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股权因合同纠纷案被司法冻结。

至此,1个月内,海航系公司三次陷入股权冻结风波,累计冻结股数25.34亿股。

据悉,大新华物流持有的海航科技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合同纠纷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中司法冻结数量为95560股,轮候冻结数量为2444440股,冻结日期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19日。

截至目前,大新华物流共持有海航科技266437596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9.19%。此次股权冻结后,大新华物流所持海航科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95560股,占海航科技总股本的0.003%。轮候冻结的数量占海航科技总股本的0.08%。海

航科技方面称,这起事件不会影响其生产经营。

工商资料显示,大新华物流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9099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曦。股东包括海航集团在内的海航系公司及扬子江投资公司等。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获悉,大新华物流涉及另一件纠纷案,2017年9月18日,天津汇通太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汇通”)与大新华物流等仲裁一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大新华物流向天津汇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16亿元,并按18%年利率向天津汇通支付股权转让款迟延支付滞纳金等。

2018年12月3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海航基础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共计23.77亿股。

此后,12月20日晚,海航投资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1.55亿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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