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偷、成都有娱乐大众的潜力吗?你看,今天有“开宝马偷西瓜”的报道,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无意中成了“网红”。

这哥仨不讲“武德”呀,你开着宝马,唱唱“星星点灯”,或是吃个烧烤,看个夜景什么的,不行嘛?!非要闹这么一出荒诞剧,逗谁玩呢?!

说“开着宝马偷西瓜”纯粹是为了将若干西瓜据为己有,恐不是其真实的作案心理,“玩的就是心跳”倒有几分贴合。“富”极无聊,寻求刺激,开着宝马找事儿,这是“德”不配位呀?你一开宝马的主儿,理论上说,应该是不差钱的呀,何至于为了那几个西瓜,弄得臭汗淋漓,颜面扫地;偷瓜不成,还蚀了辆宝马呢?!

由此可见,开上了宝马,并不意味着守法意识的同步提升。开宝马的小偷与衣衫褴褛的小偷,进了看守所,也就是号码上的区别而已。我们总是习惯地认为,由自行车到汽车,由“桑塔纳”到“宝马”,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知法、守法意识必然也水涨船高,由“开着宝马偷西瓜”一案证实,此言谬矣。贫穷可以限制我们的想象,富足却并不能安份我们的内心。由此“宝马”级小偷,非为偷而偷,纯为“刺激”、心跳而偷一案,可见一斑。

“偷瓜不成,反蚀了辆宝马。”会不会成为网络流行语?不得而知。但有一条:“弦富”成怨府,“狂妄”是危机,倒是时下看的见、摸的着教训。

开上了宝马,不是你违法犯罪的理由。开宝马者,更应遵纪守法,为人楷模,方为正道。反之,宝马良驹不但动摇了你守法遵法的道德底线,还增大了你的犯罪成本,后患无穷。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却对我们是个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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