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行人独尊
季风掠过北方平原大地,一定是春夏季节。风在柳旗间喷出水花,阳光下带着泥土、草和庄稼的暖味,穿透人的心肺,身体似乎暴露在蓝天、白云和田野之间。
所有童年的故乡回忆都涂上了淡淡的暖色。每一个画面,每一个场景都散发着温暖的乡土气息,充满着善良朴素的爱。(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爱情名言)
从小离开家乡到了城市,后来参军成为了军人。家乡就像一幅清晰朦胧的画,有时在我眼前晃动,触动了我的某些神经,走了那么远,却始终没能摆脱小时候的梦。
二舅
他今年六十多岁了,想起他心里总有说不出的味道,他是我印象中唯一能说出来的老实人。
那一年,我毕业找不到工作,心里难受,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火车到站迎接我的正是二舅。他开着驴车,披着厚厚的旧羊皮大衣,手里握着长长的鞭子。见到我很高兴,接过行李,放在驴车上,我刚上车的时候,他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说乡村风很硬。那时已经快五月了,我裹着一件沉闷的羊皮大衣坐在摇晃的驴车上,望着无边的田野,呼吸着凉爽的空气,久久地怀旧。
这次见面,我感觉二舅又老了很多,脸上长满了胡子。二舅长得丑,两颗门牙长在嘴里,闭上嘴也能看到。家里没有多少钱,所以不能说儿媳。
我上小学的时候,二舅从乡下来到城市,爸爸让我找医院纠正他的门牙。小时候不懂事,看到回家的人心里不舒服。他们又旧又脏,身上有难闻的味道。二舅也一样。他在生产台上喂马,鞋上带着强烈的刺鼻的马粪味。他不怎么说话。我和哥哥说他的时候,他总是把脸红、有马粪味道的布鞋磨洗了洗。虽然我们说的很难听,但他从来没有向父母告发过我们的样子。
二舅的门牙太大,过了可以拔牙的年龄,所以医院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最后在他的两颗门牙中拔掉细长的牙齿,把两颗长长的门牙磨短一点进行治疗,走的时候还不能磨牙神经,稍微磨一磨效果不大。为了比较好地调整门牙,二舅每天都想把手用力压在突出的门牙上,使门牙恢复正常位置。牙齿最终顽固地往外突出,妨碍了二舅脸上的美观。
我坐在二舅的驴车上,望着广阔的田野,望着满眼的绿色,感到内心难以言喻的痛快。我抓住二舅的鞭子,举手学习二舅的样子,用鞭子抽打驴子的背,让驴车在乡村的土路上跑来跑去,“家乡太美了!”喊着喊着。家乡太美了!“二舅完全没有感染我的热情。他只是笑着说。”这有什么漂亮的?除了天空就是土地。" "
到达村子已经天黑了,外婆家挤满了人,都来看我这个城市来的亲戚。二舅家外面把我从城里带回来的烟、糖果分给了村民。脸上挂着罕见的笑容,好像有我这个城市的亲戚一样,心里很自豪。
家乡的菜特别香。前门,左右各大灶台,钉在灶台上的两个大铁锅,足可以做十几个人的饭,舅舅和外婆用玉米杆加热锅,房间里的炕也热起来了,坐在上面取暖。
当时城市的炒菜都是用煤气罐煮的,用锅煮的,炒菜很少放酱油。乡村不同。灶烧火用大风箱,风箱用木头制成,密封的矩形前面有把手。烧火的时候要一直推和拉。就像充气一样,吸入风箱的空气,吹到灶上,灶上点燃的木柴越来越熊熊燃烧。烧火的时候,先拿出一根带干叶子的玉米棒,拿出一段,用火柴点燃,扔进灶里,火燃烧起来,赶紧往里面再放一根柴火。
我感到有趣,急忙坐在灶台前,在灶上加柴火,不停地拉风箱。力量不足的话,用双手用力拉,风箱继续响,火就会越烧越旺。房间里烟雾缭绕,木柴的味道加上热食物的味道,使人感受到特有的生活氛围。肉和白菜切得好,在微弱的灯光下,下到灶台上的大锅里炒的时候倒酱油,家乡关酱油叫“清肠”,其特有的香气通过烟雾刺鼻。真迷人。
