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变态的网络淫秽物品犯罪

2023-03-15 10:05 53次浏览 攻略

来源《网络犯罪办案手册》

1.以盈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传播、演出、动画等视频文件。

典型案例:陈某、房某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色情信息、传播色情信息罪二审刑事判决书(2018)浙江11型终结299号。

从2015年到2018年,被告人陈某通过偷拍、手机拍摄等方式将与多名女性发生性行为的过程拍摄成视频,编辑后通过网络销售给不特定对象,以“鲜肉”的名义销售了65个淫秽视频、122张淫秽照片。以“吴氏”的名义销售43个淫秽视频、59个淫秽照片。以“陈老师”的名义销售23个淫秽视频、134个淫秽照片。

其间,被告人陈某通过销售淫秽视频、图片获利90余万元。2018年3月至5月,被告人房某在明知被告人陈某销售淫秽视频的情况下,帮陈某制作用于宣传、销售淫秽视频的网站和发卡平台销售网站,并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在被告人房某的帮助期间,被告人陈某销售淫秽视频、图片非法获利10余万元,被告人房某非法获利4757.30元。陈某、房某被法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2.以牟利为目的,建立会员制淫秽网站,收取会员费和广告费,通过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巫某、吴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粤刑终248号

2016年12月,被告人巫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到被告人吴某,要求吴某为其重新优化其设立的淫秽色情网站“黑哥看片网”,即按照原来的网站内容,把网站的后门去掉,重新做一个网站。吴某明知维护的网站是淫秽色情网站,仍为巫某维护淫秽色情网站并收取报酬。经对涉案网站视频进行鉴定,该网站共有2584部视频,从中按照随机的方法下载250部视频鉴定,其中的241部属淫秽片,5部属色情片,即该网站绝大部分的视频为淫秽片。经深圳市某鉴定中心审计,巫某用于收取“黑哥看片网”会员费用及广告、点击流量费用的昵称“黑哥2”微信号账户共计收入2282177元。巫某、吴某等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3.以牟利为目的,建立淫秽网站,开发程序软件,以电视棒的形式向他人出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陈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7)浙01刑终723号

2014年4、5月,周某伙同他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对从他人处获取的可观看淫秽视频的电视棒进行了软件破解、修改和制作,租用境外服务器并设立了网站,添加了其从互联网获取的淫秽视频链接,制作了命名为“苹果”型、“环球精灵”型、“VIP”型的程序软件,同时对获取的视频链接设定访问密码,并写入U盘,作为直接浏览淫秽视频链接网站的客户端,以电视棒的形式提供给他人批量制作、贩卖。耿某乙在明知上述电视棒程序可用于观看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先后向周某购买电视棒、电视棒程序及密码卡等,雇用耿某甲等人组装电视棒,并通过互联网将耿某乙所经营的该类电视棒出售给被告人陈某等下家。在此期间,被告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20元左右的价格从耿某乙处购得3D环球精灵电视棒和VIP电视棒共计约400个,并通过淘宝网店“批发零售电视卡”等进行销售。其间,被告人陈某将其中约150个电视棒出售给谭某等人,非法获利3000余元。陈某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4.以牟利为目的,开发含有淫秽电子信息的手机App,采取付费观看模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熊某、沈某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浙01刑终790号

2014年12月10日,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熊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熊某、沈某为公司股东,蔡某、杨某、方某、陈某乙、肖某、宋某、陈某甲等人为公司员工。熊某全面负责公司事务,沈某负责网站后台管理,方某负责界面设计和维护,蔡某负责系统研发,杨某负责平台网页端界面开发和设计,陈某乙负责运营推广和网站审核,肖某负责系统维护,宋某负责财务,陈某甲负责电商界面维护。2016年4月,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成功“PR社”App。此后,该公司通过宣传推广,招揽多人在“PR社”平台上传淫秽视频,供用户付费观看,公司按照事先约定比例抽成,由此获利。经鉴定,“PR社”App上传的视频中共计有476部为淫秽物品。熊某、沈某等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5.以牟利为目的,建立网站论坛、贴吧,收取会员费和广告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刘某、罗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4)浙甬刑二终字第189号

