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刊登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若以回购资金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0,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7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更正后: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若以回购资金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79%。

除上述外,《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更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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