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中远期、期货、非法期货交易的区别

从商品交易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依次出现三种交易方式——即期现货交易、中远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中远期现货交易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即期现货交易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买方有相对稳定的货源,卖方有相对稳定的销路。

期货交易是在中远期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品期货交易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商品实物的交割,而在转移价格风险或赚取风险利润的一种交易形式。

现货交易包括即期现货交易与中远期现货交易。远期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同。现货交易最根本的属性是货物易主并且缴税。

中远期交易:

是以现货仓单为交易的标的物,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集中竞价买卖,必须有集中交收日,在集中交收日统一撮合成交,统一结算付款,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

中远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合同成立、生效不同

中远期现货交易中,已经成立的合同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仍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期货合同成立即生效。

中远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交易目的不同

中远期现货交易中,当事人交易的目的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远期订货的目的是消除即期现货交易的偶然性及不确定性,使得买方有了相对稳定的货源,卖方有了相对稳定的销路,在一定程度上为买卖双方都减少或转移了价格风险。而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交易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市场特有的对冲操作来转移现货市场上的价格风险或通过赚取交易差价而获利,从交易结果看,通常只有极少的交易者最终选择实物交割而获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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