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电报传入中国后,逐渐被用于金融领域,出现了电汇这一新的经济行为,传统的汇兑方式和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

电汇在近代中国的演进,从其经营的主体和规模两方面观瞻,大抵经历发端、发展与深入发展三个阶段。而电汇的渐次发展与日益繁兴,不仅方便了国人的社会生活,而且提高了工商企业的结算效率,并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使得国内以及国内与国际间的金融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一切以一个案领域标识近代中国金融生态的变迁以及向着现代金融的转型。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社会转型与民国时期的电报建设研究”(13YJA770035)、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电报与中国现代国家成长研究(1860~1949)”(15BZS09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夏维奇,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江苏 扬州,225002)、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教授; 夏青,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100)。

人类的经济活动如工商贸易等,需信息的快速传递:“以商家生财之道,惟凭居积贸迁。而为迁为积,又视在远市价之高低为断。苟能得声气之先,有利可图,不难一网打尽。”可见,“声气”即信息乃“商家生财”的重要基础。而“能得声气之先”,则需一定条件。具有快速传递信息功能的电报,便是绝佳的条件之一。职是之故,电报这种新型通信工具自引入中国以后,迅为商家所认知与取用。1882年11月25日,亦即中国第一条电报大干线——天津至上海线建成未满周年之际,时人便指出:“自电线传音,呼吸之间,不隔千里。各行栈家争先斗捷,皆通在远之情,莫擅独得之秘。”[1]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家对电报的倚重日深。创建于民国初年的福新面粉公司,在全国多地设立麦庄。“各地麦庄收麦的价格、数量和什么时候开始收购,都听命于上海总公司麦务部的指示(一般用电报),而总公司麦务部对各地麦庄的指示,又根据当时上海粉市和面粉交易所的交易情况,如果粉麦交换率有利,即用电报指示收购;如果粉麦交换率不利,或者为了抑低麦价,即用电报指示止购。”[2]可见,电报已是福新面粉公司指挥调度的不可或缺之工具。正因电报对于商家如此之重要,斯时稍大企业多设有电报挂号。此已成为传统企业向现代转型的主要参数之一。国际贸易亦然。近代中国的出口商品中以生丝最为重要,民初“输出额有超过一亿两之状况”。“然则此生丝在贸易上必要之机关何在?即电信是已”。“盖生丝如绢织物等,流行之变化极多,市价之动摇亦大,当贸易品远出于欧美诸国时,若无电信之利用,决不能得交易上圆满之发达”。[3]

观上可知,电报引入中国后,日渐成为经济领域必备之工具。金融业更是显例。未通电报前,票号在“每日市面银钱平稳时,由通常信分报联号各庄”,如逢行情暴涨暴落,“用加紧专信报告,有直接关系之各分庄”;“设立电报后,则由电报报告之”。[4]另一方面,“倘遇一庄因市面变故而影响周转,一封电文,各庄马上汇集巨款,应用不穷”。[5]可见,电报为票号这类金融机构通告紧急行情、迅速调剂资金,以稳定市场,提供了极大方便。不仅如此,电报一经取用,甚且悄悄改变票号等金融机构既有的营运操作方式,衍生出诸种新型经济行为,电汇即其中之一。作为金融机构所推出的汇兑业务之一种,电汇在近代中国,初由票号开发,嗣后亦为钱庄、银行、邮政等机构办理,对斯时及其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乃及当今。学界对电报与近代经济发展之关系的研究已获较丰硕的成果,①然于近代中国的电汇问题尚无专文论析。鉴此,并因其影响既巨且深,笔者拟对之作一初步考察,侧重其演进历程的梳理与功能影响的阐释,以期推进该课题的研究。

电汇在近代中国的演进历程,从其经营的主体与规模两方面观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880年代中期至1906年为发端阶段,1907年至1932年为发展阶段,1933年后为深入发展阶段。

一、票号:近代电汇的发端

电汇由票号始创于1880年代中期。嗣后,账局、钱庄、银号等机构亦开办该项业务。然在1907年票号的电汇业务由盛转衰前,这类机构的电汇量小,故票号是此间电汇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另一方面,这段时期电汇虽具一定规模,然总量有限。鉴上,1880年代中期至1906年可谓电汇的发端阶段。

近代以降,票号的汇兑业务发达。所谓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相关机构(主要为金融机构)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初为资力雄厚的商号所推行,后成为票号的主要业务。[6]早期汇兑有票汇与信汇两种方式。其中,票汇是票号收到汇款人款项后,开出汇票,汇款人将之交收款人。后者持票到汇入地的分号或连号兑取款项。[7]信汇是票号收到汇款人的款项后,函告汇入地的分号或连号;汇款人写信告知收款人,后者再持信向该分号或连号兑取款项。[8]

