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热播剧屡次陷入“抄袭风波”,该如何规范网络文学创作?

新华社“中国互联网问题”记者段景静潘婷

关于热播剧原著《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桃花债》、《楚乔传》抄袭《九州缥缈录》、《斛珠夫人》等“抄袭风波”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后,涉嫌剽窃似乎成了网络文学的“阿基里斯的脚跟”。

网络小说剽窃纠纷多发,但诉诸法律的人很少。业界呼吁消除网络小说抄袭争议,紧急建立科学权威的鉴定机制,完善相关信用机制,规范涉嫌抄袭的作品流入资本市场。

网络文学剽窃争议多发

据第40届《甄嬛传》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3.53亿人,比去年年底为1936万人,占网民总量的46.9%。报告预测,2016年网络文学行业版权收入的比重同比增长近一倍,未来网络文学版权收入将在行业销售额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然而,网络文学日益繁荣的背后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一些专家指出,今天的网络文学面临着整体质量低、过度类型化等诸多问题,而最嘈杂的灰尘是碎片剽窃现象严重。

近年来,从以前的《如懿传》 《冷月如霜》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到《甄嬛传》 《花千骨》,甚至还没有播出的《锦绣未央》

一位网友评论说:“除了广受关注的大IP外,大多数名气不大的网络文章都很酸,贴上了写作软件和拷贝“扒窃”。这款网络小说写作软件表明,由于市面上售价不同,可以在产品说明中输入关键词,自动生成相关说明短语。甚至可以在几分钟内通过基本设置制作天子的小说大纲。

为什么抄袭者怠惰于权益?

混乱的形象下,很多网民提出了疑问。“为什么抄袭者这么红,抄袭的人大多忍着?”“还有一位网络读者说:“看很多相同类型的网络小说,都是相同的个人设置、相同的日常,谁抄谁就知道谁能分得清。”

法律工作者表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对“剽窃”的法律定义也适用于网络小说,但网络内容容易删除,侵权事实证据的固定困难,证据容易删除,因此很难在网络上确定行为主体,剽窃的标准也很难确定。

“在网络文学野蛮的成长时期,很多情节设置和故事结构都由很多作家共同丰富完善,第一次吃螃蟹的人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曾文文(Zeng Wenwen)认为,网络平台的读者单纯为了体验阅读快感,不会太在意小说的独创性,平台和作者在为这类读者服务时会追求高更新量,对内容质量的审查会松懈。因此,标榜写作辅助软件的“写作神器”一度盛行,助长和容忍了内容剽窃。

另一方面,著作权法保护的不是思想,而是表达思想的形式,所以对于梗、套路的抄袭很难承认。此外,目前司法实践中参考的是文字稿费方法,赔偿标准普遍较低,诉讼周期较长,使普通人疏于维权。

“成为爆款的原因是传播得好。”浙江省合作社专家夏瑞尔表示,目前市面上的很多成功作品涉嫌剽窃,但他们的成功不仅涉及作家的创作,还涉及出版、电影改编、宣传、社会活动等传播学内容。

“以开放的心态释放创作”

业内人士呼吁规范网络文学的创作,百花齐放的同时坚持独创性,使网络文学成为“活水之源”,仍然需要多方努力。

“我们不能没完没了地抓住抄袭,不能以开放的心态释放创作。”夏悦把现在的互联网抄袭分为三类。第一个是事实上的剽窃,确实超出了标准。第二类是对同一类型、同一时期或出版的小说的参考和模仿,虽然涉嫌个别段落的少量抄袭,但有文章固有的故事、人物和新思路,不能被视为严格的抄袭。第三类是在前人创作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巧妙作品,释放这些作品,扩大抄袭定义,违反文艺创作的常识。

其实就抄袭而言,很多大型网文平台已经开设了举报专栏。比如晋江学文学城的抄袭检举中心、黄牌、红牌等惩罚措施,规范网络创作的秩序。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如果很难诉诸法律,请不要陷入舆论漩涡,加强自己作品的独创性和传播性。”很多业界人士也呼吁改善相关信用机制,以防止涉嫌剽窃的作品流入资本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第一家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在司法探索网络小说规范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通过各平台对网络文学侵权的证据收集,主体的确认变得更加容易。另外,坚持网上事件网上受理方式,可以缓解起诉耗时的现状,提高作者保护权利的积极性。

综合来看,网剧包容更有活力的年轻观众,产业布局也比传统电视剧更合理。我们期待网剧产业脚踏实地,多出精品,在内容生产和营销方面最好地实现整个产业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