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社保系统在全市部署下出台了多项举措,在优化社保业务办理流程上,实现了开办企业“一站办理”,社保登记不再单独办理,可通过“e窗通”一站式完成营业执照、参保登记办理等。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上,今年继续向用人单位倾斜,着力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同时,不断优化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社保业务合并至“e窗通平台”

“就用这个‘e窗通’,我办完了营业执照、参保登记和员工增员,我们新办企业所有的业务都能在这上面办,真是太方便了!”海淀区某企业负责人马先生刚刚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上办完业务,实际感受了企业开办的便捷高效。

目前,北京市已经实现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一站式办理。据市社保中心介绍,在社保服务方面,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简化,一是新企业参保登记再简化。通过“e窗通”在申请企业开办的同时填报员工信息,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二是已参保企业可通过“e窗通”办理“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三是企业开办、员工登记,无需单独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无需申报登记缴费方式,无需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

今年10月15日后,“企业员工增、减员业务办理”渠道统一为“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不再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降低社保费率 减轻单位负担

很多企业关心社保缴费,希望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在这方面,今年,北京降低了职工医疗、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今年1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这一比例的下调,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同时,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据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5月起,北京市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统一参保缴费方面,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调整后,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这意味着,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0.8%降至0.5%。

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前到社保中心办事可犯怵了,一排队就是大半天,多办几项业务的话,还得重复排队,有时候一天都办不完。现在好了,基本一个窗口就能办完所有业务,再也不用重复约号重复排队了。”张女士是朝阳区某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说起“一窗通办”带来的变化,她感触挺多。

目前,北京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全部实现了“一窗通办”,并逐步统一经办流程、服务标准,就是为了打通社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石景山社保中心是全市最早实行“一窗通办”的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改革后,石景山区社保中心整合了10个科室的对外业务,实现26个“综合窗口”的综合柜员制,108项对外业务“一窗通办”,打破了过去“各家自扫门前雪”业务专岗制工作模式,实现“一站服务、一柜办结”的便利服务,群众办事时间平均缩短50%。

目前,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还启动延时服务,在休息时间也开门办公,方便办事群众。“现在,中午休息也能办社保业务,快下班也能办,有一次下午5点钟,我刚赶到社保中心,结果工作人员加班给我办的业务,服务真是太好了!”在东城社保中心办事的李女士说。

此外,各区还各显其能,提升服务能力。大兴区社保中心开发“社保权益服务平台”小程序,让参保人在手机上就能查询社保权益记录。石景山社保中心开通24小时社保自助查询服务大厅和24小时社保咨询专线。

参保登记办理流程更便利

新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

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再简化

新 企 业 登 录 北 京 市 企 业 服 务 “e窗通”平台(),点击“个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申请企业开办的同时可直接填报员工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效,即时办结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已成立企业通过“e窗通”

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

企业成立后根据需要聘用员工的,其人员信息采集合并至“e窗通”,网上即时录入生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点击“法人服务”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在“员工登记”功能模块可以填报员工信息,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增、减员业务。

进一步提高“e窗通”

集成社会保险服务效率

根据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在企业开办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企业办理企业开办、员工登记业务,无需单独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无需申报登记缴费方式,无需与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

注:2021年10月15日后,“企业员工增、减员业务办理”渠道统一为“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不再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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