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30件)、手机(4件)和酒类商品(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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