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等,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然而当我们驾驶共享汽车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租用人没有留意注册协议中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条款,能否对抗共享汽车平台?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林先生计划在周边城市进行自驾游,于是在家附近租赁共享汽车。在驾驶共享汽车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林先生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后面保险公司赔付。而共享汽车运营公司要求林先生在他垫付的维修费用中扣除车辆贬值损失。公司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的,用户使用共享汽车发生重大事故导致车辆残值受损的,需要以事故前评估车价的30%承担车辆贬值损失。而林先生主张没有留意注册时候协议内容,共享汽车已经买了保险,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要求共享汽车运营公司返回相对应款项。最后双方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

一、共享汽车网络平台注册条款中关于车辆贬值损失

在共享汽车网络平台注册协议中写明平台的免责情形,以及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共享汽车受损时还约定了租用人赔偿比例较高的车辆贬值损失。若租用人同意相应协议约定,那么就要按照合同条款所约束。一旦发生纠纷,合同条款将会作为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

二、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依法认定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根据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租用人有证据证明共享汽车平台提供的车子存在错过,那么租用人和共享汽车平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他方损失赔偿。共享汽车投保商业保险的,那么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还有交通事故超过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范围之外的部分,由租用人承担,如果有证据证明共享汽车车主存在过错的,可以分担。

2、共享汽车损失赔偿。首先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要看共享汽车是否投保车损险的。如果买了车损险,那么由保险公司根据车损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租用人承担。如果没有车损险,租用人承担不足部分。

3、租用人和乘客损害赔偿。首先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要看共享汽车是否投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如果买了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那么由保险公司根据座位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租用人按照责任承担。如果没有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那么由租用人承担不足部分。

最后,各位共享汽车租用人要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合同中关于平台免责条款以及交通事故车辆保险、赔偿的相关约定,以此避免交通事故后引发纠纷。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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