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日期:2015-05-12附件下载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

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探讨,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此次重新拟定的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

2、本次关联交易是建立在依托养老医疗的产业前景和发展优势,利用优质资源进行投资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015 年 5 月 11 日(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签署页)

王跃堂 杨春福 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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