电报引入中国,成为汇兑方式发生变革的重要诱因。自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电报渐在中国推展开来。[9]至1890年代初,已形成规模初具的电报网,此为汇兑方式的创新奠定重要技术基础。另一方面,19世纪四五十年代,西人已开始在中国内地从事贸易及工商等经济活动,嗣后逐步扩大。六七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渐次发展起来。而工商、贸易等经济活动多需资金的快速调拨,以加速其周转。况且,政府机构在其所主导的各类经济行为(如解协饷、河工、赈济等)中,亦常需款项的及时划拨。于是,改变传统的汇兑方式,利用电报这种新型通信技术办理汇兑业务的需求渐增。此为汇兑方式的创新奠定重要市场基础。正是在上述情势下,票号率先开办起电汇业务来。两广总督张之洞曾奏:“又奉会办海军、北洋大臣李鸿章电催,提解转行司局送予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由商号百川通等八家电汇藩库平纹银十二万两,限十二月二十七日赴海军衙门交纳。因气炮一款本系洋银,现以纹银汇兑,每百两应补纹水银九两,共补纹水银一万零八百两。又每百两给汇费银三两五钱,共汇费银四千二百两。统计在气炮款内支出洋银十三万五千两,业经如数提发各商号电汇赴京。旋准李鸿章电转准海军衙门十二月二十八日电覆[复],二十七日如数收讫在案。”[10]由张奏可知:其一,在光绪十一年十二月(1886年1月)前,至少百川通等8家票号已开办电汇业务;其二,此时李鸿章等清朝大员对于票号的电汇业务已较熟晓,则表明此项业务的开办当更早。

至1890年代初,“各省电汇银两已属通行”。[11]然此间并非所有票号皆热衷该项业务,一些票号甚至是资力雄厚之大号,仍存勉强乃至抵制情绪。从表层看,是票号有安全之虑。票号对于票汇,本有周严的保密制度。如蔚泰厚号“汇票纸,以绿线红格,由平遥县一处印,各分号均用总号之纸,如坏了一张,必须寄到总号备数。其汇票纸夹印‘蔚泰厚’三字。各处书票只须出于一人之手,并将笔迹报告总号通告各分号,以备查考。又于汇票后面暗书月日及银数,此种暗号外人不知,但恐日久泄漏,故数年必改。”再如协同庆号“会(同汇)票是在湖南订印的,拿上看,不过是个折纸,也没有花纹格式,可是纸里暗印的有‘协同庆’三个字,把会票拿起一耀就看出来了。印暗字,为的是以防造假。其实,造假也是不容易的。会票全凭写的字体,写会票的人,各号都知道,一看字就认识。字写得真好,和刻的一样,别人学也写不下那个样。除了靠字体而外,还盖有图章。图章刻得很细法。”[12]可见,票汇的保密工作异常精严。而长期执行这种严格保密措施的票号,虽知电报亦可设密码,但对其功效多存疑虑。在票号看来,电报以电码传递信息,需假手他人,故存在泄露之风险。蔚丰厚票号北京分号经理孔老台在办理电汇业务之初,致函总号时称:“如果电兑即可兴旺,自当以电兑为是;特恐电兑虽有暗码,总要假手于人,行之既久,难免有意外之虑”,请求停办。继任者李宏龄“亦深以停止为妥”。稍后李又称:“电会必系紧急用项,而刻下电局偏将此类电报列入第三等,且字多舛错,往返查问,必索多费。虽各家皆有暗码,然至数次查问之后,必不免有泄露之处。既有泄露,即难免有意外之误,此不可不豫防者。”可见,管理者对泄密风险多表现出高度的关切。另从深层看,票号有损利之忧。电汇多为应急,通常是电到即取,一般不过两三天,这使得票号的得空期大为缩短,一些票号遂忧利润减损,此更为关键。前揭蔚丰厚票号北京分号经理李宏龄又指出:普通汇兑(票汇与信汇),“会水每千两已收三十两,交银总在四五个月以后;此四五月中又可获利数十金,计每千会水已在百金之谱。即使电水增加,亦断不能过此数;且交银太速,反少得四五个月利息,甚不上算。”因上,蔚丰厚号在电汇试行一年后提出停用:“我号准其电兑银两,已试办一年,救他人之急需,我号所得兑费亦属寥寥。少得兑费属小,关乎利害甚大,与其追悔于后,莫若及早回头,各庄以(1891年)二月底即行停止。”该指令得到执行。[13]

