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8中银稳进保本

2023-04-21 23:18 69次浏览 财经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2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5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关于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5年12月21日起,中信银行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288)。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月13日。

在中信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如下: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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