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1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建建设委员会昨日发布的信息显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均因未对大型施工机械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

处罚信息显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的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6合同段,单渡线明挖区间-朝阳港站区间,区间盾构右线掘进至613环。右线1台正在使用的,规格型号为CTE6650E-1056,编号为CREC536的盾构机,最近一次保养记录为2020年01月20日,该盾构机已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两个月的时间未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也未填写记录。该盾构机为大型施工机械,其产权单位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其提供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上述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也未做好记录。

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丰台区的北京轨道交通房山线北延工程土建施工02合同段,四环路站施工现场1台正在使用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产品编号:152031470,规格型号:mg45/16-22。4)的最近一次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的记录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该起重机已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两个月的时间未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也未填写记录。该门式起重机为大型施工机械,其产权单位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其提供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上述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也未做好记录。

(责任编辑:刘小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