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卫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袁卫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贪欲膨胀,道德败坏,官迷心窍,利令智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卫祥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袁卫祥简历

袁卫祥,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湖南汝城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3月至2004年4月,历任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耒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耒阳市委副书记;

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任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9月至2007年3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7年3月至2020年9月,历任桂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安仁县委书记,永兴县委书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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