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

您好!我的户口在延吉市,但是工作时在龙井市,现在失业于龙井市。今年55周岁了,想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延吉市来交纳是否可以?如何办理?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您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条件为: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户籍地以女40周岁、男50周岁前最后一个户籍地为准)。

2、参保人员在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且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确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待遇领取地时,其户籍所在地以男50周岁和女40周岁前最后一个户籍所在地为准。

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所需资料为:

1、参保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文件。

如有其它疑问,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7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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