可见,电汇在推行之初并非一帆风顺,透显一种新行为出现后为社会所普遍认同与接受需有一过程,此恰提示出社会及观念变迁的缓进乃至反复之势。然是时,该业务既为多家票号所取用,倘个别票号弃之不办,则易造成老顾客的流失,从而影响生意。缘此,当蔚丰厚号通知“各庄以二月底即行停止”电汇之时,其北京分号经理李宏龄一改曾经的反对态度而表异议。李从当下形势方面察之,认为电汇已成为留住老顾客而利经营之重要手段:“惟近来察看情形,与前年(1889年)又不相同。各省电会银两已属通行,若咱号一家不用电会,势必耽误主道。譬如,我号旧日之主道,或有电会款项,势必至别号电会,别号可由生而熟;为日既久,我号反因之由熟而生,即有不用电会款项,亦恐由别号汇兑。是生意未必因电兑格外生色,却恐因停止电会减色,此亦不可不虑。”李又在另信中重申:“刻下各省电会银两已属通行,势不能不随众办理,以广招徕;但日久事长,难免意外之虑。各码头字号太多,各家皆电会,独咱号不用电会,势必耽搁买卖。”[14]

可见,一些票号先前所忧的利损问题仅观于当下,未虑及久远。而安全问题本不为关键,票号可自编密码,②且电汇中“日期、平包、数目,均能以一二字代替,颇为简捷”。[15]看来,票号先前的种种虑忧,从根本上言,当是思想局限所致。一旦认知跟进,这类业务便推展开来。③

事实上,电汇业务的开展为各票号带来巨额经济利益。早在1891年,来华西人即注意到:“电报的开办和扩充,沟通全国,对于山西票号商所起的作用及所得的利益,恐怕是首屈一指的了。”④20世纪初,江西巡抚李兴锐更明确指出:“中国西商(山西票号)多于各省设立汇兑庄,无虑千百万巨款,层纸书函,数言电报,即可立为兑付。每一字号岁盈不下数十万,而未尝费一金之本。”[16]这一切反过来又透显出山西票号的电汇业务之盛。另据统计,山西票号在清季最盛时期设总号、分号于国内外133地,总数达657家。[17]而清季电汇的通汇区域达118个城市,大致形成一网络,覆盖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各区。[18]尽管史料中尚未见具体统计,但在鼎盛时期,票号的电汇业务当已具一定规模,由上可揆之。⑤更为关键的是,票号所开启的电汇行为,本身即具重大意义,标识传统的汇兑方式与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并为嗣后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该项业务积累了经验。

二、钱庄与银行:近代电汇的发展

1907~1932年,票号的电汇业务由盛转衰。钱庄与银行代之而起,成为此间电汇业务最主要的经营主体;再加上社会对电汇需求量的大幅提升,使得该项业务增长显著,故可谓电汇之发展期。

自1907年起,受银行尤其是官办银行的挤压,票号的汇兑业务特别是公款汇兑业务下降显著,从而严重削弱其电汇业务。以1906~1908年间票号的公款汇兑业务变化为例,1906年,票号的公款汇兑总额为22576499两。至1907年已降为13574660两,减少了四成。而1908年已不及1906年的一半了。[19]宣统以降,票号受橡皮风潮尤其是辛壬变乱的影响,倒闭甚多,公款汇兑业务下降更著。入民国后,票号仍一蹶不振,乃至日趋衰败,如至1913年存20家,1919年为10家,1921年5家,1932年仅余2家。[20]票号在昔日电汇经营主体中所占据的最主要之地位,渐渐逝去。

钱庄继票号式微后,日渐成为电汇的重要经营主体。清末以还,钱庄发展迅速。至1928年,“钱庄在中国各省,无省无之”。[21]此类金融机构经营的汇兑业务在清末已有显著扩增。以天津为例,该市对上海有关棉纱款项的汇兑在光绪末年,每年约在1000万两。除一部分为外国银行经办外,钱庄所占的份额已高出票号10%。[22]天津这类沿海大城市的情况虽不能代表全部,但钱庄的汇兑业务在不断扩增,当是事实。至民国初年,“钱庄在国内汇兑上,已握有极大势力,业务十分发达”。盖钱庄与商人接近,“凡普通商人及小商埠商人,多与之往来”,故熟悉商人信用;再者钱庄联络广泛,易于庄际汇兑;三因钱庄的汇水稍低,易于招揽生意。[23]这一切使得钱庄的汇兑业务日益发达。而钱庄的汇兑业务中即含电汇,时人指称:“钱庄汇兑,亦分信汇、票汇、电汇三种。”[24]另称:“上述各种业务(存、放款)之外,尚有各地汇款亦钱庄重要之一,惜其所调动之款项究有几何,无从推测耳。此种汇款,大抵为见票后三天至三十天期付款之汇票,亦有信汇及电汇。”[25]

