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刘晓博

本周是“人民币资产保卫战”的关键一周。

今天是周一。上证指数全天下跌了22点,2900点失守,大盘正在逼近前期低点2863.65点。

恒生指数也继续创下2009年以来的新低,全天最低见14597.31点,失守15000点。

沪港深三大股市,今天都出现了一个共同现象:房地产股大跌。而且是前期比较抗跌的,被市场默认为“优秀房企”出现了大幅补跌。

最引人注目的是龙湖,一度大跌了超过40%。

上图龙湖集团(在香港上市)近期的走势。这家公司因为财务稳健,业绩不错,股价非常抗跌。在今年2月,很多地产股已经跌得“爹妈不认”时,龙湖依然维持了47港元的高价位。

后来开启了补跌历程,到今天上午最低一度跌到了7.26元。大跌的原因,是因为周末集团宣布换帅,创始人吴亚军因为健康、家庭等原因隐退。

下图是截至下午收盘,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房企跌幅榜:

可以看到,碧桂园已经快跌破1港元了。

除了龙湖、万科、中海等之外,补跌的地产绩优股还有保利发展:

新上市不久的万科物业管理板块——万物云,已经在香港市场跌到了最低27.2港元,而它的新股发行价49.35港元。上市不过20多个交易日,就跌了44%以上,可谓生不逢时。

为什么房地产板块出现了新一轮下跌?而且这波下跌以“优等生”为主?

是否真的如坊间传言那样,房地产税将重出江湖?

众所周知,中国希望在未来几年推出房地产税,把土地财政中以“卖地收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变成“持有环节收入”为主。

所以,在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全文如下: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计划没有变化快,楼市迅速降温,并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到了2022年3月,财政部通过新华社表态:“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请注意,全国人大去年的授权文件是“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而财政部今年3月宣布暂缓的时候使用的是“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的说法。

这意味着,在财政部眼中,房地产税试点早就启动了,现在只是不扩大试点城市而已。也就是说,2011年启动的重庆、上海试点,仍然是被承认为试点的。

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如果新一轮试点启动,重庆、上海还会是试点城市。

财政部只是说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2023年呢?

有人已经把近日房地产股的大跌,跟2023年可能扩大试点城市、启动新一轮试点关联起来。

这个可能性大吗?

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楼市仍然低迷,2023年不是扩大房地产税试点的好时机。否则,财政部也不会在今年3月宣布“暂缓”。所以,传言是假的。

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楼市低迷,才是让房地产税试点落地的好时机;大家都知道房地产税早晚会来,早点公布一个试点的细则,有利于让大多数人觉得“悬剑落地”,有利于后市向好。房地产税试点引而不发,反而是最大的利空,因为大家不知道“杀伤力”到底有多大。而且目前很多地方卖不出地了,如果不开征房地产税,财政压力太大。

我个人倾向于房地产税试点早点搞。

即便是2023年上半年启动新一轮试点,到最终完成立法、全国推广,恐怕还是要5到7年的时间。很难解决眼前的“财政之困”。

下图是最近15年来,每年全国卖地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以税收为主,不含卖地)的数据,以及卖地收入相当于一般预算收入的百分比。

2021年和2020年两年,全国卖地收入都超过了8.4万亿,相当于一般预算的46%和43%。

过去15年以来,卖地收入占一般预算的比重,呈现了不断上升的态势。

而且每当遇到经济不景气,比如2008年到2010年全球金融危机,2016年到2018年楼市去库存,2020年到2021年疫情,这个占比都会大幅反弹并创新高。

这说明房地产对中国财政的收支平衡非常重要,我们暂时没有能找到新的“征税神器”。

而上面的比例,仅仅是卖地收入的占比,还没有包括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直接税收,比如房企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企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手房交易中的个税等等。

以2021年为例,卖地收入+房屋土地直接产生的税收,总计当在12万亿以上(国家没有公布房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数据),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40%以上。

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

如果全国卖地收入从每年8.7万亿下降到3万亿,再加上由此引发的直接税收减少,财政总缺口当在6.5万亿以上。

按照全国人大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开征房地产税。全国城镇居民一共是9.14亿人。如果补足上述所说的6.5万亿财政缺口,则需要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年分摊7110元的房地产税。

这个分摊额,显然偏高了。换句话说,房地产低迷带来的财政收入缺少,很难通过房地产税来弥补上。

更何况,由于我们的住房已经一次性预收了70年土地使用费,所以居民家庭首套房大概率是免征房地产税的,第二套房算是改善、也应该优惠。所以,真正能承载房地产税的房子,并不是太多。

有人根据央行一份研究报告推算出,拥有3套或以上住房的城镇家庭,全国一共有2940万户。如果这让2940万户家庭,去承担刚才说的6.5万亿财政缺口中的80%,则相当于每户每年要交税18万元,这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实现的。因为税太重,他们会抛售房产,也变成只拥有2套住房的家庭。

可以想想一下:如果家家户户都把住宅换成1套大面积的,我们房地产税岂不只能征收到零元了吗?

所以,征收房地产税不能激进,太激进反而收不到税。

而今年,全国房地产类税收都在减税,而不是在加税。

对于人口流失的三四五线城市来说,本来房屋空置率就比较高,一户居民往往拥有多套房,一旦开征房地产税,恐怕会有更多的人卖房离开,把资产向大中城市集中。

到那时,全国不动产价值会进入一轮新的重估。大跌的,恐怕反而是房价便宜的城市,而不是房价超高的城市。

房地产税的确构成了中国楼市的一个重要变量。它会遏制富人过多买房,也可能加剧不动产在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分化。

从稳定预期的角度看,这个变量越早点透明、变得可以预期,反而越好。所以我支持早点搞新一轮试点,让全国人民对未来房地产税如何征收,早点做到心中有数。

反过来,政府也可以早点搞明白,老百姓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政府在开征房地产税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以避免政策反复。

以我对其他地方房地产的了解,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轻徭薄税,避免影响老百姓的消费能力、生育欲望,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关键。

在美国,平均起来1套房子的房地产税,跟它的“水电费之和”不相上下;在中国香港,1套房子的房地产税(香港分为几个税种,加起来)跟这套房子的管理费差不多。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哪个国家和地区,因为开征房地产税之后,房价趋势性下跌了。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的饭碗,是其长期收入的来源,没有一个政府会砸自己的金饭碗的。

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没有必要担心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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