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公开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区范围内(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在本省范围内)发行,并在发行通知中明确柜台最大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和分销期安排等。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和中央结算公司的发行安排,全国首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6个试点省市分别为宁波市、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将先后公布发行计划并在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

3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召开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推介会宣布,3月22日,浙江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行一批棚改专项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11亿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共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浙江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处长张胜凯介绍,这次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门槛非常低,对其名下金融资产、年收入、证券投资经验等条件上均没有要求和限制。此外,投资起点也很低,起购金额仅为100元,最小递增单位也是100元面值,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应为100元面值的整数倍。

3月22日,宁波市一批20亿元政府债券将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其中,3亿元债券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售。

通知表示,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重点发行专项债券,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增强投资者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如是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地方政府通过银行柜台发行地方债,可以丰富个人投资品种,满足对低风险投资品偏好需求;并提高资产配置的安全性,增加个人理财收益。预计个人投资者比例将会小幅上升。(记者 包兴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