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渭南市民公司老师向华商报23里在4月初仓库路的西安丽别汽车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4S店(以下简称“西安丽别渭南4s店”)贷款了一辆轿车,获得了1万韩元的“金融服务费”,但没有开具收据或收据,多次索要票据。

支付了“金融服务费”却不给票据

据史先生介绍,4月初在仓程路上的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看上了一辆轿车,因车辆是零首付购车,史先生觉着划算就同意贷款24.78万购车,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购买之前,销售人员也确实告知我,贷款需另缴纳1万元金融服务费,4月4日拿到了购车发票,之后销售员就告知我带1万现金到店里,作为金融服务费。现金直接交给了销售人员,并未在财务窗口缴纳。我随后索要票据,销售人员称过两天就给。”

史先生表示,作为消费者享受服务,支付相关费用是应该的,但任何收费服务项目都应有个收据或发票,“后来又索要1万元金融服务费的收据或票据,销售人员却说金融服务费从未跟任何客户开具过。”

“上周看到了西安的消费者到西安利之星4s店维权,也涉及到了金融服务费问题,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4月14日曾发声明,不会收取客户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我觉着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收取1万元服务费,又不给收据或票据,是不是也有问题呢?”

4S店:未以“金融服务费”名义收费

对此,西安利之星渭南4S店一负责人表示,确实收了史先生1万元费用,但并不是以“金融服务费”名义收取,西安利之星客户维权事件还没结束,相关监管部门还在调查,及时退费,也要等此事有结果了,才能处理。

对为何不给史先生开具收据或发票,该负责人表示:“客户在店里任何消费,都会开具相关票据,而且缴费店里都有记录,店方会负责的,现在西安客户维权事件还没结束,要解决只能再等两天。”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先保留好证据或投诉

对于4S店的做法,史先生又应如何维权,渭南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的任何消费店方都应开具相关票据,若收费无任何票据,就涉嫌偷税漏税,可向税务部分投诉。建议消费者先保留好转账记录或视频录音,方便以后维权。

渭南市临渭区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对该4s店不开具票据是否涉嫌偷税漏税一事展开调查。

华商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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