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晚间媒体武汉晚报2月25日消息(记者陈志雄)一辆奔驰在光天化日之下开着超光速灯,远光灯射出的光照亮了其他司机的眼睛,差点发生车祸。(莎士比亚,坦普林,Northern Exposure)。

今天,市民龙先生拨打武汉晚报新闻热线82333333称,希望车主们不要乱用远光灯。

龙先生介绍,2月24日下午5点多,能见度很好,他开车行驶在汉阳区芳草六街上。突然,一辆黑色奔驰汽车从五六百米外迎面驶过来。令他不解的是,该奔驰汽车竟开着超亮远光灯。龙先生双眼被远光灯射出的强光照花,有几秒钟的时间什么都看不见。他也因此只能在短暂失明的状态下继续开车前行,“差点翻车。”

武汉市交管局民警称,因为远光灯发出的光线,很容易导致在对向车道上开车的驾驶员眼睛“瞬间失明”,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在本事件中,奔驰车主白天打开远光灯的行为,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已违法,交管部门可给予其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民警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前大灯的功率不能超过60W。司机朋友如私自将车子原装的卤素车灯换成氙气车灯或更亮的其他类型车灯,警方可以给予车主处罚。一般情况下,大灯被擅自改装过的车辆,无法通过年检。

那么,司机朋友该如何正确使用车辆的远光灯呢?民警表示,我国法律对此早有明文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编辑 叶凤 实习生 魏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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