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李志摄影报道

3月5日,成都市闵莱老师在成都长征宝马预订了一辆2020种3系轿车,约定了31.9万韩元。

他准备全款购车,并预交了1万元购车款。

由于赖先生的妻子是医务人员,双方在谈价时,4S店专门表示,可以多优惠2000元。

从3月到5月,整整两个月,车子终于到了,但4S店表示,要么赖先生加价7000元,要么办理按揭购车,否则车子就不能卖给他。

这让赖先生夫妻俩很恼火,双方已经约定车价,为什么要临时加价?明明要全款,为什么要办按揭?

5月20日,刚刚领完结婚证的赖先生夫妻俩,在封面新闻记者的陪同下,来到长征宝马协商。

对面消费者和记者的疑问,4S店的展厅经理程先生表示,赖先生要么加价7000元;要么办理按揭购车;或者退还“诚意金”,车子不卖给赖先生了。

成都长征宝马4S店

消费者投诉

提车时4S店临时加价

20日,记者在长征宝马4S店见到了消费者赖先生夫妻俩,他们刚刚领取了结婚证,本来想结婚提车双喜临门,但却卡在了提车上。

赖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3月5日,他在长征宝马预定了一台2020款宝马3系轿车,双方约定,新车裸车价为31.9万元,他缴纳了1万元购车款。

他出示的《新车订购单》证实了赖先生的说法,车价为31.9万元,车型为325li耀夜版,白色车身,摩卡色内饰。

赖先生预订的宝马轿车(图据网络)

从3月4日到5月中旬,盼星星盼月亮,预定的车子终于到店了,“但销售却告诉我,不能按照原来的车价卖给我,要么加价,要么办按揭,不然就退还诚意金,不卖给我了。”

“明明已经签好了合同,谈好了车价,怎么能临时加价?”赖先生说,如果办按揭,要多出2万元利息;苦苦等了2个月,遭遇这样的剧情,让赖先生夫妻俩无法接受。

记者走访

4S店经理:要么加钱,要么不卖

20日,封面新闻记者陪同赖先生夫妻来到位于成都东三环的长征宝马4S店,为“提车加价”一事进行协商。

进入4S店后,一名销售人员带领记者和赖先生夫妻来到客户休息区,在随后约15分钟时间里,虽然赖先生多次催促,但这名销售就是不愿意见面协商,称“没有什么好说的”。

随后,记者致电这名销售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希望4S店方面能够出面和消费者协商,该店一名负责展厅的程经理这才和消费者见面。

双方此前已约定了车价,为何提车时要加价?消费者明明是全款购车,为何要求消费者办理按揭?

“诚意金是一个双向的约定,消费者可以不买车,4S店也可以不卖车,这是一个双向的。”程经理称,目前给消费者有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退还1万元诚意金;第二个方案是消费者按照新车指导价优惠10%的价格提车,要多花约7000元;第三个方案是消费者从全款改为按揭购车,首付三成,办理三年按揭,利息大概2万元。

在和记者交谈中,程经理明确表示,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加钱和按揭方案,那么4S店就不把这台车卖给赖先生。

双方争议

到底是诚意金?还是定金?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协商中,双方的一个主要争议点,在于赖先生缴纳的1万元,到底属于“定金”,还是属于“诚意金”。

其中,4S店方面认为,赖先生缴纳的1万元属于诚意金,是对双方的预定,如果消费者不买车,诚意金可以退;如果4S店不想卖车,退还诚意金即可。

20日,四川永靖律师事务所叶锐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缴纳的是“定金”,那么4S店应该按照约定价格将车卖给消费者;如果缴纳的是“诚意金”,而诚意金实质是一种营销手段,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赖先生和长征宝马4S店签订的是《新车定购确认单》,而对于赖先生缴纳的“1万元”,被写在了确认单的“定金”一栏,但在金额的后面,又添加上了“诚意金”三个字。

赖先生和4S店签署的订车单上,同时存在“定金”和“诚意金”,自相矛盾。

诚意金和定金,两个含义迥然不同的词语,双双出现在了这份《确认单》上,自相矛盾,让人难以辨别。

20日中午,在经过封面新闻记者的协调后,长征宝马4S店和赖先生达成一致,双方仍按照之前约定的车价31.9万元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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