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代孕现象”,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引起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曾创作过《芈月传》、《燕云台》等系列作品的全国人大代表、网络知名文学作家蒋胜男提出建议:应将组织、中介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则提出建议,代孕行为可进行许可证管理,但仅能开放妊娠型代孕这一种类型。

代孕行为是否该“一票否决”?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对红星新闻记者阐释了自己建议的由来以及对代孕行为的具体看法。她认为,代孕不是极个别现象,更成为了一种有违人伦道德的社会问题。

人大代表何以关注代孕话题?

蒋胜男:绝非凑明星热度,代孕成为有违人伦的社会问题

“今年提案关注代孕,与明星代孕风波并没有直接联系。”蒋胜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今年递交了有关代孕的提案,并非是在凑明星的热度,而是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因为自己多年来通过媒体报道大量代孕案件,因此对代孕背后引发的社会危害产生思考;其二,是由于目前中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代孕的具体管理和惩罚条款,更未将代孕从业者、组织者等量刑。

全国人大代表 蒋胜男

在蒋胜男看来,代孕早已不是极个别现象,更成为了一种有违人伦道德的社会问题。“代孕市场在地下悄然滋长,庞大的需求进一步刺激了代孕中介和跨地区代孕的蓬勃发展。”她在建议中写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代孕中介已达400多家,大多属于“地下交易”。蒋胜男也因此在建议中呼吁:“应明确将组织、中介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

同样,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的建议也关注到了代孕产业链的现实存在问题。在其撰写的建议中指出,当下媒体报道的商业性代孕新闻不绝于耳、国内一些地下“代孕黑市”仍然猖獗。朱列玉通过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发现,2012年后代孕案件更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朱列玉在建议中表示,即便在绝对禁止模式下,代孕依旧没有很好被遏制,反而因缺少相关法律规制,代孕引起的纠纷无法得以解决,代孕双方的利益均得不到保障。因此,朱列玉认为,一律禁止代孕不意味着其在现实中不复存在,并建议从允许代孕的角度出发,慎重地考虑当前我国对于代孕态度的恰当性。

观点碰撞一:

代孕行为应被“全盘否决”还是加强管理?

朱列玉在建议中提出:“代孕行为不应一禁了之而应加强管理。”他表示,我国虽然对代孕采取一律禁止的态度,但当前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与代孕相关的条款。而即便是在全面禁止的模式下,代孕行为也并未从社会彻底消失。因此,朱列玉认为,相比全面禁止,或许更应该找到合理的管理模式。

对于代孕的管理模式,朱列玉在建议中指出,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许可管理制度可适用在代孕问题上。他解释称,由于当下代孕的医疗机构在地下实施手术,并且民间自发形成的代孕协议在履行中存在较大风险,易发生纠纷。因此需要国家层面的事前监督介入。而事前监督主要指在立法中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或行政机关,用以决定代孕协议的效力,即在协议履行之前监督、管制代孕协议,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蒋胜男则认为:“不能仅看到有代孕需求的家庭,还要看到代孕妇女本身的遭遇。”她指出,以她了解的情况来看,代孕妇女在代孕产业链上遭受了严重的人身和人权伤害。“一些妇女不断在代孕、一些妇女因分娩后立刻失去孩子变得抑郁、更有妇女因代孕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时,蒋胜男表示,代孕妇女中不少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丈夫、家庭甚至经济压力所迫,因此代孕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实际是一个假命题。一旦代孕商业化并形成产业链之后,还将主要导致三方面的社会危害形成。其一,对女性的物化歧视、将女性视作生育和赚钱的工具;其二,造成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因代孕因而可选择性别,所以代孕中“包生男孩”现象频发,这在未来将打破人口性别结构;其三,是社会失范和其他法律问题,诸如代孕合同纠纷、社会公序良俗受到挑战等。

因此,蒋胜男认为,将代孕从业者、中介等组织进行量刑眼下很有必要。

观点碰撞二:

否定代孕,是否剥夺了不孕女性的生育权利?

“对代孕一律禁止,可能剥夺了特定人群的唯一的生育方式,从而侵害了不孕女性的生育权。”朱列玉在建议中这样写道。

在朱列玉看来,严格管理制度下的代孕被允许,有着现实的社会条件。他指出,当前中国面临老龄化逐步到来、不孕人群扩大的现实情况,如果允许有条件者合法代孕,那么也将为这些不孕家庭、失独家庭带来希望,让他们拥有获得自己亲生孩子的机会。

朱列玉在建议中指出,在有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规制且不滥用的前提之下,若代孕行为没有侵入他人的权利领地,并得到双方自由意志的认可,同时对代孕行为和机构进行许可证管理,平衡代孕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限制商业代孕并对代孕过程进行监管,是应有之义。

同时,朱列玉也在建议中提到,为保护妇女权益,代孕必须采用妊娠型代孕(试管婴儿)形式(指精子、卵子均来自受术夫妻双方,代孕母仅提供自己的子宫孕育胚胎并分娩的代孕类型)。

“代孕是否该合法化,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蒋胜男则直言,讨论代孕的合法化,好比是在讨论人体器官贩卖是否该合法。

她向红星新闻记者解释称,现实里的确有很多不孕夫妇希望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但并不能认为,有人有这方面的需求,就认定这一行为应该被允许。“有人生病需要器官移植,难道就该允许器官贩卖合理合法吗?”蒋胜男认为,同样的道理,不能生育的夫妇想要有个孩子,但不能因为这份需要,就该允许代孕行为合法存在。

因此,蒋胜男提出,代孕不被合法化,并非是变相剥夺女性的生育权,相反是在更好地保护女性,让更多女性免于成为盈利的工具。

为何量刑只针对代孕组织者和从业者?

蒋胜男:初步打击面太大或影响法律落地与推行

针对代孕入刑的建议,蒋胜男在建议中写道:应将非法代孕早日纳入刑法规制的轨道、尤其是非法代孕的组织者、中介者及开展非法代孕、跨境代孕的业务机构相关管理者及法人。

那么,为何代孕量刑只针对代孕组织者和从业者,其中并不包括直接参与的代孕妈妈和“雇主”呢?对此,蒋胜男回应红星新闻表示,如果一开始打击面太大,有可能会影响这项法律的落地。时机成熟相关法律会进一步得到完善。

此外,蒋胜男补充,因为在整个代孕产业链条上,首当其冲的是代孕妈妈,其次是失去生育能力的家庭。而作为代孕机构的从业者和组织者,则仅仅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后者更应该被绳之以法。

而针对后者量刑的建议,蒋胜男表示,可参照“贩卖人口”“买卖人体器官”以及“组织、容留卖淫罪”上限处刑。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蒋胜男指出,应由法律专家和委员会讨论完成。

作为知名的网络文学家,在代孕提案受到关注后,网友也关心其是否会以此为题材拍摄电视剧。对此,蒋胜男明确表示:“我不会拍代孕的主题,因为话题太沉重,过程太艰难。”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杨雨奇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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