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9-00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3月18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推荐人应提供的文件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9年2月2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该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四)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五)董事当选后,本公司将与当选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候选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一)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7、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8、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当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劲、郭键娴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本公司证法部
邮政编码:519180
七、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附件2、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上均为原件)及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9年2月25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19年2月25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756-588888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2月25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珠海本地邮戳为准)。
4、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附件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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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9-00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3月18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推荐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总人数不得超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总额。
单一股东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股东代表监事推荐人应提供的文件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及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9年2月25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监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该候选人名单由监事会审核后提请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监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监事候选人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6、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附件2、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监事会
1、推荐人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19年2月25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756-588888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2019年2月25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珠海本地邮戳为准)。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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