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众安在线

最近河南平顶山的一名19岁小学生因老师体罚而受到轻伤二级。据悉,袁同学因上课演讲而接受信息课的尚老师揪着头发站在讲台上罚站,此后头皮和头骨分开,经过7次穿刺,出血量达到1000毫升。鉴定结果显示,元同学受伤程度由轻伤二级组成,嫌疑人尚某立即被判刑。

什么怨恨,什么怨恨,要穿一个孩子的硬伤?对于这样的结果,应该对这位常老师叫“严师”。想象一下,在信息课上,三名疑似演讲的同学被健壮的男老师一个一个地从座位上拽头发,罚站在讲台上。这个画面不能说是“壮观”。更戏剧化的是,袁同学的妈妈说他儿子袁同学在其他同学上课说话,被老师罚站,也就是所谓的“躺枪”,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住院一人,入境一人,一时冲动交换的是两败俱伤。要知道,经常二级已经是刑事犯罪的范畴,因故意伤害罪,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从现在家长的态度来看,“不原谅”使这位常老师变得非常被动。班观园同学这边,头晕、恶心、低烧、半昏迷、半头发浮肿,现在停止穿刺,但留下了害怕涉外教师、恐惧上学的心理阴影。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为什么要这么简单粗暴?还记得过去两年爆出前景的河南四川和“殴打老师事件”。20年后,打老师的那个商人姚成为了张青林老师踢开头、插板侮辱的“受害者”。老师体罚学生,学生们反而反击老师。好像暴力的师生关系成了恶性的闭环。这是教育的失败,也是社会的不幸。我们需要冷静地审视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不仅仅是体罚。它的存在只是引导学生向上的助力,并不是割裂师生关系的对立。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很难形成良好的自制力,放任不是爱,老师要有必要的惩戒权进行规制。但是这个“继子”也不是教师侮辱学生的武器。从古至今,没有哪个严师依靠“音位”。何况,在目前的法治社会,滥用戒子会反噬。

教育惩戒必须掌握好的程度,良好的师生关系也亟待改造。比如,让三个疑似常老师上课说话的同学自己去讲台罚站,或者耐心询问到底是谁说的话,这样的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了。另一个假设是,如果老师的课足够好,能够抓住学生的兴趣和节奏,那么学生的小动作可能会更少。(约翰f肯尼迪,学生)教育不是蛮干的,而是对道路和讲课方法挥拳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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