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攻读研究生的学子注意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沪上高校已公布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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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学校,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1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复旦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学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学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1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2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若2022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学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
(二)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jiancha@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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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000名(含“推荐免试”直硕生、专项计划等)。其中,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约5000名,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招生计划约545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约26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计划约20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计划不超755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计划不超394名。招生计划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及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系)根据学科发展,制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分方向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当年生源情况调整。《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中公布的分学院招生规模不含非全日制招生规模。
推荐免试招生见上海交大研招网()公布《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
二、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规定。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第1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第1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1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学校报考点(3105)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报名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1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使用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英语、单独考试数学试题。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本人图像错误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至学籍。
6.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2.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加试。
5.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院系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学校体检在入学后进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与奖学金
1.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 ,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www.gs.) 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学生管理。
十、其他
1.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2.联合培养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校内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各联培基地招生简章。
3.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招生计划以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具体请关注在推免录取后上海交大研招网(yzb.)发布的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分专业招生计划。
十一、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email: yzb-ss@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传真:021-53068810
网站:
Email: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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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二、概念界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政策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
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2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
(3)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四(一)1. 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或)。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学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学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应当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
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有意愿报考中德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
(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法学(专业代码:030100),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专业目录。
3.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
1. 复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学校专业课的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3.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五)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除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100)、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和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的各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六)学制、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翻译硕士学制2年,风景园林、生物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培养校区
1.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
2.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
3. 沪西校区:医学院
4.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
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3.《2022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6.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查阅。
7.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8.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9.学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一)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
(二)报名程序
参考本章程四(二)报名程序。
(三)初试参考本章程四(三)初试。
(四)复试参考本章程四(四)复试。
(五)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2022年单独备案收费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2。
(六)学制、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
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
3.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4.《2022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7.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8.学校2022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9.学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10.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六、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邮箱:tjyzc@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监察处
申诉邮箱:j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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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学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同时满足:①报考专业应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语种相同);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①②③条限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满足以上②③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专业代码0451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5、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1届及之前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人员报考。
(三)其他说明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就读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通过学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学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公网网址:https:/)。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1年六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2021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2021年三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应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备查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领取专门的报考登记表,查问如何领取“专项计划校验码”,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学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yjsz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发送至学校研招办(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相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考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学校将于10月底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关注。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21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2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2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可能适当调整(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2年学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学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说明。
学校教育学部的教育学(040100)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研究方向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对达到复试线并且填报了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全部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研究方向,进行第二批次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所有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获拟录取的考生,均可在进行第二批次复试的研究方向中选择其中一个(小语种考生只能选择招收同语种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关方向的第二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如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构成各研究方向最终拟录取名单。
“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另行公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除考试科目510命题设计、511创作外)。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查看。
2、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学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学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学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学校“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学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学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学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学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六、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2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学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5日正式报名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学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同,2022年的学制及学费标准后续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查阅。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学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2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九)为方便考生了解学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学校按规定对招生章程、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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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学校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三)学校2022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参见报考条件。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复试及录取
(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八、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学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2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学校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学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特别提醒: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八)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考生如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联系邮箱:yzb@ecu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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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22年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能源动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 学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
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七、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网 址:
电子信箱:g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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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2年学校在7个学科门类的78个学科专业,13个专业学位的15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7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因教育部尚未下达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2年学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02-04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1方向、工程管理硕士,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02-03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1方向、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2.5年,西方经济学04方向、数量经济学02方向、金融硕士06、07、12和21方向、应用统计硕士05方向、国际商务硕士03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03方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金融、最优化与控制、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计算复杂性、金融领域软件工程、会计硕士04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2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上述考生须于2021年9月25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阶段如实填写即可,无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金融硕士首席经济学家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3条中的各项要求,且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
①本科期间GPA达到3.0及以上(满分4.0);
②有效期内的GMAT或GRE成绩:GMAT600分以上或GRE成绩优秀,其中数学部分均须达到总分的85%及以上;
③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6.5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83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220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550分及以上;
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报名参加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须达到波士顿大学的相关最低录取条件:
①在复试前提交有效期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雅思每个部分必须6.5分及以上或PBT最低分数为600分或IBT最低分数为90分;
②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学生应符合波士顿大学国际学生的入学要求,即有效期内的GMAT/GRE成绩,GMAT710分以上/GRE成绩324分以上,且录取后第一学期应用统计硕士课程GPA必须至少为3.30。
(6)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会计与智能化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会计与资本市场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3条中的各项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报名参加会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外语成绩要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②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
③托福机考95分及以上;
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7)报名参加上述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仅能报考除首席经济学家中心下设专业外学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除首席经济学家中心下设专业外学校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各专业。
8.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1-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各项要求及相关学院(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自定条件。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教育网址:。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学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学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学校编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2022年的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校招生管理信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各学院(所)具体复试考核内容,复试录取方案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7000元外,其他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还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其他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资助学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进行学习和研究。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资助。
2.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如: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学校国际经济、金融、法律与会计等学科优势,整合外语、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法、会计等学科资源,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金融硕士首席经济学家方向,汇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经济、会计和商学院的一流师资,汇聚四家学院的核心师资力量和研究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管理理论基础,富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和进取精神,精通财务理论与技能方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水准、战略与创新思维、组织与领导才略,数据治理与信息分析技能,以及现代商业洞察预测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国际化的未来首席经济学家;“自由贸易·金融·法律”特班项目,主要面向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由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选派校内外师资力量开设自贸区相关专业前沿实务课程;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合作,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交叉科学研究院由来自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等学院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10余名年轻教师构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重视在数据处理和决策方面的分析能力,强调运筹优化、统计与数据、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机实现能力,外延与运营管理、信息科学、金融科技等多个学科结合应用,致力于培养高端复合型硕博连读人才。
3.学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4.部分学院2022年继续实行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5.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6.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mail.
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
传真:021-65904319
网址:https://gs./
校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sufejwsj@mail.
联系电话:021-65903870
传真:021-65903593
资料:上海各相关高校
编辑:申云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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