需要指出,此间并非所有钱庄皆办理电汇业务。如广西南宁等地钱庄在办理汇兑时,“30年代前多采用信汇方法”。[26]然就总体言,电汇当是多数钱庄汇兑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此间钱庄的兴盛,尤其是钱庄汇兑业务的兴盛,使得电汇业务有较大拓展,此构成民国前期20年电汇发展之基。而一些地区的电报局在电码计算上,对钱庄等金融机构的电汇电报实行优惠政策。如1924年,某厦门人来福州开钱庄。其在汇兑时发现,“电报汇兑用英文密码,英文三个字作一码,九个字作三码,不论交付或收用,只用三码即可。当时的电报局,英文九个字只作一个字计费。此外,以八、九两字分别代表港、沪。报行情用五个字,电报局只算一个字,计费极省。”[27]此进一步促进了电汇业务的发展。

银行一经设立,便成为票号电汇业务的强力竞争者,在票号衰败后更成为电汇最重要的经营主体。清末即已设官商银行20家。[28]这些银行尤其是官办银行对票号所开展的各类业务特别是公款汇兑业务形成强力竞争。以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为例,“各省遍设分行,是为官办银行之嚆矢。由是中央与地方公款之存放暨协饷税款之汇兑,悉由该行经手,而山西票号之营业,遂日趋没落”。[29]民国建立后,北京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新办了一系列银行。截至1932年,已设各类银行260家,[30]年增12家左右。这些银行皆办理汇兑业务,或在各银行规章中有明确规定,或在实际运营中得以体现。如《兴华汇业银行则例》(1912年11月26日)、《殖边银行则例》(1914年3月6日)、《交通银行则例》(1914年4月7日)、《中国银行章程》(1918年1月25日)、《新华储蓄银行章程》(1919年4月4日)、《中国实业银行章程》(1919年10月15日)、《农商银行章程》(1920年7月2日)、《中央银行条例》(1927年10月22日)、《中国银行条例》(1928年10月26日)等。[31]1929年3月3日中国农工银行设立,亦办理汇兑业务。[32]

银行汇兑种类甚多,就顺汇言,有票汇、信汇、电汇、旅客信用证等。“而电汇的方法,有顾客与银行同时发电者,亦有托银行单独发电者。如单有银行发电,则乙地银行接电后,例须向收款人送汇款通知书,收款人可根据汇款通知书取款。顾客与银行同发电,则须两电对照,始能付款。银行电汇,概用密码,行内除一二紧要职员外,他人不得而知,盖防行员串通他人作弊也。”[33]可见,民国前期的20年间,银行办理的电汇业务已相当成熟。⑥

观上可知,1907~1932年,票号日渐衰败,继之而日益隆盛的是钱庄与银行等。这类金融机构除少数外,多开通电汇业务,使得电汇的经营主体呈现扩充之势,从而推动了该项业务的发展。

三、钱庄、银行与邮政:近代电汇的深入发展

1933年后,一些前此尚未开办电汇业务的钱庄,亦相继经营该项业务。另一方面,银行获得长足发展,此类金融机构的电汇业务繁盛。更为关键的是,邮政亦于此间开办电汇业务,成为一新生力军。可见,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电汇业务的经营主体获进一步扩增,从而使得电汇量有较大提升,故当是电汇的深入发展时期。

1933年后,钱庄仍是电汇的重要经营主体。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钱庄倒闭甚多。但据统计,截至1933年,皖、浙、闽、冀、湘、鄂、赣、苏、粤、晋、鲁、川以及东三省等仍有钱庄1200余家,“此犹指较大者言”,其中尤以粤、浙、苏等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为众。另需指出,偏远省区如察哈尔、绥远、蒙古等亦有分布。[34]兹将1933~1934年各省钱庄分布情况列表(单位:家),见表1。据该表知,在1933年前后,钱庄的分布达20省,仍相当普遍;数量超1260家,尚比较庞大。此是该时期电汇拓展不容忽视之基础。更为关键的是,如前所揭,一些钱庄直至1930年代方开办电汇业务。如广西南宁钱庄办理汇兑,“30年代以后才逐渐使用电汇,需时两三天即可”。[35]这种情况同样提示,1930年代以后方为电汇的深入发展期。