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刘某、罗某以牟利为目的,结伙在互联网上设置了“欲望之都”等网站,并通过网站的“会员发图自拍区”“国产色图精选专区”等版块,发布或允许他人发布淫秽图片、淫秽小说,传播淫秽信息,以此吸纳会员,并收取费用。经检查、鉴定,“欲望之都”网站共有40920张图片属于淫秽物品。两被告人的非法获利为50万元,其中,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利30万元,被告人罗某非法获利20万元。刘某、罗某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6.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站、论坛、贴吧、通讯群组发布含有淫秽电子信息的链接种子,传播淫秽视频的

典型案例:杨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判决书(2015)阳中法刑一终字第75号

被告人杨某以牟利为目的,于2013年5月在“爱唯侦察”色情网站注册“meihuahun”账号,至2014年8月止,使用该账号在“爱唯侦察”色情网站先后发帖2000多个,其中上传淫秽视频、图片的种子下载链接100余部,通过吸引网民在其帖子中提供的种子资源下载淫秽视频、图片,将其存储在第三方网盘网站内的淫秽视频、图片的种子资源向网民传播。网民在点击并下载杨某提供的淫秽视频、图片资源链接过程中,会弹出附带的广告。按照网民的下载数量,杨某从第三方网盘运营商处赚取广告宣传费获利约6000元。经鉴定,阳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远程勘验提取的“meihuahun”账号65个涉嫌淫秽视频属于淫秽音像制品、1005张涉嫌淫秽图片属于淫秽图片。杨某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7.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内容含有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马某、刘某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泉刑初字第15号

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9、10月购买淫秽色情网站的相关数据及域名,建立了淫秽色情网站“幼幼资源网”。后被告人刘某与被告人马某商定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幼幼资源网,并通过收取会员会费牟利。2014年年初,幼幼资源网因故被他人关闭。2014年2月,被告人马某、刘某又商议继续合伙经营淫秽色情网站,使用“幼幼资源网”的备份数据建立了淫秽色情网站“萝莉阁”。截至2014年4月,被告人马某、刘某经营上述淫秽色情网站共计获得约2万元。经侦查机关对“萝莉阁”网站备份数据恢复重建并勘验,从该网站中提取送审的图片中共鉴定出淫秽图片2146张,且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马某、刘某等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8.网站建立者和管理者以牟利为目的,不履行管理职责,虽自身不发布淫秽电子信息,但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致使淫秽电子信息在其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传播的

典型案例:王某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海刑初字第512号

某播公司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至案发之日没有取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被告人王某为某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负责某播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某播公司快播事业部负责公司视频播放器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推广。某播公司通过免费提供QSI(QVOD Server Install,即QVOD资源服务器程序)和QVOD Player(即快播播放器程序或客户端程序)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为提高热点视频下载速度,某播公司搭建了以缓存调度服务器(运行Cache Tracker缓存调度服务器程序)为核心的平台,通过自有或与运营商合作的方式,在全国各地不同运营商处设置缓存服务器1000余台。在视频文件点播次数达到一定标准后,缓存调度服务器即指令处于适当位置的缓存服务器(运行Cache Server程序)抓取、存储该视频文件。当用户再次点播该视频时,若下载速度慢,缓存调度服务器就会提供最佳路径,供用户建立链接,向缓存服务器调取该视频,提高用户下载速度。部分淫秽视频因用户的点播、下载次数较高而被缓存服务器自动存储。缓存服务器加速了淫秽视频的下载、传播。2012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对某播公司进行检查,针对该公司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整改。随后,深圳网监将违法关键词和违法视频网站链接发给某播公司,要求采取措施过滤屏蔽。某播公司于是成立了信息安全组开展了不到一周的突击工作,于8月8日投入使用“110”不良信息管理平台,截至9月26日共报送“色情过滤”类别的不良信息15836个。但在深圳网监验收合格后,信息安全组原有4名成员或离职或调到其他部门,“110”平台工作基本搁置,检查屏蔽工作未再有效进行。2013年10月11日,南山广电局认定某播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的视听节目含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内容,对某播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此后,某播公司的“110”平台工作依然搁置,检查屏蔽工作依然没有有效落实。某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等人在明知某播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的视听节目含有色情等内容的情况下,未履行监管职责,放任淫秽视频在某播公司控制和管理的缓存服务器内存储并被下载,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王某等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9.以牟利为目的,通过黑客手段入侵网站服务器,在服务器上架构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

