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王宝强妻子出轨经纪人一事被曝开来,这件事就一直被传的沸沸扬扬,不少人都称王宝强不顾念夫妻以前的感情,通过这种向大众宣扬的方式,使得妻子今后很难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但是在我看来,这种做法虽然偏激了一些,但确实非常符合王宝强的性格,而且方式并不算过分,因为要是在古代的时候,通奸被捉的话,性命都是任由处置的。
古代时候,朝廷对于此类的刑罚时严时松,比如汉朝时期,犯了通奸罪的话,男的只需要为国家修修城墙就能够完成责罚,而女子则需要“浸猪笼”,也就是把“犯人”装入运载猪只的竹笼中,在开口处捆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一段时间,当然这个时间是没有固定准则的,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之后再发配为国家舂米。不过,倘若其中男子是官员身份的话,则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例如会被以强奸罪论处,具体来说就是“没收”办案工具,即是施以宫刑。
等到了唐代的时候,通奸的刑罚进一步得到了削弱,已婚者若是私自与人通奸的话,就会被押入大牢里蹲上两年,等到明清时期,干脆连大牢都不需要蹲了,只要每人打个九十棍子,然后再拉出去游街示众几天时间,就可以被安然释放了。
对于未婚通奸者,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婚前性行为,古代也是明文禁止的,而凡是胆敢违反,就要面临一年半的牢狱之灾,在狱中还将受之鞭刑,另外他们以后的成亲结婚也同样会受到影响。不过,后来的朝代都认为这种做法实在是有些不妥,所以朝廷又重新将这条刑罚更改为八十杖刑。虽然在今天看来还是非常的不可理喻,但是在当时,这已经算是非常宽容了。
不过,在古代时候,人们对于法律的概念还不算完善,条例中不包含关于性骚扰和鸡奸的处罚。一直到明朝时期,才逐渐有了鸡奸当成正常人身侵害的处罚,内容也只是一百杖刑,而在清朝时期,这种情况的出现,则被加重为斩立决。
古人对于处死通奸者是不带有半分怜悯的,秦始皇曾经就在石刻上郑重的说过凡是出现此类情况,原配杀死侵犯她的男人,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如果有一位已婚男子钻进了别的女人的被窝里,那么他的原配妻子就算把他杀了也是无罪的。
到了元朝时期,法律规定倘若发现自己的配偶与别人通奸,那他要么当场送这对奸夫淫妇上西天,要么把他们押送见官。可是后者对于他们的处罚却非常的轻微,仅仅是各杖刑七十七而已。
后来男权主义得到了深化,明清时期,男子发现妻子通奸时,仍旧可以将他们杀死,但是换位到了女子身上,她如果砍死了自己丈夫和他的小三的话,则会以杀人罪受到朝廷的制裁。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无论是微博,亦或是朋友圈,一点小事都能够激起千层浪,更何况是这样一件惊人的大事。不过当今社会对于通奸的处罚力度,已经微小到了忽略不计的程度。可就算这样这些红杏出墙的还不满足,不但要义愤填膺的为自己辩白,把错误转嫁到对方身上,还厚颜无耻的拿走本来属于人家的财产。
要是换做古代时候,恐怕早就被斩首后游街示众了。
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位名叫李延年的歌唱家,词曲唱的婉转动听,非常有功力,另外,他还有一位国色天香的妹妹,也就是汉武帝宠妃李夫人。后来她被汉武帝看中,将其招进了宫里,立为了妃子,而李延年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当朝皇帝的大舅子。
要知道这李延年本身就有一副好歌喉,天生对女子有种特别的吸引力,后来又成为了当朝乐府的管事人,更加受到女子的青睐。在这种背景下,他跟一个良家妇女勾搭在了一起,不过两人通奸的事实并没有隐藏多久,很快这件事就被汉武帝知晓了。也是念在他妹妹的份上,只是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将其处以宫刑了事(当时被称之为“腐刑”)。
本来李延年也就没有了这方面的念想,可是谁知道他的弟弟李季也同样是个好色的主,借着能够在宫里自由行走的便利,他居然私自与宫女通奸。在后宫这种淫乱之事,可不是小事,汉武帝听说了之后,不禁火冒三丈,这次他再也不管任何人的面子,直接下令将他们二人所在的李家宗族,彻底诛杀。
可怜要是王宝宝如果生活在古代,只不过现在是文明时代,任何悲剧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
文|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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