20世纪三四十年代,银行成为电汇最重要的经营主体。30年代初至抗战爆发前,银行业获得长足发展。国家银行除中国、中央、交通三大行外,1933年又成立四省农业银行(1935年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皆办理汇兑业务。[36]更为关键的是,此间中国多省区创设一批地方银行。据统计,1934~1935年间,国民政府批准新设的地方银行达36家,[37]⑦年增18家。仅统计这类新设的地方银行,即有如此增速,从而从一个层面透显出进入1933年后银行业的快速发展之势。⑧

抗战前期,银行业的发展因战争受到了一些影响,但仍未间断,而只是稍稍放缓。据统计,自1937年7月至1942年8月,新设商业储蓄及农工银行计77家(不含1941年以后所设的各市、县银行),[38]年增15家。抗战后期至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崩解,银行获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县银行的建立上。1940年1月20日国民政府公布《县银行法》,规定县银行可经营汇兑业务。[39]同年12月6日财政部公布《县银行章程准则》,[40]各县银行由此纷纷成立。四川至1942年8月设立县银行57家。[41]广西至1944年已设县银行17家,另有50家在筹。抗战胜利后,广西仅1946年即成立邕宁等28家县银行;1947年又增岑溪等25家;1948年再增平治等22家。[42]可见,战后三年,仅广西即设立75家县银行,已及该省绝大部分县城。银行业的发展由此可见一斑。

而“银行接洽紧要行务,或顾客委托急速汇款,厥惟电报是赖”。四大国家银行因“电报使用日繁”,乃至“自行安装电台”。[43]1935年12月交通银行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国内汇款前经规定平汇,现经三行会商,酌收手续费,规定本省境内收费五角,隔省无论远近,概收一元,电汇另加电费,同业轧帐暂行免费……青三行电告:三行轧帐在万元以上,由电汇抵付。又,约业烟台民生每日对轧余额,由济南电汇抵付。”[44]可见,电汇是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而银行间数额较大的轧账结算,亦多用电汇。

1933年后,邮政亦开办电汇业务,此不仅反映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该项业务需求的扩增,反过来也进一步推动该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国邮政创办于1896年,随即办理汇兑业务。但在1930年代前,一直未开办电汇业务。1929年12月,邮政开办航空汇票。[45]此较普通汇票已大提速,然较电汇仍甚迟缓,“而况吾国航空不甚发达,所经之地亦鲜乎?”有鉴于此,交通部提出创办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并拟创设电报汇票,获国民政府支持。1930年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正式成立。翌年6月29日,国民政府颁行《邮政国内汇兑法》,规定“邮政汇兑得分为普通汇兑、电报汇兑及小款汇兑三种”。[46]11月10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制订《电报汇票办法》,⑨拟于1933年2月施行,“初指定各区较大邮局办理开发事务,至兑付事务,全国各汇兑局均办理之”。[47]

从深层次看,邮政创办电报汇票,旨在与银行争揽生意,以补其普通汇兑之损。据统计,自民元至1926年的10年余间,邮政普通汇兑发展突飞猛进,总额由596万元激增至16400万元。然1927~1928年,受北阀战争影响,邮政普通汇兑业务不仅停止上升步伐,且下降迅速。而电汇是一项较具发展前景的业务,此时银行的该项业务正蒸蒸日上。邮政欲扭转因普通汇兑业务迅速下滑而形成的不利局面,不能不在电汇业务方面有所突破。正是在此情势下,且“为便利公众迅速汇款起见”,邮政创办电报汇票。[48]

1933年2月1日,各邮政管理局相继推出该项业务。上海邮政管理局还将办理程序等相关事宜以“须知”形式登载《申报》,以便民众知晓。主要内容包括电报汇票的类型(直接与间接)、资费、兑取方式等。[49]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邮政电汇业务乃至整个金融界的电汇业务,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从而有利于该业务的推展。

