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30日综合讯(记者 李靖 郭联)南德经济集团信用融资纠纷案,今天早上9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直播。

原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的“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一案今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再理。此外,最高法的通知文件显示,该案已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签发“(2018)最高法民抗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牟其中一案由该院提审。

自1997年南德集团牵涉信用证诈骗纠纷,牟其中案历经21年。

裁定书显示,申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因与被申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鄂监二民再字第12号民事判决,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高检民监(2017)25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最高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牟其中在收到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抗11号文件)后曾表示,“这表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案件推动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2018年12月1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周刊》栏目播出最新一期节目“民企的护‘法’”,节目中首次谈到了牟其中案。节目解说称,今年(2018年)10月,最高法裁定提审牟其中案。这位曾同时兼任中国“首富”和“首骗”名号的民营企业家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却一直喊冤。节目中评论说:“虽然此案再审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平反,但也传递出尊重民营企业产权,公平对待每一位企业家的信号。”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时事经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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