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货物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卖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本项目甲方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货物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及价款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四)价款:

以上价款已包括本合同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配套材料等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技术培训等所有项目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以上价款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

第二条 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 交付

(一)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所有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

(二)交付时间:

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货物实际交付之日为交付期限届满之日。

(三)交付地点:

乙方在交付货物时,与货物有关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合同项下全额增值税 发票应一并交付。

除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应一并交付,乙方分批交付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甲方工作人员 在交货凭证上签字后,即视为乙方已交付交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货物所有权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从乙方转为甲方。

第四条 支付

(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银行开户行:

账号:

(二)支付时间: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额增值税发票等在内的结算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五条 验收、安装调试及培训

(一)验收

货物交付后 日内,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在安装调试 正常运行 日后的 日内,甲方应按本项目相关文件标明的标准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并已使用货物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二)安装调试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对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应按国家相应规范进行安装调试,无国家规范的,应符合行业规范,无行业规范的,应符合企业规范,无相关规范的,乙方安装应能保证货物正常、安全使用以满足甲方合同目的。

(三)培训

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在验收以前,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操作规程,在甲方人员能独立正确操作以后,甲方再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履约保证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

(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者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的申请,除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货、安装调试、培训义务或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外,甲方在收到该申请后的 工作日内应予办理。履约保证金一律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在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前缴纳质量保证金,或者向甲方书面申请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二)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该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三)质量保证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货物整体及其部分。

(四)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由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除满足本项目相关文件标明的标准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外,如国家有相关标准的,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六)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保证对甲方反馈的质量问题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应在 内维修以满足使用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并有权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七)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其维修或更换的相应部件质量保证期自维修或更换后能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八)货物整体和部分质量保证期均届满后,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甲方应根据乙方履行质量保证义务情况在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乙方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质量保证金。

(九)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其收取的零配件及耗材、人工费用,应优于市场价。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或货物经验收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货物经三次维修达不到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货物验收合格以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相应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货物进行验收。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 在货物交付以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相应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无权利瑕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接收货物、或不按约定进行验收超过 个工作日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已逾期未支付货款总额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因甲方的任何违约行为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对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迟延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甲方要求其继续履行交货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 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乙方货物经验收后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其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更换期间,每经过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货物因存在权利瑕疵而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除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价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不按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其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对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到损失,其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对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一)甲乙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应由乙方将货物提交交付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预交鉴定费。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双方对合同部分内容发生争议,对未发生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双方其他特别约定:

1.

2.

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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