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26期食品检测通告,管理局对17大类食品87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859批次样品合格,食用农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德州市庆云县爱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抽检结果显示:德州市庆云县爱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据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商标为汇福,规格为5L/桶,生产日期为2019年08月10日,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为39.6μg/kg。国家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香味的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
此次检测不合格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出自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京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以生产一级大豆油为主导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辖子公司5个子公司。集团年加工大豆300万吨,生产大豆油54万吨 ,豆粕242万吨是亚洲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之一,其中精炼植物油单线生产能力居世界第一。目前为国家大型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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