晚上和外婆、舅舅、亲戚一家人围坐在炕上吃东西,再喝了几杯村子里亲手酿的山酒。酒和饭吃饱后头晕躺在热炕上,那种感觉就不用说了。这是故乡,是个踏实温暖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起来呼吸凉爽的空气,和二舅一起来到了村子东头的舅舅家。大姐夫是个开朗的人,平时抽两口烟,坐在炕上,旁边总是放着装着烟斗的夹子,手里托着细长的烟斗。 看到我高兴的寒暄后,她转过头站着。
一旁的二舅,用长长的烟袋锅指着他,半开玩笑地数落说,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找不上媳妇自己也不长进,满脸的胡茬子让人看上去象四十多岁的人。我为添趣,便和大妗子讲起了昨天刚下火车,看到二舅手里拿着赶车的长鞭子,城里没见过,很好奇。鞭子的杆是用又长又软的柳条编成的,鞭绳是牛皮编的,杆和鞭子的衔接处绑着红红的樱子。赶马的时候,二舅把鞭子在空中一扬,在使劲一抖,头顶上就会发出清脆的响声。细细的鞭梢只要在驴背上轻轻的一扫,驴就会激灵的一下,扬蹄而起,奋力向前,那阵势好不威武。
二舅见我喜欢鞭子,便顺路带我到县城集市上去买杆新的送我。在一家摊位前二舅寻过价,觉得贵,便顺口与卖鞭子的人说自己赶车几十年了,也没听说过这个价钱。二舅走过那家摊位之后,那位摊主问我:“这老头多大年岁?”弄的我哭笑不得。
听了我的话,大妗子和屋里的人都不禁地大笑起来,二舅也笑了,但笑得很不自然。我心里猛地抽搐了一下,刚才讲笑话的喜悦没有了,谁愿意年轻轻的让别人说他自己像六十多岁的老头呢!?
回到姥姥家,二舅找来剪子,表情素素地对着镜子,细细地把脸上的胡子剪掉。脸干净了,人也年轻了不少。因为当时感到些许不安,所以这件事一直记在我心里。
在我印象里不知道二舅发火是什么样子,他总是憨憨的微笑着的。只听村里人说过,老姨就是二舅的妹妹,与本村的男青年现在的老姨夫,谈对象时,二舅打的老姨整整哭了一天。二舅也哭了,说老姨给家里丢脸,嫁不出去偏在本村找。在家乡因为村里生活水平都不太富裕,女孩子在本村找对象,让人看成是一种没本事的表现。自己没说上媳妇儿,妹妹又这样,二舅心里肯定不好受。
时光流逝,很多年过去了,二舅还是自己一个人过,母亲说,别人给二舅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因看他长得丑,人也年龄渐大没谈成功。我一直不相信,这样善良的人会没女人爱。
也正印证了那句话,善良人总有好报。那是我当兵很多年之后,又回到家乡。再见到二舅时,二舅结婚了,人精神了许多,也胖了许多,从脸上能看出他内心的喜悦满足。二妗子是丧夫之后带这一个孩子找的二舅。二妗子虽是农村人,自己却做小买卖,有些积蓄,人也很好,与二舅结婚之后生活很美满,家境充裕,村里人都很羡慕。大妗子已生病过世了,要不她也会为二舅高兴的。
老实早已不是这个时代的时髦词儿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二舅憨憨的形象时常出现在我脑海,想起家乡便想起他。
爷爷、奶奶
刚拿起笔,我便想起爷爷和奶奶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是不是不妥。因为他们在建国初期就已离婚了,并且只要撞到一起就又打又骂。原本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成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仇人。但我还是决定用这个题目,因为他们毕竟是我的爷爷和奶奶。
我一直想写一部家史,我想那一定会有价值的,那具有传奇的经历中包含着太多辛酸的泪水和血滴。提起爷爷和奶奶,我便想起了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同样的年代,同样的背景。我的奶奶没有小说中的奶奶浪漫和大胆,我的奶奶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妇女,没文化,不识字。旧时妇女不取名,只有姓氏,奶奶连自己名字都没有,她有的是辛酸的经历和一肚子的苦水。
