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立项课题批复的通知》(工信部装[2018]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课题立项的通知》(产发函[2018]804号),公司作为课题牵头承担单位申报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基于国产压力机及辊底式加热炉的热冲压成形生产线示范工程”(课题编号:2018ZX04023002)课题获批立项。该课题执行期限为2018年0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该课题总经费751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56.00万元,2018年度中央财政预算2432.81万元,201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1323.19万元。主要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设备购置与改造、材料费等专项支出。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下拨的该课题2018年度课题立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2.81万元。该课题牵头单位为本公司,联合参与单位包括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公司本次收到该项目2018年度课题立项资金2432.81万元后,应拨付给该项目其他联合参与单位1187.12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取得的政府补助将专项用于公司“基于国产压力机及辊底式加热炉的热冲压成形生产线示范工程” 课题研究相关的设备购置与改造、材料费等专项支出,最终应形成长期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本次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自项目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本次公司“基于国产压力机及辊底式加热炉的热冲压成形生产线示范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热冲压成型产品领域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对公司先进制造装备提升、中长期技术储备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

三、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

该课题执行周期较长,课题在推进过程中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因素影响课题的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