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涉案货值怎么计算

2023-04-20 00:50 31次浏览 财经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货值是按进价还是销售价计算?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在计算货值时有什么区别?

作者:梁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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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货值是按进价还是销售价计算?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在计算货值时有什么区别?

【参考意见】

关于货值的计算,相关法律规范已有明确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章规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按照上述关于货值计算的规定,再看《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并没有就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货值计算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应当按同样方式计算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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