爷爷和奶奶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五、六岁,那时男女授受不亲,父母包办,在闹洞房之前俩人都没见过面。爷爷年轻时因识点字,当村里的文书。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了游击队。奶奶先后生了六个孩子,爸爸排行第二。
在颠沛流离的日子里,奶奶一人艰难地抚养着孩子。日本鬼子来了,爷爷随队伍转移了,奶奶说那是逃跑,把她和孩子全撇下。村里能逃得都逃了,逃不走的老人小孩和妇女全躲到麦田里,奶奶把脸用炉灰涂黑,为的是即使让日本鬼子抓到,看到一脸灰土,看不出模样,兴许会逃过一劫。那时只有大大和爸爸,为了躲过日本鬼子的扫荡,奶奶带着孩子要在麦田里战战兢兢的趴上一两天。
家里虽然揭不开锅,可爷爷还是硬撑着供大大、爸爸上学,他知道识字能当官。眼看着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爷爷急没办法,那时没有计划生育,也没有避孕措施。爷爷急了就在奶奶身上出气,打奶奶。后来在亲友的怂恿下,到县里与奶奶离了婚,成了全国解放之后恢复离婚法县里的一个离婚的家庭。
爷爷很快又与有文化长着大脚的后奶奶结了婚,从此他再也没管过奶奶身边的六个孩子。奶奶为了抚养他们,东家要,西家借。家里实在揭不开锅,还到外村要过饭。为了孩子,离婚不久就跟邻村的后爷爷结了婚。这时最可怜的是爸爸他们,他们像无人管的孤儿,早早地步入了社会,小小年纪便体偿了人间的辛酸。爷爷曾两次把爸爸买给别人,当上门的童养女婿,但都迫于乡邻的压力,还是给要了回来。
爸爸小时候,冬天没有鞋子穿,一只脚的大脚趾,指甲盖儿生被冻掉,指甲盖儿的地方软软的,肉皮下面就是骨头,这成了早年穷苦生活的印记。从那时起爸爸的心灵深深地烙上了忧患的意识,无论是生活艰苦时,还是后来生活变好起来,他都全身心的投入在工作事业上,不曾给自己一点喘息,不停的做事儿,才能让他感到一丝丝的安稳。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爸爸越来越多的理解爷爷的过去。可早年生活带给他的创伤是一辈子都难以愈合的。
每当提起往事,奶奶目光就会变得暗淡,伴着长长叹气声,眼圈红红的,提起往夕,爸爸也眼圈发红。奶的叹气声,像是受了伤的小动物发出的声音,那声音里,好像被生活抛弃的哀怨,微弱而无望。
旧时候,女人以小脚为美,女子生下来父母就会把她双足,用裹脚布紧紧的缠上,脚趾被卷缩在一块儿,慢慢的成了畸形的小脚。跑不起来也走不快,走路一晃一晃。那裹着双足的缠脚布,就像旧时代的枷锁,死死的捆住奶奶的命运。作为一个弱小女人,受着封建传统的挤压,她承受着本不应由她一个人承受的不堪重负的生活重担。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那时妈妈爸爸已经结了婚,据说结婚时才有两毛钱,这个钱也有可能是我妈从娘家带过来的。母亲家比父亲宽裕一些,文革是被化成分是富农,而爸爸家定的是一贫如洗的贫农。爸爸能娶上妈妈,属于高攀。那时爸爸已经当兵到了部队,家里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兄妹需要拉扯(养育)。家里揭不开锅,没有吃的,奶奶与妈妈一起,穿着补丁的衣服,挎着篮子,挨村儿的去讨过饭。
当时是真苦啊!别人都说奶奶受了大半辈子苦,到老可享了清福,几个儿子都大了,爸爸也混出点儿了人样儿,是村里惟一一位上了县志的人物。奶奶也总是不住的点头称是,可我心里知道奶奶一生受过的苦,是常人难体会到的,老来福对她不过是个安慰,她还能在世上享受多少天呢?!
