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决定规范统一银行业保险业许可证管理规则,进一步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要求。后续中国银保监会也将开展存量金融许可证和保险类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种类较多,各类许可证记载事项、管理要求等存在差异,难以适应机构改革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统一管理的需要。

此外,中国银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银行保险机构在许可证使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要求。

《办法》共二十二条,它将银行保险机构持有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3类,且统一了许可证的记载内容。

许可证需载明下列内容,即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颁发许可证日期、发证机关。对银行保险机构违反《办法》规定、存在相关情形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上述内容。

据介绍,该《办法》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稳妥开展存量金融许可证和保险类许可证换发工作,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许可证管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鹏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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