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洛阳利尔与泛海控股签订的民生证券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被判解除。

11月5日晚间,泛海控股发布公告称,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民生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洛阳利尔申请,对公司部分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据悉,泛海控股已于1月3日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据了解,《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有:冻结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26.68亿股股权(包含冻结洛阳利尔持有的民生证券8.86亿股股权等),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11月5日,泛海控股收到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解除洛阳利尔和泛海控股签订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泛海控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洛阳利尔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1.53亿元,赔偿洛阳利尔股份转让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此外,法院驳回了洛阳利尔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其中,案件受理费82.82元、保全费5000 元,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泛海控股负担。

与此同时,有投资者当日在投资者平台向泛海控股提问称,转让能否成功还是未知数,就此在报表上剥离民生证券显然不合理,如何落实?

泛海控股表示,鉴于公司对民生证券持股比例下降且公司在其董事会中的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其董事会相关决策,公司决定不再将民生证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而与民生证券转让交易成功与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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