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王敬凯杨根)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及相关问题表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总局10日对奔驰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义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

奔驰相关责任人在约谈会上表示,目前已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将虚心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反思自身在法律理解适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等。

针对此次事件及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奔驰要真正尊重消费者,真正敬畏法律。以此为戒,认真自查和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改进售后服务体系。

奔驰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总局整改意见,发布《服务公约》和收费清单,确保收费公开透明;为消费者提供优于法律规定的“三包”服务;全面优化售后投诉渠道;对经销商进行专项复核,完善准入审核、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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