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东。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了公司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8-05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永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2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19年2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新永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93,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3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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