印象最深的是奶奶讲自己手的事,奶奶的左手中指,在年轻的时候做饭切菜时,不小心用菜刀切去了一节指头。看着奶奶伸出年老粗糙失去了一节手指的的手掌,心里都会疼,十指连心呀。那时没有钱上医院,奶奶只有自己用布把受伤的手指包起来。奶奶说她疼得睡不着觉,晚上起来披着衣裳,在院里整夜整夜转圈。想象中冷冷的月光照着奶奶孤单无助的身影,那两只小时候被裹了足的小脚,撑着瘦弱的身躯。一只手托着另一只刚刚失去一节手指的手臂,身子晃悠着不停地来回走动。那钻心地痛,只有奶奶自己默默的承受。想象中的那个情景,成了奶奶一生苦难的缩影,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到奶奶去世的前几年,身体越发变的瘦小,当我再与她聊起以前的生活,奶奶那内心的恨,身体里的那份斗志,就像慢慢缩小衰弱的身体,无望的渐渐熄灭了。那个她最恨的人,该怎么生活照样怎么生活。离休干部,拿着国家的退休金,和小奶奶生的孩子,已是儿孙满堂。并没有像奶奶期望的受社会的谴责,也没有受到她认为应得的惩罚。奶奶习惯地叹口气,目光变得呆滞,说,提以前还有啥用,没用!
现在奶奶不在了,过世时七十三岁,愿她的灵魂在天堂得以安息,享受那份难得的宁静。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家里生活条件好了,家乡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爸爸在城里当了单位领导,有了出息,在家乡是给家族添光露脸儿的事儿。离开家乡那么多年,爸爸几乎跟爷爷没有联系。爷爷是个很要强的人,爸爸把家搬到大城市十几年,他也没专程来一趟。爷爷在村里也是个人物,讲究脸面,儿子有出息了,不认他这个爹,一定被人耻笑。
前几年是县里组织离休老干部到城里游览时,借旅游的机会,爷爷给爸爸捎个信,要来家里看看。信上说,如果爸爸不认他这个爹,他就去爸爸的单位去告,让人们都知道爸爸不孝。爸爸一定是经历了心灵上的挣扎,平静的把爷爷接到了家里。
爷爷来到家里住上一、两天,开口总是夸他现在和后奶奶生的几个孩子,生活如何的好,如何的长进。爸爸总是尽心的侍候,能够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生疏感。早年家庭的变故,生活的凄苦,就像难以愈合的伤口,无法触碰。爷爷给人的印象,感觉消瘦的脸上总是很严肃,但时而会发出很温和的笑容。看爷爷那可亲的表情,我不相信就是他曾经想一枪把奶奶打死。
爷爷去世前几年,全家回家过年。一大家子吃团圆饭,爸爸会当着众人拿出牛皮纸袋儿,从里面掏出一摞厚厚的百元现钞,边说着祝福的话,塞都爷爷的怀里。乡下人很少见到这么多的钱,都感叹父亲难得的孝顺。爷爷看着怀里的钱,脸上露出短暂似乎有些尴尬的笑容,心里的滋味儿,也许只有他自己清楚。
爷爷去世时是93岁,村里人都说这是喜丧。根据村里的习俗,父亲和叔叔亲友们在村里举行了极其隆重的葬礼。请两个戏班,一个现代歌舞表演,一个是传统吹拉弹唱。守孝三天三夜,演唱了三天三夜,歌舞鼓乐震天。现在都实行火化,可爸爸和叔叔们还是买了用上等木料做成的,足有一两吨重的棺材,把骨灰放进去,为爷爷举行隆重的下葬仪式。这一切都是为了告诉村邻们,我们的家族,再也不是那个,衣不遮体,穷的连口饭都吃不上,四分五裂,被人瞧不起时候了,这个大家族值得受到尊重。爸爸叔叔们所做的这一切,也许是某种程度上对苦难,贫穷,不堪回首的过去,一种内心的补偿。
爸爸写出家乡生活的文章,总是一脸严肃,逐字逐句地给我们读,在过去的岁月里爷爷造就了他,同样,他也造就着我们!
