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杜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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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应《典当圈》的邀稿,结合自己的感悟和多年的从业经验,撰写而成,不妥之处,欢迎典当行业从业者予以指正。
一、典当行业发展的瓶颈与困难分析
典当业是以动产质押、不动产抵押为担保方式从事债权融资的传统类金融行业。
典当业这两年的发展,存在明显的瓶颈与困难,就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点:
1、典当立法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对典当行业发展限制与干预太多。
典当行业作为一个在中国有一千年历史的类金融行业,目前的立法主要还是2005年的《典当管理办法》作为支撑依据。
首先,该立法文件的效力等级,仍是属于部门规章,相比其他金融行业,要么已经立法,要么已经成为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其他金融业态的立法效力。
其次,配套文件少之又少,对于规范与发展典当行业而言,缺乏足够的支撑文件。其他金融行业,除了行业立法外,还有各种规范性文件配套其实施,有效规范以及支持发展的金融行业,而相比典当行业,配套文件少之又少。
最后,该规章的限制较多,没有对典当行业的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在2005年《典当管理办法》出台的时代与经济背景下,国家仍然是严格采取分业经营的管控模式,因此对于典当行业的发展,设置了较多的发展红线。诚然在当时的背景下以及经济环境下,这些规定与限制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从目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是否存在阻碍与限制,有待商榷。
2、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主管部门不一致,无法将典当行业纳入大金融体系的构建。
众所周知,目前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仍是商务部门,而一般的金融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以及其下属的行业协会组织等),而天然的金融属性,决定了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以及其下属的行业协会组织等)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互动联络体系,为构建大金融创造了基本条件。
但典当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显然不属于这个体系之中,无法参与大金融体系的构建,并且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商业发展,与大金融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决定了商务部门更多是从其主管负责的商务交易角度考虑对典当的监管与支持,而实际上,典当行业应当更需要加入大金融体系,并借助大金融体系,促进其健康发展。
因此,典当行业作为实体经济有效融资手段与渠道之一,必须与其他金融体系相互紧密配合,或者说是形成统一的大金融体系之一,才能发挥其金融服务与金融支持的特性。而由于主管机关的职责所在,着眼点的差异,导致典当行业目前其金融属性较弱,反而商业属性较强的现状。
3、典当从业人员缺乏大金融的知识储备,墨守成规缺乏创新的勇气与能力。
笔者接触了部分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其基本仅仅局限于民品或房产的金融知识,但是对于企业融资的有效管理、资金的有效使用、资本的运作等涉及大金融方面的知识,就表现的相当缺乏。
特别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仅仅理解为资金的供给,而不是资本的有效管理等等,这样就导致客户的需求无法最大化满足,同时也为后期的风控酝酿了巨大风险。
4、典当行业的主要客户——中小企业在经济下行中存在严重困难,典当行业受到这种影响的传导。
典当行业的主要客户是中小企业以及部分高收入人群,因此在经济上行阶段,典当行业作为其金融服务商,自然会获得较为优厚的报酬。
但是在经济下行时,受经济传导作用,典当行业自然受到较大冲击,主要表现在业务拓展困难,呆账坏账突显。
5、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典当行业还在采取固步自封,体系内经营的方式,其发展自然会远远落后。
中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已经进入了高度混业经营的时代,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彼此不分。传统限制的条块化的分业经营模式,只有在个别领域保留外,基本都已经向各个金融行业放开,这就是目前的金融行业发展的趋势。
银行、信托、期货、证券、基金等等在未来的发展中,其边界将越来越模糊,一体化的大金融将在未来数年中呼之欲出。
但是,典当行业的发展,却令人奇怪的一直是独立体系内运行,除了偶尔业务需要与银行、小额贷款、担保有业务交叉外,甚至行业内的合作,也较少遇到。
二、典当行业向大金融进行转变的路径设计
针对以上,逼真对现阶段典当行业的粗鄙分析,认为改变典当行业的现状,并逐步向大金融方向发展,应当进行如下改变:
1、积极推动涉及典当行业的立法,将典当行业的行业认定重新定义为金融业。
典当行业的立法,是解决典当行业目前如此尴尬身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因此积极推动典当行业立法由部门规章向行政法规转变,界定其属于金融行业,才能一劳永逸将典当行业推入大金融行业。
2、呼吁典当行业主管部门及典当行业协会与大金融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典当行业的生态圈,相当封闭,据笔者了解,除了偶尔有典当企业因业务需要与大金融机构联系外,鲜有互动与联系,因此从主管部门层面行业协会层面,建立稳定的互动机制,将有助于典当行业走向大金融。
3、鼓励和支持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学习与研究大金融专业知识。
鼓励与支持典当行业从业人员学习与研究大金融专业知识,将有利于典当行业从业务层面与人才层面,与大金融系统建立有效联系,并且借助大金融的专业知识,开发新型的典当业务(合法的前提下)。
4、针对经济下行的大形势,努力改变典当行业的单一融资服务,向客户资本运作服务进行转变,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业务的纵向延伸。
传统意义上的典当行业,就是债权融资行业,项目来了做个尽调,放款,收款即可,而实际上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客户已经很难承受较高的财务成本,如果要既吸引客户,又有效控制自身与客户的风险,就必须要以客户角度多考虑如何进行有效资本运作以及相应的管理,多提专业建议与意见,多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适当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待经济回暖或企业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5、典当行业应当自身抱团或者与大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典当行业的纵向与横向业务延伸。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大融合大金融互联网创新的重大变革时代,一切行业与人都应当顺应这个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典当行业也不例外。
但实际上,大多数典当行,都是独自经营,很少有与同行业的合作,也很少有与大金融机构合作的情况,更不谈进行资本运作的变更。
这样,毫无进取毫无创新的企业,怎么能够在大浪淘沙的变更中,脱颖而出?
举例说明。为什么不能由多家典当行业成立不良资产管理基金,将各个典当行的不良贷款进行收购,在借助项目公司进行整理成ABS(资产证券化),通过金融机构有效处置?
为什么不能在合法的情况下,将典当行设计成优良的融资通道?
为什么不能考虑将典当行的不良贷款进行股权转变?
为什么不能考虑将典当行进行交叉持股,整合并购,进行挂板上市?
实际上,这些问题,这些思路,笔者也正在尝试,笔者只是想通过抛砖引玉的方式,启发大家,典当行业的业务创新,将是有无数种可能。
据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当今大金融大融合互联网时代,典当行业必须要顺应趋势发展,向大金融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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