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的时候应该向人社部门提供哪些材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这类的问题也是大部分即将办理退休的同志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以前解答过类似的问题,但是由于各地的规定不完全统一,我按照常规的办理流程,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经验。

第一,办理退休,首先要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

在我们办理退休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是否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我国法定的退休条件有两条。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这个退休年龄主要是指男职工达到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女性干部或是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人员达到55周岁,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副县处级领导干部或是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6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这是正常办理退休的法定年龄;符合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年龄要求为,具有特殊工种工种年限,并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从业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男职工55周岁,女职工45周岁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因病或是伤残经医疗机构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50周岁,女职工45周岁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党政机关公务员工龄满30年,经本人申请,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提前办理退休。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最低达到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

第二,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作为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前,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是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拟退休的职工做好资料准备。在这些资料中有的属于个人准备,有的属于单位准备。一是本人准备的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是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彩色一寸照片四张;退休申请表(统一格式由自己填写),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当地街道或是乡镇计生办公章);获奖证书,比如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奖证书等。二是单位帮助准备的资料,包括个人人事档案(如果个人档案在外地的需要通过单位开介绍信提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是人力资源部门关于同意退休的文件(国有企业需要,民营企业不需要),本人工作简历等。上述资料属于比较详细的版本,有的资料没有的不必提供,根据各地人社保门列出的资料清单为准。

第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流程。

本人提出退休申请,单位审批符合退休条件以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退休。第一步是向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核查视同缴费年限是否符合规定,计算退休年限;第二步是受理退休资料。经过初审符合退休条件,资料提供完整有效,社保部门正式受理退休资料,经过内部审核,核算退休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然后将核算养老金的清单反还用人单位交个人核对签字后,反还社保部门;第三步报人社部门批准。社保部门经过初审和受理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和核算好养老金以后,还需要报同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同意退休后,由社保部门办理养老金发放的银行卡,制作退休证,造册发放养老金名单,从办理退休后的第二个月或是生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发放养老金;第四步是整理退休资料存档。

第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如果资料不齐全或是不完整,要尽量想办法查找,比如独生子女证、个人档案等;二是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于缴费年限要求比较长,大部分人都可能会面临补缴的问题,需要提前准备好资金;三是对于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和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不需要提交个人档案。

综上所述,本文完整,详细地介绍了办理退休的条件、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退休的流程等。由于各地的要求和规定不完全不统一,但是所需资料都在本文中做了详细的介绍,我想万变不离其中,虽然具体的流程有所差别,但是大方还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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