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完炮要注意什么

2023-04-06 20:12 45次浏览 攻略

有两个男人一起去酒吧喝酒,在酒吧认识了两名妙龄少女,酒过三巡,两个男人也觉得今晚差不多了,提出了要去宵夜,两名女性欣然应允。

吃完东西后,两名男性又提出要不找个地方大家“休息一下”。这个时候,其中一名女性,我们叫她A吧,拒绝了,并且要拉B女性离开。B女性呢,一是有点醉了,晕晕乎乎的不知所措。二是本身确实玩得很high,没有明确表示反对。这时候,其中一名男性推了A女一把,说“你不要管我们了。”打车扬长而去。

打车来到酒店之后,其中一名男性C君开了两间房,C君和B小姐相拥着进了一间房,而另一名男性D君则独自进了另一间房。几分钟后(没错,真的只有几分钟),C君穿着浴袍,一脸满足地离开房间,走进了D君的房间。又过了几分钟后,只见D君也穿着浴袍走进B小姐所在的房间。可刚进去不久,就看到B小姐衣衫不整,十分慌乱地从房间里夺门而出……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次日,B小姐报警遭强奸,C君D君以涉嫌强奸罪被采取强制措施。C君有与B小姐发生性关系,D君尚未。

以上事实,有酒店监控、AB小姐证言、CD君供述予以证明。

律师介入后,认为B小姐作为一名成年女性,主动与男性到酒店开房,应当预见后续将会发生的事件。而且在C君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有足够的时间离开并报警。B小姐身上无明显伤痕,可推定无使用暴力,因此不应认定为强奸。另外,有多人证明该女性长期流连该酒吧,并经常与陌生男性前往酒店。

检察院的意见是:

1.B小姐喝醉了,丧失反抗能力(最关键);

2.两名男性有推搡A小姐的行为,有强行带走B小姐的嫌疑;

3.B小姐在D君进入房间后反应激烈;

4.即便是成年人,我跟你进房间不代表我愿意跟你发生性关系,我可能只是想聊天。我没有反抗是因为喝醉了没有力气。

没办法,其实最开始B小姐也不是想要两人弄进去,只是可能发生矛盾要出口气。可是公安介入之后骑虎难下,只得死撑到底。后来这个案子似乎通过赔偿达成谅解协议,得到了轻判,但具体量刑就没有关注了。

故事讲完了,各位这两天一直默默关注着这个问题的男性同胞,我必须要提醒你们,约炮这种事情,在法律上是存在非常严重的风险的,基本上如果能够认定发生性行为,而且女方又一口咬定你强奸的,基本上很难脱得了罪。

除非在发生关系前你们录一段像,大概是这样:

“现在是XXXX年X月X日,我与XX在XX宾馆XXX号房,XX(女性姓名),我想和你发生性关系,请问可以吗?”

XX回答:“嗯,可以!”

这样基本上就没问题了,但是不排除事后女方说这段录像是在你胁迫下录的哈。

所以风险无论如何都是有的。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刑法规定上看,强奸罪是重罪,最少三年,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为了几分钟的快乐,要蹲三年的大牢。实在是不值当。

如何避免被控强奸

负责任告诉大家,约炮有风险,小心被告强奸。

发生关系后,判断是否强奸最重要的依据,就是是否违反女方意志。

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即使女方同意开房,并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进到房间,如果强行和女方发生性关系,就违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构成强奸。

2、即使女方同意第一次发生性关系,也并不等于第二次同意。一觉醒来,想来第二发的时候,如果女方不同意,强行发生的,有可能构成强奸。

3、女方同意以此种姿势进行,不同意另外一种姿势,如果强行以另外一种姿势进行,违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构成强奸。

4、正在进行中,如果女方要求停止,拒不停止的,强行继续进行,违反女方意志,有可能构成强奸。

5、和酒醉、吸毒之后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危险极大。因为她们在酒醉、吸毒后可能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有可能构成强奸。

发生关系后,女方翻脸怎么办?

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败露后担心名誉受到损害、夫妻关系恶化或者恋爱关系破裂,或者为了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便将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认定为强奸。(张明楷刑法学五)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件很多。

约炮要求买礼物、发红包目的没有实现,或者被人发现,很容易被反咬一口,说是强奸。这个时候,纵然你有一百张嘴,也难以说清楚。李某的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事实,当初要五十万的时候,痛快给了,就不会有十年的牢狱之灾。

一旦女方报警,一般警方会按照受害人的控告处理,即使不是强奸,也很有可能被判刑。因为警方如果不处理受害人指控,警方很有可能会有包庇强奸犯的嫌疑,社会压力比较大。按照强奸处理,就没有注意的后顾之忧,社会不会同情一个强奸犯的。

同时,女方搞点证据很容易,除了精液外,把自己内衣撕破,自己身上抓个伤痕,腿上碰个淤青,警察绝对鉴定不出来是谁撕的。这个时候,男方就死定了。

因此,对待要钱的,要多少给多少,千万不要小气,自己约的炮,就得承担责任。如果真的心疼钱,给钱的时候,留下证据,给了钱之后,还可以威胁对方敲诈勒索或者不当得利要回来。

对待被人发现翻脸的,最好用钱解决,实在不能解决的,就把你们两个所有的交往证据拿出来说话,这个时候,你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因此,约炮第一要务,当然是小心被控强奸。

来源:学学法律常识,法律常识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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