来爷爷一个人来洗澡。平时人家不敢给他进,怕他年纪大了出什么意外,他就趁此次孙子们都在,赶紧也来了。我们护着他下到水池子里,给他洗头。搓背的是个独眼的壮小伙,主动跑过来给爷爷搓背,大约是对我们孝顺举动的赞赏吧。洗完澡出来,躺着休息,我给独眼龙一支烟,看到他的那个没有眼珠的眼眶里的黑洞,还有他胸口巨大的伤疤,估摸着是打架的结果。这个外表凶悍的男人,让我想起以前的同学,他们在鄙陋中恣睢,内心里其实不失赤子之心,在根底里他们是前现代乡土中国的精神根系所在。

傍晚和二弟夜里去中学散步——这是每次来新安的必修功课。我们共同上过的中学变大了,面积翻了两番,门口的路也拓宽了,几乎占了半条街的势头。以前还会去更远的老淠河边走一走的,现在也没有时间去了。这些年人事消磨,心也粗糙了。新安这样一个地方,维系了多少年少时代的故事与回忆、梦想和荒唐,如今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中却已经无法承载一丝一毫怀旧的情绪。居然在街头偶遇那个打破过我头的同学,他正开着一辆中巴拉客。彼此还认识,也仅限于客客气气打个招呼,曾经的暴烈荡然无存,反倒有些羞涩之感。我在学校门口准备买个充电器,到一个店问。那个看店的年轻人没个好声气,二弟说十块钱太贵了,他就横来一句,那你到别人家去买。我说,你做生意讲话怎么这么冲?他睥睨着我说,我就这样子。这样的人就是小镇青年的代表,有种地头蛇的横霸之气。但我已经过了那种为了一句话就血气上涌、拔拳相见的年纪,日常生活的重量正在加紧脚步向我们走来。更主要的是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中学时代的影子,身上沾染了阴暗残暴的东西,这些东西会在漫长艰苦的生活中自我软化。

从浪漫主义以来,怀旧与乡愁就是伴随着现代性的主题。它与自我的建构和想象密切相关,然而吊诡之处在于,在现实与想象之间的落差总是会让归来与返乡者面临尴尬。因为总有失落与不甘,我们对于自己最初成长的地方往往包含着一种爱怨交织的情绪,难免夹杂着忆念中的温馨片断和龃龉瞬间,它在过去与现实中的卑贱与粗鄙会被放大,成为那些在“博士返乡”的“人文关怀”中时常出现的悲悯性对象。很久以来我一直都无法认同新安的民风,周围镇乡的人几乎都颇为忌惮新安人的可恶之处——凶悍好斗、冥顽不灵、软硬不吃、睚眦必报。我想,无法认同曾经成长的环境,甚至厌恶,是由于对不堪的过去或失意的当下双重夹击下产生的自我憎恨。其实也是一种不愿意面对真实自我的回避和遁逃,冲突本来就在那里,只是当懵懂的时候,无论是无知无识的恶还是在无知无识的恶中所受到的伤害,在时间中只是被浮灰遮盖,却并没有消失。只是许多年后,有的人能够有勇气去面对,有的人则很难与过去和解。

高中的时候,我从图书馆无意中借过一本《麦田守望者》,我和弟弟都非常热爱这本书,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许是在我们晦暗的青春和不知不觉的成长过程中,还有些始终无法抛弃的纯真。读过很多遍,我始终记得那个老师对霍尔顿说的话:“我想象你这样骑马瞎跑。将来要是摔下来,可不是玩儿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来的人,都感觉不到也听不见自己着地。只是一个劲儿往下摔。这整个安排是为哪种人做出的呢?只是为某一类人,他们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或者寻找只是他们认为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于是他们停止寻找。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我们都没有停止寻找,是想要找到那些我们未曾经历过的狂欢与欣喜、忧愁与悲伤、安宁与怅惘,也许我们每个人的终其一生都是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寻找。几乎没有人能够很早就看清楚自己的命运,它的晦暗未明直到人生终结也未必会敞开。

虽然我后来年纪日长,经历渐多,但这种挥之不去的迷惘一直笼罩在生命的上空,迷雾般萦绕。多年后在智识中重返少年时代,却能够从中发现它依然能够持续不断地提供动力。穷山恶水的卑贱中出来的孩子,同样孕育着钟灵毓秀的种子,这大约是中国大地上数不尽的小镇的困窘与激情的隐喻。它们贫瘠的命运起伏不定,在外部社会变迁中载沉载浮,被狂风暴雨击打得七零八落,必须要靠雄强顽悍之气守护浮沫里的一丝微弱的赤子之心。生于当代中国的小镇少年都无法摆脱这种先天的结构性宿命,这是我在卑贱的街头所见。卑贱让他们带上伤痕与阴影,却也以其靠近生命源头的野蛮与宏阔,不至于堕入犬儒般的柔弱与猥琐。

事实上,卑贱的街头一直欣欣向荣,自然而然,包含着自由人性的力量。之所以看上去粗鄙甚至凶狠,我想是因为他们的灵魂不愿意去修饰,从而转变成精致、世故与无力。他们的卑贱决定了必须竭尽全力去拼搏,根本无暇顾及那些生命中的细枝末节,不会在纤细的事情上小题大做、大惊小怪。他们“活在这珍贵的人间,泥土高溅,扑打面颊”,“生存无须洞察,大地自己呈现,用幸福也用痛苦,来重建家乡的屋顶”。这是卑贱的街头给我的原初教育,一种最为素朴的道德与品质,多年之后我才认清楚它真切的面孔。它根植于更为久远的历史沉淀下来的自然与传统,就像锻造铁器的炉火,斑驳、隐约、连绵不绝又热力内蕴。命运的炉锤敲击着我们性格与遭际中的铁屑,而来自生命原初的火烧去杂质,让根底里的精粹更加锋利尖锐,又沉稳坚韧。

刘大先,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文学的共和》《无情世界的感情》等。

目录

天涯·现场

004 李晶睦南道

作家立场

“七零后:经验与时代”小辑

021 刘大先同学少年多贫贱

031 房伟如此“幸福”的少年

038 赵志勇边地岁月:我的1980年代

046 黄德海荆棘的冠冕,或声名的诱惑

055 杨庆祥美国的五个镜头

061 陈蔚文爸爸去哪儿了?

小说

066 郝景芳写一本书

074 刘东衢为什么没有项羽呢

086 曹永漆匠的黄昏

096 吴晓雅去德克福村看望姑姑

105 刘春后觉

散文

119 李颖河流上的黄昏(外一篇)

128 张颂文在心里点灯的人

136 李再明我外婆我奶奶

西部散文小辑

142 许实我的腾格里

147 刘梅花拓河西

153 张宝林秦西的冬天

159 陈元武西藏时间

民间语文

165 梦也离婚案笔录(1959—1960)

178 韩开春给女儿的信(2000)

186 李××贪官悔过书(2002)

190 沈恒向天津快书一则(2010)

艺术

192 汪民安“现代艺术大展”回顾

199 张慧敏手捧虚无

环球笔记

204环球笔记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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