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智局哭诉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进行调查后宣布,出售涉外汽车的西安丽思塔扎汽车有限公司因两种违法行为被罚款100万韩元。

此前,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宣布对西安利之星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若发现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将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如今,政府部门的处罚已落地,西安利之星的销售运营授权还能否再续?

西安利之星销售运营目前仍暂停

5月27日,南都记者在奔驰官网“查找经销商”页面看到,位于西安高新区科技八路的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名称后,仍被标记为“(销售运营暂停)”。

4月16日,即西安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一周后,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将对西安利之星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若发现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将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

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5月23日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利之星在上述事件中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100万元罚款。

高新分局还强调,尽管西安利之星在案发后能配合案件调查,并与W女士达成和解,“但其违法⾏为已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

对此,西安利之星回应称,“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并表示正以“客户导向”为原则进行业务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因违法行为受到从重处罚后,西安利之星的销售运营还能否再续?奔驰公司会否就此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5月27日,南都记者向奔驰公司询问此事,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个事情我们暂时没有回应,谢谢关注。”

奔驰公司被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处理

南都记者还获悉,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

目前,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于5月10日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奔驰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等违法,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等。

5月23日,奔驰公司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公司推出新车质量保障政策,明确消费者在购车60天内或里程3000公里内因质量问题需更换主要零部件,可直接免费换同款新车。此外,其与授权经销商还联合推出《服务公约》,禁止捆绑销售和收取“金融服务费”。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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