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5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孙茂金发出要求其受让中经云股权函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工程集团”)向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经云”)实际控制人孙茂金发出函件,要求孙茂金按照2018年12月工程集团向中经云增资人民币3亿元时的协议约定(详见公司2018年12月5日、12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经云增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含本日)按照工程集团增资价格加年化12%利息受让建工集团该次增资形成的中经云股权,否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实施前述协议约定的按照1元对价受让孙茂金持有的9.41%的贺州市融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事宜。

孙茂金已收悉上述函件。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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