典型案例:荣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04)汉刑初字第055号

被告人荣某于2004年3月建立了“性福天堂”网站。“性福天堂”是一种论坛性质的淫秽网站,被告人荣某在该网站中设立的版区中有亚洲美女区、欧美贴图区、人兽贴图区、A4U、另类其他、幼幼贴图区、卡通漫画区、网友自拍区、欧美电影区、人兽电影区、幼幼电影区等11个淫秽版区。2004年5月18日,被告人荣某利用天津市民政局低保网页服务器的SQL漏洞,侵入该服务器中,并上传后门程序,控制了该服务器。随后将“性福天堂”网站程序及域名均转至该服务器内。2004年5月25日,荣某为牟利,利用论坛管理员在论坛发布了募捐方案,收取了论坛会员的汇款,并将汇款会员转成VIP会员,以浏览一般会员不能浏览的部分淫秽图片或电影。被告人荣某还利用托管在仙桃市联通公司的服务器建立了论坛VIP会员电影下载、上传FTP站点,供论坛VIP会员进行下载和上传淫秽电影及图片。荣某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10.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建立网站、组建通讯群组,为他人通过网络发布卖淫招嫖广告违法信息进行盈利的

典型案例:杨某、苏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川0108刑初489号

2015年以来,被告人杨某和苏某共谋在成都市温江区,先后建立四川逍遥网、四川耍耍网、成都耍耍网3个非法网站,在网站上为他人发布卖淫招嫖广告。杨某主要负责购买域名以及网站的日常运营、管理;苏某负责编写四川逍遥网代码、参与四川逍遥网网站前期经营,并为杨某建立、运营四川耍耍网、成都耍耍网提供技术支持。杨某、苏某通过在前述网站发布卖淫招嫖广告,收取信息费用30100元,杨某向苏某转款6400元。经远程勘验,成都耍耍网主页显示总帖数137139、会员总数103842。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曾某在成都市成华区某小区暂住地内,通过四川逍遥网、四川耍耍网等网站发布招嫖信息广告,并多次通过微信、QQ介绍卖淫。杨某、苏某被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刑事责任。

11.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建立网站、组建直播平台,组织直播女在该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的

典型案例:刘某、朱某等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苏0311刑初458号

2017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刘某、朱某等招募郭某、孙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成立“邪狼”“至尊”“水晶”家族,并以家族长的身份组织郭某等人利用“老司机”网络视频直播平台,通过裸露性器官、发生性行为等方式直播淫秽表演,赚取观众观看及打赏费用。刘某、朱某等被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刑事责任。

12.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即时聊天软件、视频直播平台,组织直播女进行淫秽表演的

典型案例:何某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沪0117刑初1360号

2017年4月至6月,被告人何某通过QQ等聊天工具招揽观看人员并使用微信收取28元或40元的费用,先后组织卢某某、李某利用QQ直播平台进行网络淫秽表演直播,其中何某获得分红10000余元。何某被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刑事责任。

13.以网络交友的形式,有针对性地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引诱被害人视频裸聊,在拍摄被害人不雅视频后,以将裸聊照片、视频传播至互联网络等恶害为威胁,实施敲诈勒索的

典型案例:蔡某、张某、江某敲诈勒索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浙06刑终769号

2018年3月至7月,邱某、“包子”(另案处理)直接或间接招募罗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蔡某、张某、江某等人,至印度尼西亚巴淡岛一别墅内组成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分工合作,多次通过选取医生等职业群体作为犯罪对象,诱使被害人进行裸聊,并秘密录取裸聊视频,进而以公开视图相威胁的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活动,严重侵犯遍布国内各地众多被害人的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分工明确:有一线客服、二线裸聊女、三线敲单手、电脑手等人员。先由一线客服运用集团成员提供的信息,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以女性身份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被害人同意后,由二线裸聊女与被害人裸聊并录制视频,由电脑手整理出截图,交由三线敲单手利用裸聊视图胁迫被害人,并索要钱款。该犯罪集团非法所得原定由成员按比例分配,一线人员业绩底薪6000元/月,超过底薪的按13%计算提成,二线人员按7%计算提成,三线人员按10%计算提成。但实际分配时,一线人员并未严格按约定规则发放底薪。该犯罪集团内部管理制度严密:有明确的上下班制度、业绩通报制度;一般三线人员负责管理自己召集的一线人员,并参与发放一线人员的非法所得;二线人员、三线人员的非法所得由邱某通过“车队”即洗钱公司发放。该犯罪集团非法获利数百万元。蔡某、张某、江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14.在互联网上发布裸聊信息广告,有针对性地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通过虚假视频、图片,诱惑被害人充值激活账号等方式,实施诈骗的