为与银行竞争,邮政储金汇业局还积极采取措施,扩充电汇业务:一是减化手续。邮政在兑款手续方面本较繁琐,故除学生或工人外,商人到邮局电汇者甚少。然商人却是电汇的最重要群体,为此,邮政减化兑款手续,以增强对该群体的吸引力。[50]二是降低汇费。邮政电汇创办之初,报费收取办法是:基本电报字数(直接电报汇票5字,间接7字),加受款人姓名住址及汇款人姓名各项字数(如需发回帖多计1字),总计不逾20者,收费5角;逾20者,每字加收5分。另,附言每字1角,quate及unquate(以资识别)2字2角。[51]通常情况下,电汇少有逾20字者,故收费多为5角,低于银行在电汇时所收的报费。然邮局所收汇费较银行高,故就总体言,“邮汇汇费虽较银行为昂,但倘汇款不多,尚能与银行竞争”,一旦汇款稍多,便失去竞争力。[52]“以二十字取电费五角,邮政电汇业务本可发达,徒以以往邮局普通汇费率较银行为高,故较大之款项,若交邮局电汇,收费(电费与汇费总数)恐仍较银行为高”。因是,邮政储金汇业总局规定自1935年12月5日起,凡有银行处邮局调低汇费。[53]经此改订,邮政电汇的竞争力大为增强。时人指出:“今者,银行所在地之邮政汇费业已减低,则邮政电汇业务必可与银行竞争,其前途之有光明,可断言也。”[54]

邮政的电汇业务自开发后,尤其是在上述系列措施出台后,“大有发展”。[55]如1932会计年度~1933.6,其他类推)邮政电报汇票开发额为44000元,1935会计年度已增至12815700元,年增长率为562.87%,增幅显著。[56]另从1935会计年度邮政汇兑总体开发情来看,该会计年度邮政电汇开发额占当年邮政汇款总额6.17%,兑付额占6.16%,分别较1934会计年度提高约1.5个百分点。[57]此同样透显出邮政的电汇业务日趋扩大之势,且逐渐成为邮政汇兑的重要形式。

四、余论

电报引入中国后,渐为金融领域所取用,由而引起该领域营运操作方式的变化,衍生出电汇这类新型经济行为。此类行为在清季即已出现,票号是其主要执行者。进入宣统年后尤其是入民国以后,票号日趋式微,但钱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日益勃兴,成为电汇拓展的强力推动者。自1930年代初起,一些先前尚未开办电汇业务的钱庄开始办理该项业务,为电汇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不容忽视之基础。另一方面,银行获巨大发展,成为电汇经营的主力军。尤为关键的是,这期间邮政亦开办电汇业务,成为一新的生力军。此不仅透视出社会对该项业务需求的扩增,且反过来也极大地推动了该项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一切使得传统的汇兑方式与汇兑格局出现大的变动,票汇、信汇与电汇三足鼎立的局面由此逐步形成。而电汇的经营主体在近代中国由票号、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向银行、邮政储金等现代金融机构的渐次演进,从一个层面透显出近代中国金融业的变迁。⑩

电汇的出现方便了国人的社会生活。1912年12月16日,梁启超致函其女梁思顺:“本月收入须月杪乃到手,明日只得设法向人挪借,若得当电汇以救急耳。”[58]此提示出的是,梁在“救急”之时,即思“电汇”其款。而可“明日”挪借则又表明电汇的存在,已让梁氏不必担心“有款能否救急”?而仅担心“是否有款救急”?所忧问题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梁氏又在另信中称:“顷电汇四千,想先此书达。”[59]1913年4月29日,梁又函告梁思顺:“顷电三千五百元,想已收。”[60]1920年2月中旬,林语堂因妻患病而迫切需钱,胡适立电汇300元。19日林签收,解燃眉之急。[61]这些资料提示,电汇已成为梁启超、胡适这类社会精英人士接济亲友急难的重要工具。1929年9月17日,郁达夫接安徽大学电,“聘为文学教授,月薪三百四十元”。稍思后电允,翌日“午后接安庆来电并电汇薪水一月三百四十元”。[62]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飞机失事。翌日该公司“电汇济南两千元,办理善后”。[63]1937年抗战爆发前,郁达夫受国民政府委托,劝在日的郭沫若速回国。郁一面电请南京,“多汇旅费去日,俾得早日动身”;一面函郭:“大约此函到后,南京之电汇,总也可到,即请马上动身,先来上海。”[64]这些资料表明,电汇已成为官商机构的济急工具。抗战爆发后,全国赈济委员会与中国银行合作,由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拟订《举办侨胞电汇受人登记办法》,获政府核准试办,后推广至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等地,以便海外侨胞汇款国内。[65]这些资料又映显,电汇已成为侨胞济乡民之急、扶故土之危的重要工具。事实上,侨胞将其所得电汇国内,成为著名的侨汇方式之一,对其家乡乃至中国的建设尤其是救困工作,大显助益。上述电汇济急情况的广泛出现与深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人的济急方式乃至济急思维。1930年12月19日,徐志摩函告梁实秋,《诗刊》即将付梓,闻一多受约创作《奇迹》一诗。“但《奇迹》何以尚未到来?明天再不到,我急得想发电去叫你们‘电汇’的了!”[66]用“电汇”一词索求稿件,透视出在徐志摩这类社会精英人士的心目中,电汇成了济急的代名词。

