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集团)欧派集团简介

2023-04-16 13:17 38次浏览 财经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外币)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外汇掉期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单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及产品类型

2022至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类型应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外币)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外汇掉期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产品。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审批内容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业务开展前,公司财务中心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确认金融机构的执业资质,对所有入围产品优中选优,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5、公司财务中心以时间单位跟踪每一笔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或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开展业务交易前,将对交易对方或受托方进行相关调查,核实交易对方或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交易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内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拟交易产品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至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使用外币总额度不超过按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有权机构审议通过2023至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额度事项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8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1)合伙人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注册会计师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三人均为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共计人民币314万元。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2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审议程序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求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同意将本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相应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开展年度审计、资本运作项目审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由管理层确定其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报酬。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9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非独立董事姚良松、非独立董事谭钦兴、非独立董事姚良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0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89亿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0元(含税),如果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1,94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6亿元(含税),约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市场环境、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安排、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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