嫚银儿
她决不会想到,她的名字会成为我这篇散记的题目。也许她记忆中就不曾出现过我这样的一个人,但我还是决定写她,因为这个与我并没什么接触的女性,名字却一直记在我心里。
这不是什么初恋,也许只是一种说不清,朦朦胧胧的东西。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一直有她,一直认为她很美,对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那是一位小男孩儿,人生之初,关于家乡、关于美好、关于爱的温暖记忆。
在多年前我打算回家乡看看的时候,我心里就想,一定去找她,尽管她也许不认识我了。
我很奇怪,这个在我记忆当中的第一个女孩子,她的容貌竟在我脑海里如此的清晰,见面一眼就认出来了。
童年的故乡是充满梦境的暖色,想起童年,那缓缓的小河,懒洋洋的垂柳,还有阳光下发烫的沙子,伴着她的面容便一起充盈在我心灵的荧幕。
她也许和我是同上一年级的同学,应该年龄差不多,印象最深是童年的那个夏天,在村街心的大柳树下,翠柳低阴,风逸蝉鸣。小伙伴们聚在一起听一位村上的一位老人讲故事,几个孩子蹲在老人周围形成一个圈,嫚银儿就蹲在我对面。我清楚地记得她穿着一条黑裙子,她双手托着下巴,仰着脸对着讲故事的老人,入迷地听着。她的短裤从裙子了露了出来,短裤上有一个小小的窟窿,也许是早熟吧,虽然还不懂男女之事,虽然什么也看不到,可我却偷偷地看了好几眼,心里像揣了小兔。异性之间化学反应也许就是在某一刻,那个人在你心里突然变得不一样了,会被对方身上的某种特质所吸引,小小年纪什么也不懂,内心却升起一种莫名的喜爱。这段回忆不好开口,可我的确记忆很深。
故乡那条小河塘,是承载我们童年欢乐的“圣地”。夏天绿树环绕,郁郁葱葱。太阳照在水面上,波光淋淋,蛙声此起彼伏。很多时候玩累了,便脱衣服往水里一跳,放松全身,仰躺在水面上,任阳光暖融融地刺着身体,慢慢地漂浮。我微睁着双眼看着蓝天,听着河岸边蛙叫声,感觉全身都融进了阳光里。
男孩子游泳都光着屁股,一起跳进河里,那时不会游泳,只会狗刨。在水里或是戏谑打闹,或用粗长的柳树条,绑上前端磨的尖尖的铁签。把整个身子和半个脑袋浸在水里,露着两只眼睛。把签子贴水面浮着,慢慢接近在水里游泳或在浮萍上趴着的青蛙,串青蛙玩。
女孩子也会聚集在一起,下水游戏。一次我们几个男孩,在岸上见村里的几个女孩下到水里游泳。顿生“歹意”,趁女们孩子不注意,把她们脱在岸上的小花衣服,偷偷地丢进树丛里,为的就是想看看她们上岸时光屁股的样子。我是属于胆小跟着大点的孩子闹的那种跟屁虫,当我们犯完坏,装着若无其事,得意洋洋地坐在河岸上,等着女孩子们上岸。可我们失算了,女孩子湿漉漉地从河里上来每个人都穿着小短裤。她们愤怒地在树丛里找到自己的衣服。我们恐慌地站在远远的地方傻傻地看着她们。女孩子中我记得其中就有嫚银儿。
那次我和哥哥回老家,经过一次唐山大地震,小河已经干了,河道上盖起了房子。我问了好几个人,没人知道嫚银儿是谁。偶然在一位亲友家的镜框里,我看到了她的照片,原来她住在后村,嫚银儿是她的小名,长大之后已经很少有人叫了。
在亲友的带领下,我来到了她家,她母亲接待的我们,当嫚银儿走进屋里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她还和以前一样,圆圆的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眼仁黑黑的,只不过更丰满、更成熟了。她一开口声音却让人感到很陌生,听起来很粗,有点象男孩子的发音。她的神情很腼腆,看得出她很高兴我的到来,可她说已不记得我了,我失望极了。她母亲吩咐她去买烟招待我们,她一溜烟地就回来了,站在柜子边,羞涩地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默默地笑。
这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听别人说那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是个当兵的,虽然即使她没男朋友我们也不会怎么样,可心里还是有一丝说不出的惆怅。
不知哪本书上说过,最美的东西存在于朦胧之中,是啊,那深藏在记忆深处,即模糊又清晰的情感,为什么要去揭示它呢?让它永远深埋在那里,发着淡淡的幽香,不是更美好吗?!
也忘了是谁说过,爱着是美好的,它无关于被爱的一方,被爱的人无法体会到那份无法言语的深切。我想即便不是恋爱,就是那份懵懵懂懂的美好感受,也是难能珍贵的,在那抹不去的记忆里,它承载着我童年的快乐与美的遐想。谢谢那个长着黑头发,有着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是她让我童年有一份浪漫的回忆,让我体会到生命以爱的美好!
故乡那清晰又模糊的画像里,有河流、有绿绿的柳树林、有阳光,有和风,还有充满善良、快乐笑脸的人们。它是我心灵的慰藉,是我永远的梦境!