电汇的出现更方便了工商企业的资金调拔与异地结算。以广西钱庄为例,其办理汇兑在20世纪“30年代前多采用信汇方法,时间缓慢。如南宁汇上海往往需时一月,省内也得10天或半月。30年代以后才逐渐使用电汇,需时两三天即可”。[67]可见,电汇款项较信汇大为提速。此对工商企业的资金运转乃至整个工商贸易活动,产生显著影响。民国年间,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连续出现“白银时代”、“黄金时期”以及“黄金十年”,既扩大了对电汇的需求,反过来也从电汇的扩张中获取了较多助益。尤为关键的是,电汇的办理机构与办理网点的日益拓展,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此更有助于货币的异地供需之调剂,进而强化斯时全国性金融市场的内在联系,并使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得更加紧密。这一切有利于近代金融管理模式的形成与管理体制的建立。

然,近代中国虽建立起电报网,但此网的分布严重不平衡,且十分稀疏。即便至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末期,仍有众多县城尚未开通电报,遑论乡镇与农村。(11)这便使得斯时的广大地区无法成为电汇的通汇区。再,电汇费用较高,即便是社会精英人士亦不愿泛用,遑论普通民众。1933年2月17日,施蛰存致函戴望舒:“我上次有信给你,希望你能多赶一点稿,让钱可以不必再急电汇,汇费实在太大了。”[68]同年4月又函:“电汇了一千五百法郎给你。想已妥收。此费是托中国银行Miss Dora Chen出面汇的,因可以省些电报费。”[69]上述情状必然对近代中国电汇业务的拓展形成“瓶颈”。看来,唯有着力延伸与加强电报网的覆盖范围和覆盖密度,并尽量降低打报资费,方是消除电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制约之根本所在。这是需要补充与强调指出的。

注释:

①较具代表性的成果有戴鞍钢的系列论文《口岸城市与周边地区近代交通邮电业的架构》(《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近代上海与长江三角洲的邮电通讯》(《江汉论坛》2007年第3期)、《电报电话与近代上海及江南》(《历史教学问题》2013年第4期)以及徐元基《论晚清通讯业的近代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7年第4期)等。

②如元丰玖票号重庆分号即自编电报密码,曾致函上海分号透露:“重自设有电报局以来,我号各庄,遇有紧急要事,均行打电咨照,彼此各庄,往来答复,取其速便。重想电信报事,虽是速便,又能济急,妙不可言;而事不能瞒人,与事有些妨碍。倘因要件,若欲用此电音,必须其中另设妙策,似觉妥善。今重议定,俟后重倘因要事与我上号打电,重定于按电报编码,即比他用0001,我号加一小码用0002,他用码下之字,我用码上之字,所有地名字号,仍用伊原码,庶免要事外知,特此奉闻之。是俟后我上号如要与重打电报,亦即照此办法推用,务望照办是祷。”黄鉴晖编:《山西票号史料》,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691页。

③现存资料尚无票号电汇业务的具体统计。不过大致可断,至1906年票号的该项业务一直呈上升之势。此于票号最主要业务——公款汇兑中可略见一斑。票号公款汇兑额初为10余万两,至1895年已达750余万两,成为公私款项的汇兑中心,嗣后仍呈上升之势。票号的电汇业务,亦大抵如此。黄鉴晖编:《山西票号史料》,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250~251页。

④《海关十年报告(1882~1891)》,第953~954页。转引自邮电史编辑室:《中国近代邮电史》,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第69页。

⑤[澳]乔治·莫理循(George E.Morrison)曾写道:1894年,“云南的电报大部分都用中文拍发,经营银行的人和官员尤其如此。你可以经中国银行电汇款项,一次可汇几千两银子。用电报的主要是银行和政府机构。北京的总理衙门用密码把信息传递给在云南的云贵总督。也正是通过密码,上海的一家中国银行把信息传递给远在内地的各个代理处。”(莫理循:《一个澳大利亚人在中国》,窦坤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15页)这里的银行当是票号。

⑥国际汇兑方面,银行的电汇更普遍。参见洪葭管、张继风:《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95~196页。

⑦另据统计,此间呈报停业清理的地方银行有15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03~604页),故该两年地方银行净增21家。

