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称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不谨慎、转嫁经营成本、未能做好内部控制管理、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共120万韩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高达98亿元,主要从事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提供购车贷款等业务,仅看上述业务范畴,便可知其在宝马中国的重要性。

从股东构成来看,宝马汽车金融(中国)的股份主要有三部分,首先是持股达58%的宝马股份公司。此外,根据股权穿透得知,宝马(荷兰)控股公司通过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1.5%股份,余下股份则由百慕大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在成立的12年间,宝马汽车金融(中国)积累下数千条案件,案由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达到近5000条,此外还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总金额达6.68亿元,且该公司身份几乎全为原告/上诉人,身为被告/被上诉人身份涉及的案件金额只有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宝马汽车金融(中国)还涉及数十条司法拍卖,拍卖内容主要为宝马汽车,评估价格多在数十万元,其中估价最高的是一辆宝马WBAKU210小型越野客车,接近65万元。

(作者丨市界 冯晨晨 编辑丨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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