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对自己电信网络诈骗395万余元的数额没有异议,我愿意认罪认罚。”日前,看守所里,李某低头悔过。随着主犯李某的认罪认罚,这起15人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所有涉案人员均自愿认罪认罚。

  然而,就在不久前,不只是李某,团伙成员中多数人还对办案机关列明的犯罪金额矢口否认,“肯定没有这么多”。是什么令他们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诚恳认罪?这还要从李某等人的142部作案手机说起。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李某等15人诈骗团伙搭建虚假的“平安普惠”APP贷款平台,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筛选被害人,虚构可以办理网络贷款的事实,以支付会费、保证金、解冻金为名对他人实施诈骗。案发后,公安机关对142部作案手机进行了数据恢复、提取,形成了整整17个G的电子数据检查工作报告。

  “16本卷宗、144份电子数据检查工作报告,内附光盘使得卷宗都无法叠放平整,堆满了办公桌。”看到案卷的第一眼,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原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很震惊。这样一个诈骗团伙,被害人只有30人?诈骗金额也才只有32万元?怀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详细审查案卷并讯问犯罪嫌疑人。但是,没有一名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说清楚自己诈骗了哪些被害人、诈骗金额是多少。对检察官来说,要在17个G的数据信息中查清诈骗数额,不亚于大海捞针。

  既然行骗、转账等各个环节都通过网络完成,如果能在这142部手机信息里锁定一个完整的诈骗流程,是不是就可以“串珠成链”,形成一条条完整的证据链?

  2020年10月1日,由办案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组成的“电子证据审查分析工作小组”诞生了:检察官梳理案情,以及案件审查所需要的数据要点;检察技术人员根据检察官想要提取的证据链,提供数字化分析路径,高效精准提取数据。比如,针对犯罪团伙聊天信息在142部手机中存在数据交叉、重复的情况,检察技术人员通过发送时间、发送人等,对同类项进行识别、合并,筛除了大量重复信息,提高审查效率。

  在钉钉群或微信等聊天群中,来源于“码农”文化的“1”是常见的回复,代表确认、肯定。在这个团伙的聊天群中,这样的“1”也反复出现。检察技术人员通过对一个已经掌握的诈骗行为分析发现,每骗取到一笔汇款后,“业务员”会发送转账截图到群里,再报上自己的“工号”;李某会回复“1”或“到”等内容确认到账,将该笔金额计入该“业务员”当日分红。

  “这一过程,正好是一笔犯罪金额的完整证据锁链。”办案检察官介绍,正是通过对这一流程的梳理还原,办案组构建起最小的犯罪单元。通过数据的抓取、转置,散乱在142部手机里的数据信息像魔方一样,得以整合、重组。

  通过半个月的努力,17个G的数据浓缩成3张Excel表格,诈骗犯罪总额、各被告人诈骗数额、被害人信息等情况,都列得一清二楚。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梳理、审查,此案诈骗数额达395万余元,远超移送审查起诉时的32万元,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能够明确身份信息的被害人,也从此前的30人增至202人。面对数据详尽的表格,包括主犯李某在内的所有涉案人员都低头认罪。

  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2.5万元,其他同案犯被判处1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所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目前,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在总结此案办理经验的基础上,正探索打造面向检察官的专业电子证据可视化分析平台,用数字化撬动检察办案模式变化,为检察官看懂读懂海量电子证据提供便利,实现从个案审查监督向类案审查监督的突破。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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