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6月初,上海陆先生的奔驰突然在车库发生自燃,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部门确认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室蓄电池处,蓄电池故障起火。

陆先生与4s店及奔驰公司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奔驰方面表示不认可公安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而厂家自己的鉴定报告书却也迟迟未出。

在未出具鉴定书的情况下,奔驰方面找到陆先生谈赔偿事宜。奔驰方既不同意按照国际案例赔偿新车,也不同意陆先生提出的将损坏的车恢复原状。事发至今四个月过去,双方一直没能谈拢。根据可查报道,近年来,奔驰车已经发生过多起车辆自燃事件。那么,在此次事件中,奔驰方面不认可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鉴定,要求自检是否合理?车辆自燃赔偿又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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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号,住在上海静安寺附近的陆凤阳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说他停在地下车库的奔驰车着火了。

陆先生:他跟我说,你的车着火了,跑回来以后就看到了110跟那个救火车都来了,我那车正上方就是一个消防就喷的那个喷头,所以当有冒烟的时候它就自动就喷水了,物业也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仍然被烧成那个样子,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的话,那么车库里面所有的车辆都烧完了。

图片显示,陆先生的奔驰车前车窗烧出大洞,发动机盖也出现较大面积凹陷及燃烧痕迹。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此后出具的《上海市静安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中表明:起火点为该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

陆先生:6月2号我就去公安消防申请(鉴定),因为我是律师,我想主要让官方有个鉴定,公安消防就安排时间就到了现场了,他们多次到现场,因为他要需要走访,要看情况,比如说排除是不是放火或者是其他动物原因的着火,大概来了五六次,最后确定是车辆自身原因就蓄电池着火了。

但是,奔驰方面对此认定书并不认可。

陆先生:6月19号我收到公安消防报告,我6月20号就跟他们奔驰公司以及4S店出示了公安消防报告,他们说我们不认可这个,我说这个公安消防报告它是中国官方的法定机构,它也够权威、也是第三方。那他就说要想赔偿的话,你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在他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奔驰公司去做着火的原因检测。

陆先生的车2011年购买,购车价格为50多万,按照公安消防及4s店的认定,车辆行驶里程数在10万公里左右,同时保养均在4s店进行。

陆先生:奔驰公司跟公安消防一致可以确认的事实,确认了车上没有易燃易爆品;6月1号我们的地下车库温度应该不超过20度;没有改装车辆;甚至一周前我没开过。

不过,经过两个多月的鉴定,奔驰方面始终未向陆先生出具鉴定书,技术人员曾口头回复 “与公安消防鉴定结果基本一样”。9月20号在未出具鉴定书的情况下,奔驰厂家及4s店的工作人员和陆先生谈赔偿。

陆先生:我们最后确定是产品自身的原因了,当时我说你们是国际大公司,你们遵循国际惯例吗?他说你什么意思?我说如果是国际惯例的话,你看在德国发生什么事情、在英国发生什么事情,我就跟他说具体的案例,奔驰公司就赔了一辆同款的新车,他说你不要跟我说这个,我说那你就给我恢复原状,因为之前我打听到他恢复原状的话,需要358000的样子,恢复原状这个就是法律条款的规定,然后呢他说这个也不可能。我说那你说是什么方案呢?他说我们赔你车辆的残值。

奔驰公司方面跟陆先生解释,赔偿残值的意思就是,如果车辆没着火,市场上同款、同年的二手奔驰车的价格,是多少就赔多少,根据奔驰公司的调查,车辆现在只值152000,赔偿数额以此为准。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陆先生无法接受,但他表示奔驰方面此前处理该事件的业务人员再也不接听电话。奔驰方面给出的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奔驰不认可公安消防的鉴定,自检事故原因,是否合理?昨天记者联系了一直与陆先生联系的业务人员。

奔驰公司方面业务人员:没有办法接受这个采访,因为我们这里是由经销商来全权处理这个事情。

可查报道显示,奔驰轿车已发生过多起自燃事件。

车主陈先生称,自己于今年5月份在成都仁孚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60多万的进口的奔驰轿车,9月10号晚,停在停车场的车辆发生了自燃事故,厂家至今并没有回应。

2017年12月,付女士在龙岗区的深圳福日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E级轿车,1月21号,停在家门口的车突然烧起来了,事故中轿车被烧损、烧毁多处。

2017年4月,林先生在深圳罗湖大兴宝誉奔驰4S店买了一辆95.8万的奔驰S级轿车,结果行驶没几天,突然后轮起火。

2017年3月,由于启动电机及其部件存在起火隐患,戴姆勒还在全球范围内召回约100万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涉及中、美、德奔驰全球三大市场。

如今,自燃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奔驰将如何处理?对于陆先生的遭遇,奔驰公司媒介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暂时没有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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