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奔驰,没想到会得到‘销售保险’!扣除的1000元二手车更换补贴没有“强制更新”不能使用,不能再退款。

”市民戴先生向“帮侬忙”反映了自己遭遇的这件烦心事。

强制续保

被扣千元补贴

戴先生称,去年1月初,他在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GLC260L四驱豪华型SUV,同时将自己的旧车在该店“折旧置换”。

双方在签订购车合同后,该4S店代理保险人员告诉他,根据北京奔驰汽车公司“限时购车方案”的规定,需要扣留购车补贴6000元中的1000元,可以用来抵冲第二年的续保费用,并反复强调这是“旧车置换补贴”,与国家补贴项目无关,必须扣留;同时表示,只要2022年续保太平洋车险,这1000元可以抵充。

“当时我想续保太平洋保险公司也没有问题。”于是,戴先生当场签订了《上海越星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其中“厂方置换/重购保险支持”一项注明“置换:新保5000元+续保1000元”。

今年临近续保期限,戴先生对比了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报价后发现,同样的情况下,4S店给出的续保价格高出很多,而保险推销人员则表示只要戴先生续保后,可以赠送购物卡或加油卡等。反复对比优惠和价格,戴先生觉得续保费用还是“不合算”,便向销售员提出被扣留的1000元续保费用能否退还,但遭到了对方拒绝:“1000元只能用于抵扣太平洋保险续保!”对此,戴先生难以理解,“当初并没有说明不续保就不能拿回被扣的补贴。我只想拿回自己的1000元,或者4S店提供与外面同样优惠的续保方案。”

双方多次协商后,品牌方仍然不肯让步。其间,他先后两次拨打北京奔驰热线电话咨询反映,但依然没有结果。于是,戴先生只能无奈放弃被扣留的1000元,另觅其他保险途径。

捆绑销售

消费者“很受伤”

记者与奔驰4S店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和戴先生解释得非常清楚了,购车时的“限时购车方案”及扣除1000元用来续保的规定是北京奔驰厂方的规定,4S店只是执行方,并且销售人员推销的险种也都是国家新的保险政策规定的。对于戴先生的诉求,对方坚持必须续保太平洋车险才能享受抵扣。

对于这样的回复戴先生实在无法接受,“本来就是冲着大品牌去买的车,没想到却遇到了这种事。捆绑搭售、强制续保,是不是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的规定,是不是‘霸王条款’?”

为此,记者咨询了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李如沁律师,她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品牌方在与消费者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时,没有将“续保1000元”的适用条件明确、详细地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品牌方在消费者兑换续保额度时,强调消费者必须通过其指定保险公司,购买指定类型的险种,方可获得1000元的续保补贴额度,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维权艰难

满满都是套路

据了解,2020年5月底,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在这方案中,银保监明确说明:重点整治车商强制搭售保险。

记者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查询发现,类似戴先生这样的投诉屡见不鲜,部分汽车品牌方通过收取“续保押金”来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有的品牌方为了获取更大利益还强制购买许多不必要的保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汽车消费市场一直以来都充满着各种复杂的优惠政策、贷款服务,而这些“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活动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套路”,让人难以防范。汽车保险的购买就是其中问题比较突出的一项,经常会被加上许多“强制条款”,如果不满足品牌方开出的条件,就可能面临着拿不到“原本就该属于自己”的优惠。

业内人士指出,汽车购买过程复杂,流程繁琐,每个环节都可能被“巧立名目”,保险、上牌、检测、提车、金融服务等,这一大串不合理甚至荒唐的费用,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消费者“不得不交”的钱,甚至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但由于汽车生产、销售、金融、售后等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消费者投诉时,处理环节多,花费时间长、投诉解决难。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车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切要以合同内容为主;对于主合同、附加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要细细查看,有疑惑的部分一定要在签字前确认;遇到续保“押金”问题,或约定退款条件,或当场拒绝。

汽车销售中的一个个“深坑”何时能被填平?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陆常青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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