⑧一些银行在此间增资,如上海绸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瓯海实业银行等。

⑨电报汇票之名由来已久。《国际邮政公约》第七条“电汇”,共五项内容,主要有:凡各国间彼此以国营电报传达者或彼此运用私办电报传达汇兑事务者,则各该国之邮政得将汇票以电报汇寄此项汇票,名为电报汇票。倘各邮政对于由无线电报传达汇兑事务,互相声明同意者,则汇票亦得由无线电报汇寄。除另订办法外,电报汇票与其他私人电报办法相同,可按照现行《国际电报公约》所附《施行细则》所载之一切手续办理,但此项手续以对于电报汇票适用者为限。郭子雄、薛典曾编:《中国参加之国际公约汇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494页。

⑩需补充指出,长期以来一些商号间还直接办理电汇业务。盖一些商号所在地的汇兑机构,或汇区窄,“只有上海、汉口、重庆、成都等几个地方”;或汇额低,“数目上百,不上千”,故不能满足这些地区商号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和邮局做汇兑取手续费或补贴汇水”,“是有规定的”。而“商人与商人之间的汇兑,是相互之间进行协商,比较有弹性”,故更易被取用。贵阳即如是,该地商号与一些长江口岸城市的商号之间便有这种业务往来。而“汇兑种类,最早通行票汇,后来可用电汇(电报汇款)和电话汇兑,其汇兑方式是先交后收,变为对期交款或先收后交,可以赊期付息,活动得多,所以商号愿与商号打交道,必要时才找银行”(本书编写组编:《贵州钱币资料》,贵阳:中国钱币学会贵州省分会,1984年,第63页)。贵阳的情况,为传统的资力雄厚之商号兼营地区间金融流通业务的习惯之延续,当不是个案(如北京太平贸易公司即经办国内外汇兑业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政府公报·广告二》1923年6/7月,7月8日第2629号,第201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8年,第560页])。职是之故,商号间的直接电汇在近代电汇业务发展中的地位,不应被忽视。

(11)1947年,电信局所(含管理局、直辖局、电信局、营业处及代办处、国际电台及政务电台、邮电局以及未核定等级局)总计1625所,分布于全国主要市县。殷梦霞、李强编:《民国统计资料四种》第14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449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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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国辉:《晚清票号与钱庄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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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穆雯瑛主编:《晋商史料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7页。

[20]阳泉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晋商史料与研究》,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97页。

[21][25][32][34][36][37][44][46][5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92、596、406、569、592~598、508、524、602~603、758、762、418页。

[22]根岸佶:《天津票庄》,《清国商业总览》第4卷,上海:东亚同文会,1908年,第412~413页。

[23][24][33]潘子豪:《中国钱庄概要》,上海:华通书局,1931年,第162、98、98、159页。

[26][35][42][67]广西壮族自治区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西通志·金融志》,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8、58、73、58页。

[27]福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福州文史集粹》上册,福州: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6年,第339页。

[29][30][38][41]朱斯煌主编:《银行周报三十周年纪念刊·民国经济史》,上海:银行学会/银行周报社,1948年,第3、30、32、32页。

[31][39][4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选编》上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第156、172、174、240、252、255、260、157、521、470、539、638~641、643~649页。

[43]陆晋遽:《银行文书实务》,上海:商务印书馆,1949年,第46页。

[45][47][51][52][54][55]张樑任:《中国邮政》中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36年,第130、137、138、149、163、149页。

[48]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616~617页。

[49]申报年鉴社编辑:《申报年鉴(1934)》,上海:申报馆特种发行部,1934年,第23~24页。

[50]曲殿元:《中国之金融与汇兑》,上海:大东书局,1930年,第124页。

[56]《本局编制“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储汇部份材料文件及有关文书》(1936年7月),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127;案卷号:001166。

[57]孔祥熙主编:《中国金融年鉴·1939》,上海:中国金融年鉴社,1939年,第150页。

[58][59][60]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0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6113、6112、6140页。

[61]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9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第307页。

[62]吴秀明主编:《郁达夫全集·5·日记》,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6页。

[63]《京平航空昨日照常飞航》,《民国日报》1931年11月22日,第3张第1版。

[64]郁达夫:《致郭沫若》,吴秀明主编:《郁达夫全集·6·书信》,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71页。

[65]福建省档案馆编:《福建华侨档案史料》上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第420~421页。

[66]徐志摩:《致梁实秋》,《徐志摩全集·5·书信·日记集》,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1年,第176~177页。

(本文原载于《学术研究》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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