小老师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形象也早已消失在童年的岁月中。而关于乡村教师,那仅有的记忆片段,却成了我生命当中最温暖的一部分。
在中国的传统里,老师是很神圣的名字。“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对传播知识,教授我们人生道理的人,会赢得社会的普遍尊重。老师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我们的父母和家人长辈一样,他不仅教我们知识,也应该是我们行为的楷模,人生的导师,是生命中一份心灵的依靠,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一个人都需要人生的导师。
在童年,在家乡,我遇到了人生第一位老师。他不是我严格意义上的老师,他并没有直接教我课本知识,却让我一个懵懂的孩童,在儿时体会到了生命的温暖,集体的关爱。那份感受,那份记忆,永远留在了我的内心深处。那是我一生的回味,也让我一生都在找回那种生命的感觉。
他是我哥哥的老师,哥哥那时应该上一、二年级,这位男老师,应该也就十八、九岁左右,很年轻。感觉不像个老师,更像个年长些的大哥哥。
哥哥小时候淘的出名,大半个村子人都知道他。长得也比较嘎,被太阳晒得黑不溜秋的,腿脚闲不住,成天不着家,按老家话说,“排(pai)世界滚”,感觉身上每天弄得都跟泥猴似的。
哥哥上学之后,也是年级里出了名儿的淘气学生。记得一次我在村里池塘边玩儿,好像是“晌后了”(老家话下午的意思),那时我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看到一位年轻的男老师,推着个28大自行车,很生气的样子,要往我家房子的方向拐。只见我的哥哥,连滚带爬地拦在那位老师的自行车轱辘前,拼命的不让自行车过去。
哥哥躺在自行车前土路上,扯着嗓子喊,“高的”(就是)不让去。男老师使劲扭着车把,轱辘转个方向,从我哥哥的身边拐过去,往前使劲推。哥哥一骨碌爬起来,又追到车前,双手往后扒着车把,见拦不住又一骨碌躺在地上,手舞足蹈地拦着老师的车。哥哥在学校一定是淘的出了圈儿,气的老师在学校放学之后要到家里找家长。看来哥哥也真的吓坏了,拼命阻拦老师,旁边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之后的记忆就模糊了,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我所说的小老师。那时年纪小,对上学多少有些惧怕,见到那情景,更是不知道学校是个什么样的让孩子都害怕的场所。
我也到可以上学的年龄了,好像是七岁。清晨起来,妈妈把提前准备好爸爸从部队带回来的军挎包,斜挎在我的肩上,包里放着崭新的课本儿和练字本。军挎包这个特别的礼物是农村孩子很少能拥有的,我心里很喜欢。在院子里,妈妈边叮嘱我,边目送着我去学校。那时的农村是没有父母送孩子上学的,学校就在村儿里,全是自己走到学校去学习。我虽然喜欢军挎包和新新的课本儿,可心里还是害怕慌乱。要自己一个人独自离开家去上学,一下变得很无助,站在院子里不肯动窝儿。愣着半天,妈妈看我可怜的样子,心疼起来,说不去就不去了,再等一年。农村那时大多都是八岁左右上学,所以看我害怕去上学,也就没有再坚持。
转年我长了一岁,到了开学的季节,我去上了学。全新的环境,孩子们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让我感到新奇。童年是充满天真幻想的年纪,记得那时爸爸从部队回家探亲,给我们兄妹三个买了小人书,画的是《半夜鸡叫》、《红灯记》之类插画故事。我把这些小人书放在我的军挎包里,带到学校,准备给同学看。老师看到之后,在同学们面前表扬了我,发给同学们,那时农村还很穷,很落后,没什么文化娱乐的东西,家里有话匣子(收音机),就算是一大件儿了。没什么人看过小人书,同学们都挣先恐后的传看。能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们的喜爱,我感到特别的高兴。
晚上回到家,同村儿的孩子们聚到一起玩耍。我们拿着手电,借着夜色,把小人书张开。单页纸贴在手电上,挨近院子里的白墙,用手电光,把小人书的画面投在墙上。影影绰绰看到书中的人物,映到了墙上,像是幻灯一样,感觉书中的人物活了起来,小伙伴们都高兴极了。这情景,让我们充满了梦幻的喜悦。
北方家乡平原大地,那个我出生的地方,它醇厚博大充满了生机。它是慈爱的,接纳的。就像那没有高楼阻挡的季风,冲刷洗涤着我的心灵,充满包容的善意。她像母亲的臂膀,用爱呵护着我,包围着我。这份感受,离开家乡到城市之后,再也不曾出现过。