典型案例:吴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苏0111刑初838号

2019年6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吴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裸聊广告以吸引有裸聊意向的人,在网上下载性感女性视频冒充女性骗取被害人冯某信任,以试看费用、裸聊套餐费用、保证金、激活房间费用、退款手续费用等名义骗取冯某钱款9374元。吴某被法院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15.在互联网上发布淫秽信息广告,有针对性地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通过发送虚假淫秽视频、图片链接,诱骗被害人继续支付费用方可查看,实施诈骗的

典型案例:谢某、吴某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粤12刑终145号

2017年2月至7月,谢某、吴某等人建立“新生联盟”等网站生成用于诈骗的二维码链接,发展了多名一级代理,然后一级代理再各自发展下线,下线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大量推送该链接,诱骗陆某、李某等众多被害人点击链接,被害人点击链接后会短暂弹出涉黄照片或视频,随后便提示扫描二维码支付后成为会员可继续看完整视频或进入所谓的“闺蜜群”等。但当被害人支付金额后,并不能看到相应内容或者进入相应的群聊,从而骗取大量被害人财物。被害人被诈骗的钱进入到谢某委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由第三方支付公司转入谢某使用的谢某、郭某、卢某等人的银行卡,谢某按比例抽取提成后再根据一级代理各自的业务量分配诈骗所得款。谢某、吴某被法院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16.以哄骗、欺诈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不雅视频后,以将不雅照片、视频传播至互联网络等相威胁,实施强奸、强迫卖淫的

典型案例:沈某猥亵儿童、强奸、强迫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2019)苏0106刑初148号

2018年4月、7月,被告人沈某陆续通过抖音网络平台结识被害人康某(2006年11月出生)、张某(2006年5月出生)等人,后被告人沈某冒充抖音工作人员,以让上述被害人在抖音上能火为名,以骗得上述被害人拍摄裸露性器官的照片和视频以及裸聊等方式,多次猥亵被害人康某和张某。被告人沈某还将被害人康某的QQ号公布在百度贴吧,称要找对象,后张某(另案处理)通过QQ联系被告人沈某。2018年7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沈某介绍张某,通过视频裸聊以让被害人康某裸露上半身的方式猥亵了被害人康某,并收取张某400元。2018年5月至6月,被告人沈某以公布其掌握的被害人康某裸露性器官的照片和视频为要挟,在南京市4次强奸被害人康某。被告人沈某还将被害人康某的QQ号公布在百度贴吧,称要找对象,后张某(另案处理)、杨某(另案处理)分别通过QQ联系被告人沈某。2018年7月5日,被告人沈某在网上冒充被害人康某与杨某联系并约好见面地点,然后以公布裸照视频等要挟被害人康某,强迫被害人康某去和杨某见面并提供性服务。当日22时许,杨某至南京市鼓楼区南通路路边,在自己驾驶的汽车后座用手抚摸被害人康某私密处并强奸被害人康某。事后,杨某通过微信陆续给康某以及被告人沈某转了3000余元,被告人沈某拿走其中的2000余元。沈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17.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的

典型案例:骆某猥亵儿童案(检例第43号)

2017年1月,被告人骆某使用化名,通过QQ软件将13岁女童小羽加为好友。聊天中得知小羽系初二学生后,骆某仍通过言语恐吓,向其索要裸照。在被害人拒绝并在QQ好友中将其删除后,骆某又通过小羽的校友周某对其施加压力,再次将小羽加为好友。同时骆某还虚构“李某”的身份,注册另一QQ号并添加小羽为好友。之后,骆某利用“李某”的身份在QQ聊天中对小羽进行威胁恐吓,同时利用周某继续施压。小羽被迫按照要求自拍裸照10张,通过QQ软件传送给骆某观看。后骆某又以在网络上公布小羽裸照相威胁,要求与其见面并在宾馆开房,企图实施猥亵行为。因小羽向公安机关报案,骆某在依约前往宾馆途中被抓获。骆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刑法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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