在秋日的某一天,哥哥所在的班里,组织同学参加田间劳动,给队里拔花生。哥哥把我也带上了,从没见过那样多的孩子聚在一起,那一次我又见到了小老师,近距离接触,感觉小老师看上去和蔼可亲,一点都不严厉,和大家一起有说有笑,不像个老师,倒是像个可亲的兄长。
印象中老家小时候产的最多的是红薯,玉米,花生。这三样东西我都爱吃。把成熟的玉米棒子,带着绿皮,扔到点燃的灶坑里。借着灶坑里燃烧的树枝玉米杆儿中间,边做饭边烧玉米。一会儿在燃尽的碳灰中,连烧带烫,玉米熟了,皮上还带点儿焦糊。火烤的缘故,少许糖分会留在玉米粒上,外焦里嫩,肯玉米棒有嚼劲,香脆。
红薯、白薯也是一样。我爱吃红薯,水分多。在灶坑里,烫熟了,皮发糊发硬。掰开冒着热气,黏黏的糖分会顺着红薯瓤儿往下淌,咬一口,感觉嗓子热热的,滑滑的,满嘴甘甜。
到地里拔花生,说是劳动,其实更像是放松的娱乐活动,一点都不累。花生长在土里,很浅土也很松软,叶子露在土上面,双手撸住花生秧子,稍微使点劲儿拔两下,晃动晃动,一嘟噜的花生就土里出来了。新鲜的花生带着潮湿的泥土,有股特别的香甜味儿,新的花生跟放了一段时间的花生味道不一样。新的花生果实水水,脆脆的。我边拔边把花生使劲抖一抖,把土尽量抖掉。又把带壳的花生在手里搓搓,剥开皮把果实放在嘴里尝,特别香。虽然花生是生产队的,但是老家遍地都是,尝一尝也没谁在意,更何况我们这些孩子。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跟大一点的学生哥哥姐姐们在一起,心里感到特开心。小老师边给大家讲着知识、故事,边组织同学们劳动。一阵阵欢声笑语,温馨,欢乐。小老师也和我聊了几句,聊的什么内容我已经记不得了,只是感到老师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老师能够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留下来,是因为他对学生那份爱。那份爱应该不仅仅是在完成一份工作,而是发自心底的重视、关切。与他交流的时候,能够让我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他是关注你的,重视你感受的,他把这份关爱无条件的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村的路上,经过一片树林,抬眼望去,阳光透过林间,照在小老师和同学们快乐的笑脸上。微风穿过树林划过树梢,在绿叶间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的全部身心猛然间被触发了,浑身感到说不出的暖意,像是掉进幸福的海洋,整个人都融化在林间暖融融的橘红色阳光里。这种感受深深的印在我的心灵,一直跟随着我,从不曾忘掉,以致成了我人生幸福的标准,执纽的去寻找。我不知道它代表着什么,但那一定是跟生命有关。那情景就像是理想国,我内心深处一直渴望着人与人之间没有利益,没有相互利用,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穷与富贵,大家都一律平等。在一起,只有互相帮助,用爱相互支撑,淳朴,纯粹。这短暂而挚深的内心感受,使自己养成了一种心灵的洁癖。对生活中的不公,有些灰暗的东西,从心理上拒绝和不接受。水清则无鱼,生活在世间这一定是有些不合适宜的,可我却固执的守候。
多少次梦中醒来,远跳家乡的方向;多少次生活的不如意,心中升起家乡林间红红的阳光。随着年龄增长,我渐渐意识到,其实从我随父母离开家乡搬到城里那天起,那个我出生的地方,那个熟悉的村庄,那个时常让我回想,念念不忘的家乡,就再也回不去了。那个承载温暖欢乐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
故乡就像母亲慈爱的臂膀,无条件的接纳着我,支撑着我的生命。故乡原上的风,吹过原野,冲刷着一切,也慢慢的抚平着一切。这些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事儿,慢慢消融在岁月的尘埃里。愿这些文字,驻立在时光隧道,像故乡的风,对着大地说,他们曾经来过,热爱过,期盼过,抗争过。面对北方平原那肥沃的散发着生命芬芳的土地,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希望!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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